我們生活在現代的Golbolised世界,好好掌握英語的能力十分重要。顧名思義,「英」語應該是「英國」的語言,但是在今天已經是世界上最通行的語言。
「英語人」佔世界一半
根據1996年版的<牛津英語文法>(下同),全世界以英語作為母語的人超過三億;即300,000,000。這數字屈居於說中文的十多億之下,但英語的通行橫跨五大洋七大洲,稱之為「準世界語」也不為過。
目前以英語為第一語言的國家有23個,以英語作為「官方語言之一」的國家超過五十個。以英語作母語的國家,美國人口最多:2.16億,英國次之:5,300萬,加拿大有1,700萬,澳洲有1,400萬。假如把「懂得」英語到一定程度的也算進去(這只可粗略估計),人數可能達到25億,即2,500,000,000之譜,幾乎等於全球人口的一半!
「雞尾酒式」的英語
追本溯源,英語是屬於「印歐」語言系統的語言,家族成員包括拉丁文、羅馬文、日耳曼文、斯拉夫文、巴爾的文、希臘文,和英語的祖先──Celtic(凱爾特)文。
Celtic文又稱「老英語」,盛行於公元500-1100年間,為原本在英倫三島的「原住民」語言。後來外族入侵,原住民很多被逼遷到威爾斯,蘇格蘭一帶。純Celtic語保存到18世紀,終於滅絕。
「中期英語」盛行於公元1100-1500年間,主要是外族諾曼第公爵(Duke of Normandy)征服並統治英倫三島,把很多拉丁和法語帶進,成為所謂「中期英語」(Middle English)。例如引入拉丁的字彙例如Jury、Verdict;用法語字彙取代老英語如Crime(原本為Firen),Uncle(原本為eam)。
1500年代之後的英語稱為「現代英語」(Modern English)。中世紀結束,文藝復興(Renaissance),為歐洲的「文化大革命」。教會壟斷學術的年代一去不復返,民間學術藉著「復古」,在很多先前由教會禁制得幾乎湮沒的拉丁和希臘典藉,得以重見天日。英語一方面大肆吸收拉丁希臘文,一方面逐漸凝聚自成體系。此外,印刷業進步神速,以倫敦標準的英語書藉流行,加速英語的「標準化」。
在「中期英語」和「現代英語」之間,有一個極之重要的人物,喬叟(Geoffrey Chaucer, 1343-1400);他寫的<坎泰貝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是過渡期的經典文學巨著,被認為是現代英語的始祖。
談「現代英語」,不可不提的是第一本「欽定版」(The Authorized Version,又稱King James Version)的1611年版英文聖經。它以當日流行的英語寫成,今天讀來有點古拙,大體上仍算可懂。請看以下<主禱文>「我們在天上的父」一段:
Our father which art in heauen, hallowed be thy name.The Kingdom come. Thy will be done on earth as it is in heauen.Give us this day our daily bread.And Forgiue us our debts as we forgiue our debtors…
King James Version聖經獨領風騷二百多年才有新版本,期間它是每個英國家庭的主要讀物。它翻譯原文的準確程度容有可議,但文筆極為優美,影響後世英語發展至大。想寫漂亮、高雅英文的,這本「古文」聖經我勸您要多讀。
另外一個重要的人物,當然是莎士比亞(William Shakespeare, 1564-1616),莎翁是大文豪,其戲劇和十四行詩優美無比且十分多產,樹立了現代英語的典範。
工業革命對語言描述能力的要求大增,很多拉丁和希臘字彙被借用過來,如oxygen、protein、nuclear。到了今天的電腦革命,又是另一場轟轟烈烈的大融合,甚麼giga、mega、cyber、byte,更是古為今用、日新月異。
來者不拒的英語
儘管有些「國粹派」英語學者大為光火,外國語隨著國際交流混進英語已成為不可抗拒的潮流。甚至習以為常,人們已不知道它們的來歷,例如Pyjama和Shampoo(來自印度語)、Tycoon(來自日語「大君」)。當然還有來自中文的Wok(鑊)、Kung Fu(功夫)、Kowtow(叩頭)啦。
此外「專業語」進入日常英語的情況也屢見不鮮,例如用Blue Chip(藍籌)來形容優質產品(賭場的「藍籌」是大面額的泥碼),Blockbuster、Roadblock等來自軍隊專用語。
橫掃全球
十八世紀的英國稱為「日不落帝國」,國力強盛稱雄世界,殖民地擴張至五大洋七大洲。職是之故,今日許多前身屬於英國殖民地身份的國家,仍以英語為第一語言,凌駕在「原住民」語言之上;僅有數千萬人口的英國,使得幾億人以英語為母語,其中包括二億多人口的美國。
美國人口多,且已取代英國成為超級大國。美國電影和流行歌曲席捲全球,但多情況之下人們簡直是無可選擇被逼接受。不管你喜歡不喜歡其口音和詞彙,使用「美式英語」的人已成為主流。好像在大陸和台灣,所謂「英語」就是指「美語」。近年互聯網的威力更是火上加油,估計有一半以上的網頁是英文的,更鞏固美語的盟主地位。
英語在個別國家,會發展出大同小異的版本。美式英語之外,當然有我們的Aussie English,還有所謂新加坡英語(Singlish)等。最有趣的是「洋涇濱英語」(Pidgin English)成為一些太平洋島國(如Papua New Guinea)的「國語」。
「禮失求諸野」的美國英語
很多人認為美國英語很摩登,比英國英語更新潮。如果單看其發展活力和熔煉新辭的速度,這有幾分道理。但是大家不知道的,是英國移民在十八世紀帶著當時的英語跑到北美洲新大陸,並且獨立在英國英語後來的發展之外,保存很多古字,這有點像廣東話保留了很多唐朝的用語和讀音的情況。
舉例說明:美國用Fall(秋天),而不用Autumn,用Trash而不用Rubbish,用Loan(作動詞)而不用Lend,其實都是「古文英語」!
美國由於其歷史發展使然,其英語不免受到其他語言影響,新辭如來自西班牙的Canyon和Ranch,法語的Bayou和Jambalaya,印第安原住民的Savanna、Canoe、Tomato和Barbeque(!!),最後藉著電影之類的普及文化傳遍全球哩。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 梁煥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