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4日 星期一

十年前,十年後

十年前,我離開香港3年;十年後,我離開香港已13年。
十年前,我幫「昆士蘭香港會」做「香港回歸紀念晚宴」的司儀;十年後,「昆士蘭香港會」已是名存實亡。
十年前,我開Mazda121;十年後,我開Toyota Camry。
十年前,汽油賣澳幣六毛錢一公升;十年後,汽油賣澳幣一元三角一公升。
十年前,我還是用Contax單鏡反光菲林相機;十年後,我用Pentax數碼單鏡反光相機。
十年前,17寸電腦顯像管Mon賣澳幣700元;十年後,17寸LCD Mon 是 200元,17寸電腦顯像管Mon我見過在二手店賣二元一部清貨。
十年前,我的電腦有8 MB的RAM;十年後,我的電腦有762 MB的RAM。
十年前,1 G 的電腦硬碟不記得是賣澳幣幾百元;十年後,120 G電腦硬碟賣澳幣100元。
十年前,我的28寸電視在澳洲叫「大電視」;十年後,無42寸都未算。
十年前,我戴近視眼鏡;十年後,近視減了一百多度,但多了老花,要戴Multi-focal 眼鏡。
十年前,我不識中文打字,樣樣要靠報館的打字員;十年後,我天天打中文貼文章上Blog。
十年前,CD Burner初出,要澳幣1000元;十年後,CD Burner買不到,十年後,DVD Burner也不過是澳幣39元。
十年前,我體重65Kg;十年後,我體重還是65Kg。
十年前,我的工作是澳洲華文報紙編輯;十年後,還是同一職位,但馬上要退下來。
十年前,反亞裔的澳洲議員Pauline Hanson搞得天翻地覆;十年後,她入過獄,上訴得直,現在要再參加大選。
十年前,我有100隻VCD/DVD;十年後,我有1000隻。
十年前,我穿Formal 鞋子只穿Florsheim黑皮鞋;十年後,Florsheim黑皮鞋還是我唯一的選擇。
十年前,我只是不信教;十年後,我對宗教極之反感。
十年前,我的偶像女星是柯德莉夏萍;十年後,我的偶像還是柯德莉夏萍,不過多了阿Sa和千嬅。
十年前,我完全不懂跳舞;十年後,我聽見音樂就想落舞池。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5 則留言:

  1. Florsheim, Forever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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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而家喺香港買手提電話隨時貴過買手提電腦, 電腦嘢同以前比而家真係平得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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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手機也平呀,我3月在香港買一個留港時專用,Samsung ,HK$199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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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如果無要求淨係打出打入,幾十蚊手機都有. 我4月買咗部手提電腦都係hk$2500, 以前hk$2500買底板都未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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