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12日 星期五

論證神的存在 2 :本體論(上)

本體論證神的存在(The Ontological Argument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在眾多論證之中,表面上是最「玄妙」的,未受過哲學訓練的人,第一次聽見,一定會給它唬得一愣一愣,拜服之餘,會認為真正了不起的論證。


St. Anselm(1033-1109)這個論證的原版比較複雜,他用邏輯推論,說「神不存在」這個命題是自相矛盾的,所以神「一定」存在。

有興趣的請看

http://en.wikipedia.org/wiki/Ontological_argument
http://plato.stanford.edu/entries/anselm/

用平常的語言,簡單來說這個論證,是這樣的:

1. 「神」的定義,是一個全能的,和完美的主宰。
2. 神是全能的,牠一定有能力存在,否則牠就不是全能啦!
3. 神是完美的,一個能夠存在的神,當然比一個不能存在的神更完美。
4. 所以,By Definition,神一定存在。


嘩!犀利!你來想想,到底這論證有沒有破綻?

事實上St. Anselm這個論證,雄霸哲學史幾百年後,才為人所破解,如今在哲學界已屬於很有毛病的論證,明天的下篇會有交代。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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