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2日 星期四

Rape不一定是「強姦」

3 月底的新聞:教統局局長李國章聲言要“rape”教院。原文是Education chief Arthur Li Kwok-cheung had warned the Hong Ko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 it would be "raped" if it refused to merge with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http://www.thestandard.com.hk/news_detail.asp?we_cat=4&art_id=41274&sid=12904743&con_type=3&d_str=20070330

星河千帆 的「李國章“rape”教院」文章列出3月29、30日香港中文傳媒的新聞報道,對Rape這字有三種譯法:


1.強姦:蘋果、都市
2.蹂躪:明報、無線、星島、太陽、經濟、成報、商報、信報、am730、新報、東方、頭條
3.強硬處理:亞視

我覺得把Rape譯成「強姦」最容易,但也最費解,等於很多人一見到Proud字就必翻成「驕傲」一樣。


不錯呀,人家馬上會知道是原文是Rape或Proud了,但那背後的「意思」是甚麼?


翻譯是譯意思,不是讓人知道原文是哪個字。

「蹂躪」和「強硬處理」算得上是較高明的譯法,雖然未到百分百貼切,也代表了香港的翻譯水平有進步。

翻 查更具權威性的正宗牛津辭典Shorter Oxford Dictionary(不是那本香港學生之中最流行的充頭貨牛津辭典「Oxford Advanced Learners Dictionary」),便可以知道Rape這個字有不同的「意思」,排第一的,赫然就是To take by force。


英國詩人Alexander Pope 就寫過一首長篇詼諧敘事詩,叫The Rape of the Lock,是我讀預科英國文學的課本,內容說一名花花公子如何向美人求愛不遂,強行剪去她的髮卷(Lock),有高人譯此書名為「秀髮劫」,真是正到無倫!

知道Rape這個意思,李國章想表達的不是很明顯了麼?「如果教育學院不肯與中大合併,會遭強行奪取/接管」!


附帶一筆,「it would be raped if it refused....」為甚麼會用上would 和refused的「過去式」動詞呢?英文是可以這樣用來作一種「假定」的說法:「假如....則會.....」,並不是在敘述「已發生的事」。

如果說 「it will be raped if it refuses...」也算可以接受的。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 則留言:

  1. 英文grammer將會發生用will, 假設將會發生用wou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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