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送走2014

圖像來源:網上
2014 並不算得上是好年頭,全年不絕天災、人禍、罪行、意外。挨年近晚,還爆幾單大鑊嘢。


今日是2014的最後一日,我們送走這個多災多難的凶年,希望2015會是好的。



恭祝各位來年順遂,香港公義得到伸張。


二〇一四年香港十大瘋人榜


58 則留言:

  1. 今天是2014年最後一天,香港市民要上街,搖動鎖匙,抗議法官判到連儂牆用粉筆劃雨傘的十四歲少女入女童院!
    為甚麼搖動鎖匙,懂近代史就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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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只是裁判官不是法官喲
      地方的裁判素質參差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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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司法也開始陷落了 , 由底層法官開始 , 十幾年了 , 中共在香港社會各個階層滲透換血 , 收到成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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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才子上身,信口開河, 人 云 亦 云

      http://billsiu.blogspot.com.au/2014/12/blog-post_31.html#commen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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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澳門的懲治由執法司法立法都是二十年前派落澳門滲透各階層全部是在國內教育的非澳門生新移民。

      http://portal.gov.mo/web/guest/govinfo/biod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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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十四歲少女入女童院事件如何顯示司法開始陷落了,以事論事, 請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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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可以看看這一篇:
      https://greyreporter.wordpress.com/2014/12/31/in-the-name-of-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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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另一篇http://thestandnews.com/society/%E5%BE%9E%E9%80%A3%E5%84%82%E7%89%86%E7%95%AB%E8%8A%B1%E5%A5%B3%E7%94%9F-%E7%9C%8B%E7%85%A7%E9%A1%A7%E6%88%96%E4%BF%9D%E8%AD%B7%E4%BB%A4%E5%88%B6%E5%BA%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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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高院法官下令今日內釋放早前在連儂牆畫花的14歲少女,晚上8時許,她由父親和律師陪同下,乘客七人車離開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1231/5328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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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and the conclusion 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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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還用問?
      警察耍無賴,藉此騷擾當事人,
      裁判司糊里糊塗,做了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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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警方作這些事不出奇。
      80年代我在警務處工作,一個高級警司洋洋得意向我說,環頭差館VIce Squad巡查一樓一鳳,鳳姐有身份證,又非受強迫,礙於法例告不入,於是他下令把錄得的口供,該鳳姐的每日做多少生意的資料,寫去通知稅局,來俾麻煩她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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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80年代? 港英黄金时代, 司法就開始陷落了? This is absolute heresy.

      警察可能耍無賴, 裁判司不見得糊里糊塗。Chances are the 裁判司 has better judgement than a mere armchair commentator. When the Judaical system start considering political motives and not follow guidelines and procedures that is when one should start worrying.

      Not knowing the full background of this girl and why she was doing what she did, people like you are wasting no time in trying to make a freedom fighter out of her.

      Perhaps she is, perhaps she is not, perhaps you will have eggs on your face, perhaps you will not.. only time can t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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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不要說粉筆字可以輕易抹去,就算是真的「刑事毀壞」,
      例如用尖銳物件來刮牆,小童犯案,一樣有警司酌情不起訴,只是叫父母來,在其面前申斥小童一番就放人的慣例。
      當年我在警署,都見得多。
      警方今次的行為,明顯是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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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一個14嵗小女孩,三更半夜loitering, 你認為警方不需background check ?

      So you are privy to that information to enable you to conclude that the reason for 警方今次的行為,明顯是政治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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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扣留十幾小時,以香港警察的的事效率,都未能查到女童的背景。
      要關入女童院,查多十幾日,先落charge保釋都唔得。
      你啱,是高院法官放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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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消息指出,女童來自單親家庭,與聽障父親同住,一家申領綜援,父親有案底。女童曾因校內糾紛接受警司警誡兩年,警誡期至今未完。消息又指出,父女關係欠佳,女童過往多次離家,惟父親未有報警,形容其父「疏於管教」,申請保護令乃「無可避免」。...."

      ....這件案公開聆訊,以免公眾胡亂猜測。之前閉門聆訊(in camera),公眾無從知曉申請的背景,從而胡亂評論。知道這種背景還有人去講警方濫用程序,我佩服他們為政治表達無知的勇氣。"


      http://billsiu.blogspot.com.au/2015/01/blog-post.html

      某人包公正義上身,讀書多無理智,信口開河。政治挂帥, 打倒當權派,文革再現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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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不同立場信念,有不同意見,何傷乎?
      今時今日,觀特區政府所作所為,吾人不做反對派,能做什麼?
      反對派與建制的力量懸殊,是一與十之比,頭破血流的是反對派,將香港的反對派與文革當年意氣風發勢如破竹的造反派相比,未免不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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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本網誌反共立場鮮明,老兄意見不同,仍然時來關顧,甚感。
      不過作一比喻,猶如無神論者頻頻上基督教「時代論壇」挑機,爭拗神是否存在,怪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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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梁兄此言大錯特錯。凡事講立場信念不理是非, 讀書何用?思考何用?

      文革造反派當年意氣風發勢如破竹,十年后春夢醒來一場空。害人害己,還落了一世駡名。

      現有一部份人中反共之毒甚深,自打飛機,短暫亢奮,迅速回軟,無能寸進,事後空虛。

      要達到梁兄理想,只有兩個途徑, 革命或團結大多數。革命你怕痛,信口開河可以團結大多數嗎 ?

      弟為之心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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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小弟反共無得救矣,老兄親共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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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梁兄錯矣, 小弟不親共不反共。小弟流連紅橙黃綠藍靛紫各場地,上下而索求真相。

      再,梁兄要制造民主小女神,不是要令小女孩難堪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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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嘩!你成日緊跟著我的留言板架?
      我只是說小孩犯的的士犯的是粉筆塗鴉小事,鬧幾句放人即可,不應受到這樣的對待,誰說製造什麼「民主小女神」了?
      不要這樣上綱上線。
      我收嗲了。
      你說我讀書多無理智,以後少D來往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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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小弟不親共不反共。小弟流連紅橙黃綠藍靛紫各場地,上下而索求真相。<------------9 up

      再,梁兄要制造民主小女神,不是要令小女孩難堪嗎 ?<---------上綱上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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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這個匿名,那個又匿名,都不知道誰是誰,我不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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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Yep... don't let facts and reason get in the way of some good old hat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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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匿哥,明知開飯時候,你特登出嚟倒屎,明明要揾交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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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Yeh 兄,

      其实小弟也不想 African Monk, 只是現在大家立場顔色為先,小弟只能try to get a balance view.

      http://billsiu.blogspot.com.au/

      如果Yeh 兄, 梁兄看完標少的五篇少女塗鴉案評論及其正反留言后還以爲此案明顯是政治原因, 小弟願意把頭讓你擋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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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匿哥,
      我想請問美式足球好還是欖球好?既然大家十點後才倒屎,點解你偏要六點鐘人家開飯的時候倒,當然你會講出一百個理由,你要平衡觀點,請問你老兄在那些建制BLOG平衡佢地啲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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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建制平台 , 如文匯大公之類 , 是沒有人看的 , 在那裡平衡觀點 , 有鬼用咩 , 所以要走來梁Sir個blog , 吹水發謬論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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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Yeh 兄,
      以美式足球好還是欖球好来比喻不對,此案乃正義非正義之爭。

      既然梁生開放平台,抛玉引磚,梁生是有文化讀書人,以事論事,此案現在真相差不多大白,對就對,錯就錯, 就算不認,也不會像淨心BB之流發爛喳的, 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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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二〇一四年香港十大瘋人榜」,看似有料,實則無聊,指罵建制,係人都識,紙上談兵,自打飛機,短暫亢奮,迅速回軟,無能寸進,「學未有成」,自知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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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嘲笑別人很容易,閣下有何高見,不妨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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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梁兄,何時能送走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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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他會死賴不走,但甚有可能在2017年被勸喻不要參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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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ee comments from legal professionals regarding the 14 years old freedom fighter

    http://billsiu.blogspot.com.au/2014/12/blog-post_30.html#comment-fo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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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個網誌作者「標少」, 自稱是退職香港法官(Magistr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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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確是退任裁判官蕭 x 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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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面對極權,奧威爾說:「如果你感到保持人性是值得的,即使這不能有任何結果,你也已經打敗了他們。」因此,失敗的不會是保持人性的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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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現時港人人人神打,古今中外哲人,聖人上身, 開口閉嘴哲理真理。

    失敗的會是不保持理智的香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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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同意,應多取中庸,但現今香港,一提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就會被指妥協、河蟹或梁粉,其實他們和他們口中最憎恨的文革共黨,本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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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庸不中庸不是問題, 不提經濟發展、社會安定也可以。

      看事情看本質,保持理智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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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2014年香港10大瘋人榜之首 , 港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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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5 距離 2017 的袋著先 都唔會有望
    至於 2017 之後 香江 便變成 濠港 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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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今年已經同你飲過港式點心茶,希望2015年過來再同你飲西式蕎。
    PNG Sa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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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14年正要過去,人類社會和自然氣候在這一年裡,都是喜少憂多!
    2015年已經到來,將是農曆乙未羊年,華族傳統以羊寓意吉祥平和!
    希望新的一年裡,會有更多吉祥平和,世界各地民眾同享歡樂安康!

    梁兄和各位網友及家人萬事如意,四季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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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粉筆劃雨傘的十四歲香港少女 , 是塗鴉
    用屎尿噴灑在街上的大陸人 , 也是塗鴉
    但警察的分別對待 , 市民有眼睇的 , 中港矛盾 , 是沒有無緣無故的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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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所有觸犯法律的佔領暴徒被繩之於法就係香港公義得到伸張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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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黑社會、七俠五義、黑警、僭建/收五千萬的特首,一網打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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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 既然要一網打盡,當然政棍、律棍、神棍、教棍、黑記者、無恥社工...等亦絕不可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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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仲有虛報博士學歷的立法會議員,一個都不要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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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共產黨就是最大的黑社會 , 觸犯法律又點解唔拉呢 ?

      華潤集團的宋林 , 違紀貪污為什麼香港的ICAC唔拉佢 , 仲叫佢做廉政公署的道德委員會主席 !

      要拉 , 有排都未輪到班佔領人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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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同意。更加唔可以忘記一班故意隱瞞政治獻金的尊貴議員同埋涉嫌學術抄襲的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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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民建聯最多金 , 先查民建聯班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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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大學裡講普通話的 , 多次發現偽造証件文憑 , 先查那些講普通話的教授 , 他們可能是共產黨的臥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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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支持你. Chris. 都在澳洲, 你和標少大不同. 其實你們本身背境不同. 他常說自己讀書多. 其實他是社工出身. 你知道以前什麼人會讀社工做警察. 常常覺得此人固執 僵化. 好在他沒做法官了, 不然又多一個李唯治, PK 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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