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通行的「英文名」,很多是聖經之中猶太人的名字的「英譯」,例如最常見的John, Peter, James, Mary, Elizabeth.....但當然也有英格蘭民族本身的名字,例如今日向大家介紹的這個:Edward 。
歷史上叫 Edward的英王特別多,甚麼「愛德華一世」、 「愛德華二世」「愛德華三世」......最近的一個,是20世紀「不愛江山愛美人」,為了娶美國離婚婦人Wallis Simpson,不為王室所許,在1936年放棄王位的「愛德華八世」(1894-1972)。遜位之後他改稱「溫莎公爵」,王位傳給弟弟,是為「喬治六世」,亦即當今英女王的父親。
Edward是「富有」和「快樂」的意思,從這個名字愆生出來的有:
Eduard, Eddard,
Ed, Eddie, Eddo,(美國喜劇演員Eddie Murphy), Seddie
Ted, Teddy, Teddie,(香港的歌星/演員「泰迪羅賓」Teddy Robin)
Ned, Neddy, (澳洲著名的大盜 Ned Kelly)
Woody(美國導演 Woody Allen)......
Ward....
很多西人平日是用其原名的縮體,假如出生文件登記叫Edward 的,平時或會叫Ed,原本叫William的,或會平日叫 Bill;原本叫Robert的,或會平日叫 Bob。
記得30年前我在房屋署任職時,有個助理署長 E. G. Pryor博士,所發的公文都是這樣寫initials,不用全名;初來的同事,也不知道他的 E 就是Edward。Pryor博士打電話給同事,就算是下級,有時也不叫秘書先搭線,自己即接打,但是一開腔不是說「哈囉,我是 Dr Pryor,Assistant Director of Planning」而是簡單的說:「Ted, ....」,不習慣的真是不知道是何方神聖。
雖然他是這樣的沒架子,假如接電話的人官階低幾級,還是應該說:「Yes, Dr Pryor, what can I do for you....」,而不是「Hi, Ted....」才算應對得體的。
請注意和西人交往的時候,要跟隨他們本人的意願怎樣稱呼,如果他們介紹自己用全名Edward,你和他們相識不久便隨口叫他Eddie,在比較保守的西人看來,是冒昧失禮的行為。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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