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唔KO*,我認為未必。
分三部份,全長35分鐘,有兩人發言和聽眾電話,大家自己睇/聽:
* KO--knock out,拳賽術語,即「擊倒」勝利。
明光社發表聲明譴責《爽報》含大量色情資訊 (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68624&Pid=1&Version=0&Cid=145&Charset=big5_hkscs)
網友雨果的評論:不是爽報有問題,是你們有問題(http://lostinbmwhill.blogspot.com/2011/09/blog-post_30.html?spref=fb)
訪談尾段陶傑賣廣告話"今晚光明頂繼續..."
回覆刪除查下原來又真係有講!
光明頂2011-09-30談文藝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67AunPhB5Y
聽下佢同葉輝講下文學有趣過同明光社講道德得多咯!
又聽下先!
回覆刪除多謝Chris俾面轉貼了我的劣文,謝了。
回覆刪除海外遇同道 ---握握手!
回覆刪除-------
回覆刪除----陶傑反駁,意識很難判斷,《金瓶梅》意識淫褻,亦被列為文學作品,「細路可以圖書館免費睇到」。情色小說被評不雅是危險先例,任何人可投訴,隨時導致美國名作家亨利米勒 Henry Miller有性愛描寫的名著《北回歸線》在書店要加封套,是出版自由的倒退。父母有教育職責,「禁乜報禁物報,禁不到細路在廁所用 iPad下載更淫褻資訊」。
蔡志森認為,不應將責任推給家長,不應以言論自由為藉口,荼毒青少年,「好多基層家長早出晚歸,未必有時間」。陶傑則表示,「如果係咁就唔應該生仔,早出晚歸,生個仔冇時間教。
老實,雖然我都好憎明光社
不過有少少強詞奪理
唔通電視播套 4 仔,你又話即使阻到電視播,但阻唔到小朋友拎住 iPad 打飛機
匿名
壹傳媒在9月中推出免費報紙《爽報》,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在短短一星期已接獲超過100宗有關《爽報》內容不雅、淫褻、暴力及鼓吹賭博的投訴。9月20日《爽報》的一篇色情小說更被淫褻物品審裁處暫定為第II類不雅物品,根據法律,向18歲以下青少年發布不雅物品,首次被定罪,可被罰款港幣40萬元及監禁12個月。
回覆刪除淫審處這次的裁決不代表所有《爽報》在法律上是一份「兒童不宜」的物品,因為被評為「不雅」的只是9月20日的那篇文章,其他日子的《爽報》在法律上仍然是適合所有人士閱讀的物品。而且發行人亦可提出覆核的要求,所以該篇小說在法律上是否「不雅」,仍有待定奪。
根據現時法例要求,淫審處在裁定及評定物品類別時,須考慮「一般合理的社會人士普遍接受的道德、禮儀及言行標準」,如此抽象的指引最後往往以有否「裸露三點」作為評級的客觀標準,而文章被評為「不雅」的情況更為少見。
各大傳媒深知這個遊戲規則,所以不少報紙在娛樂版、副刊,甚至港聞版中加插很多性感但沒有「露點」的照片,風月版更有大量對性行為繪聲繪影的文字記載和嫖妓指南。但是以淫審處標準來看,這些都是第 I 類的物品,即是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但你認為那些資訊真是適合所有人士(例如小學生)閱讀嗎?
《爽報》賣弄色情的同時,不要忘記市面上部份收費報紙和娛樂雜誌同樣地以「性」作為賣點吸引讀者。儘管它們在現行法律上是「既非淫褻亦非不雅」的物品,但它們卻是包著糖衣的毒物。不要將焦點只停留在《爽報》上,而忘記其他「有毒」的讀物。為免下一代被扭曲的價值觀潛移默化,拒絕領取《爽報》之外,我們亦應拒絕購買渲染色情的報紙雜誌。
看了Chris兄的blog都幾年了
回覆刪除由高中到現在大學畢業
當然要握一下手!
btw
多得你幫忙,我那個post人流超多....可見你什受歡迎....
我覺得免費報紙唔環保(仲要甘大量)
回覆刪除點解唔討論呢個題目先呢?
雨果,
回覆刪除我的博到今年12月滿六歲,兄台是第一代讀者吧,如此更要謝謝你了。
英雄美人公主娘,
回覆刪除我麥澳洲做這類報紙的老編十多年,每週一期一萬份,我看那印刷廠的貨車每次送貨來,滿滿的一大卡車,我都不無浪費紙張油墨污染地球的內咎感。
但比起香港的發行幾十萬份,還是日日出版,更是小巫見大巫了。
果堆低能的累鬥累邏輯呢﹐就無謂拗啦
回覆刪除而家有D人就係咁﹐明明寫鹹故﹐就自己笠自己高帽﹐話自己寫文學作品﹐算吧啦﹖
任何一個有正常智力的人去睇﹐都會好清楚入面係普通鹹故情節﹐仲有咩得拗﹖
如果陶傑果D鹹故可以同金瓶梅比﹐男極圈相中吟D詩﹐咪可以同李白比﹖
至於無啦啦講咩鬼文學﹐所以唔應該禁。come on﹐水滸傳夠有大量粗口啦﹖點解陶傑寫鹹故果陣﹐唔索性用粗口寫故仔﹖整返句「拎碌鳩大大力屌爆條女塊西」﹖文學水平立即提升添呀﹖
到時淫審處話要禁﹐咪又拎水滸傳做擋箭牌囉﹖
我覺得陶生寫的還OK,被人將軍要死撐也是必然的了。
回覆刪除聽陶先生咁講之後,我好慚愧呀,我原來唔識教小朋友架,我知道陶先生都有小朋友,唔知佢可唔可以拎份爽報返屋企,向廣大的家長們示範如何教導自己的子女呢?我好期待呀 >0<
回覆刪除當然陶先生的艷情小說能否流傳下去仍有待觀察遺憾的是香港社會日見保守深圳也不如
回覆刪除Fanny,
回覆刪除留到言了.....
係囉係囉!
Raymond,
回覆刪除道德家幾時都有!
//我覺得陶生寫的還OK,被人將軍要死撐也是必然的了。//
回覆刪除純粹從鹹故角度來說﹐他寫的鹹故﹐太露骨沒意境﹐真是很一般。
相比以前那些談意境玩隱喻的鹹故﹐真是不是一個層次。
我不能接受的﹐係條友滲完鹽花﹐轉頭又話自己搞文學。
如果真係覺得無問題﹐滲鹽花咪滲鹽花囉﹖寫鹹故咪寫鹹故囉﹖洗乜遮遮掩掩﹖
你幾時見過外國D四級演員﹐要遮遮掩掩話自己唔係拍四仔﹐而係話自己拍形體藝術片啊﹖
回raymond﹕
回覆刪除//當然陶先生的艷情小說能否流傳下去﹐仍有待觀察。遺憾的是﹐香港社會日見保守﹐深圳也不如//
現在這個社會真是本末倒置﹐以前國人以道德淪亡為恥﹐現在竟然反過來的。
當然﹐要講道德我沒資格﹐我以前也是撈過夜場的﹐做過爸爸生﹑馬伕﹐細個仲賣過四仔...
但係﹐起碼我知道自己做緊鹹野啊﹖
我至少唔會賣四仔比豆靚啊﹖
我地會睇唔起姑爺仔呀﹖
我地見條友未夠秤﹐都會唔比條友叫雞啊嘛﹖
講真﹐你做得邪牌﹐唔該你食得鹹魚抵得渴
你寫得鹹故﹐預左比D家長話你教壞細路﹑敗壞道德風氣
正如你做得馬伕﹐你就要預左比人話你賺女人錢﹐扯皮條!
而家個社會是打橫來的﹐你去寫鹹故係唔鬧得的﹐鬧人果班反而係“有問題”
無啦啦話“妓女”個term係歧視﹐要叫性工作者
我難聽講兩句﹐D人成日話個社會的性態度要開放﹐你咁開放﹐你可唔可以接受你老婆去做雞啊﹖
回文少:
回覆刪除文學與否真的見人見志,我自己都認為陶傑篇野明sell色情多於文學,但都唔可以排除有人覺得佢係文學作品黎欣賞。問題就係依樣野太主觀,根本唔可以客觀去斷定咩係文藝咩係色情,咩要禁咩唔駛禁,如果以下都俾人用色情為理由去禁黎樣禁果樣,就可少左好多野睇。
回雨果﹕
回覆刪除先認字特警﹐係見仁見智。
其次﹐我從來無主張話禁﹐我唔單只唔主張禁﹐我仲主張家長主動陪同小朋友一齊睇鹹嘢﹐話比佢聽未夠秤扯旗的話最好就係打飛機﹐千祈唔好學人玩非禮﹐拍拖要小心唔好衰十一﹐同埋教個細路做愛記緊要戴袋。
問題都係一句﹐若果你真係覺得自己寫鹹嘢咁光明正大﹐人家話你寫鹹故﹐你洗乜兜洗乜隱瞞啊﹖洗乜老吹話自己係寫乜鬼文學呢﹖
你咪直認自己寫鹹故囉﹖
總之﹐我見到呢類死撐﹐就令我諗起90年代D過氣女星去拍鹹片﹐轉頭又死兜﹐話自己拍形體藝術片啊﹐為藝術犧牲之類嘅廢話la~~
我只係估唔到﹐過咗十幾年﹐呢類廢話仲有人講﹐兼且仲有人當發現新大陸一樣啫!
公道D講,陶傑無否認寫鹹故,他反覆舉出意大利Boccacio的的「十日談」(Decameron)為例,創作時是鹹故,也可以成為經典文學,就看後世讀家怎樣評價。
回覆刪除身為作者,他對自己寫的「色錮」王婆賣瓜,自讚自誇,也是可以理解的。
陶傑的甜文讀起來太像他平日的散文,只是拉長了,而且勉強抽水的地方太多,顯得不倫不類,不算是好的色情小說。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