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篇)舊式的典型唐樓多數有二房東「包租」,即是由他向業主以每月二三百元租一層,自己住一個最好位置的頭房加客廳,後面便是一條長走廊,間幾間房,每間以幾十元租出去,精打細算的包租公、包租婆,還會在走廊加設一張張的「床位」,有些還是上下兩層,每張月租二十元左右,所收的租金加起來,包租人不用出自己一份,已經夠交全層租金,兼有錢落袋,稱為「賺到住」。
舊式包租人的嘴臉,你有機會看那年代的粵語長片中,陶三姑、陳立品、周吉、高魯泉等人的演出,便可知道一二。
「間房」的材料是薄薄的木板,而且只有約七尺高,不到天花板,因為除了頭房尾房,其他房是沒窗的,要靠上方「通氣」!如是者,根本沒有私隱可言,要很低聲說話,才不會被人聽到。夫妻要行「周公之禮」嗎,請勿發出任何聲響!
奇怪的是,租住「床位」者,不限於單身漢,也有夫婦。我有個伯父,平日只是打打地盤散工,收入微薄,夫婦加三個小孩共五人,租住一個床位,較大的兒子要睡床底。
一層樓住上十多二十人很平常,每伙放一個火水爐在廚房裡,煮飯是用它、燒菜又是它,每日下午5點開始,住客便輪流煮飯,廚房裡鬧哄哄的,擠身不下,屁股撞屁股,也是「師奶」們搬弄是非的大好機會,一直至晚上8時後方休。之後廚房又成為公眾浴室,人人排隊沖涼,一直到晚上11時才「曲終人散」。
住得這麼擠迫,住客之間關係好時,真的十分融洽,像大家庭一樣,這個理想的情況當然是有的。但發生衝突的情況更多,爭這爭那、偷鹽偷油、明爭暗鬥,每天都有新劇上演。
60年代開始,市民的經濟能力,也比50年代很多人失業的情況,有很大改善。舊式唐樓一棟棟的拆卸,改建成為新樓,同時推出分期付款供樓的計劃,方便市民買樓自住,香港政府有計劃地興建大型公共屋村,住舊式唐樓的人越來越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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