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7日 星期六

婚前與婚後

有個學妹,愛情長跑後,結婚了。

結婚才幾個月,便電郵向我訴苦,說不很適應結婚後的生活,原來兩個人住在一起,比想像中困難很多,看不慣丈夫把東西亂丟等等。

我的回答,擇錄如下:

「XX妹妹:

我送您兩套字詞:「了解」和「諒解」。

英文都是一個 Understand,但意思是有分別的,這是中文的微妙之處了。

戀愛時要「了解」多一些對方,不要選錯對象。婚後就要「諒解」,有不滿的地方都要包容。

好玩的是,現在很多人都把次序倒轉了。

很多人戀愛時,眼精都只看到對方的優點;又盡量隱瞞自己的缺點、只顯示自己的優點。沉醉在浪漫裡,對方縱有的缺點,也力求「諒解」,放個屁都是香的。

一到婚後,馬上便看到對方的弱點其實不是那麼可愛,自己也不再努力遮蓋自己的弱點。有不滿時,往往互相埋怨:我都不「了解」為甚麼你會這樣那樣的....

其實人還是那個人,不過自己的觀點和角度改變了。

改變對方是不容易的,比改變自己更難啊。

婚前的事情,都已經成為歷史了,請現在開始,多一些「諒解」吧。

祝幸福! 」

關於「了解」和「諒解」的概念,是我看香港作家高雄的「給女兒的信」的其中一篇學到的,不敢掠美,特此註明。

從另一個來源看到,某個國家有這樣的諺語:「婚前要睜大兩隻眼睛細看,婚後卻要隻眼開隻眼閉」,也是同樣的道理。可恨的是,很多熱戀男女,婚前是隻眼開隻眼閉,婚後卻要睜大兩隻眼睛細看,做法剛剛相反!

又在另一本書中看過一句:「家中,不是講理的地方」,也足堪玩味。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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