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1日 星期三

一線生機

有一件外國人不覺得是怎麼大的新聞,但是過去十年間在澳洲不斷報道--在印尼巴厘島因運毒被拘的九個澳洲人的命運--新聞界叫他們做Bali 9.

2005年4月17日,他們辦理出境乘飛機從巴厘島飛回澳洲,被搜出各人身上暗藏海洛英毒品,共重超過8公斤。證據確鑿,法庭上全部判處罪名先立,而按照印尼法律,運毒的懲罰是死刑。

跟著的就是連綿的上訴,最後有七人獲得減刑,改判20年至終身監禁。運毒團的兩個「領隊」,南亞裔的 Myuran Sukumaran 和 華裔的 Andrew Chan(左圖上排左起一、二) ,經過澳洲義務律師團竭力從多個途徑上訴,包括打上高院,最後向印尼總統請求運用其特權赦免死罪,皆被駁回。最近的發展:新任的印尼總統為了履行競選時大力打擊罪案的承諾,會把所有獄中待刑的死囚盡快一掃光!早前已經處決了幾個,估計下一批會輪到Myuran Sukumaran 和  Andrew Chan 。

我一向的粗淺看法:「雖然澳洲本國已經廢除死刑,但是他們在印尼犯了當地的死罪,販毒害人罪無可恕,死也無話可說」,但是再看,有一點保留了......



首先是他們是在峇里島上機前被緝獲,原來澳洲聯邦警察早有情報,把涉嫌人員名單通知印尼海關的。如果不是這樣,他們或可成功登機,在澳洲入境時被拘,那就是按照澳洲的法律處置,無論如何不用面對死刑。(澳洲聯邦警察至今仍然堅持,當時通知印尼拉人,是應有之義)


我看了 The Chamber這本長篇小說(前文法律小說家 John Grisham),看法受到影響。這本書對死囚長時間待刑的心理、監獄的情況、旁人包括監獄人員的感受,鉅細無遺刻劃入微,使人讀得心情十分沉重,對死刑的存廢有了新的體會,不像以前的堅定。

這九個人年紀輕輕,大多是誤交損友,想搵快錢的「業餘罪犯」,並非運毒熟手和幕後金主。Myuran Sukumaran 和  Andrew Chan 可能有過前科,而且身為領隊,所以必須擔當最大的刑責。

前日電視播出二人的家屬前往印尼,去見他們的可能是最後一面的情況,令人心酸。二人在監獄之中積極悔過,用他們的學識來輔導其他囚犯,Andrew Chan 更成為一個牧師。二人的表現,連監獄長都為之感動,為他們在庭上作證,請求法外開恩。

論理,二人是抵死有餘,唯一的生機是打動印尼總統的心,這並不是看提出什麼理由,有的話以前都提出過數十遍了,而是什麼人為他們講情。

澳洲政府到現在,只是外交部長隔岸發表聲明,甚為低調,輿論有認為應該親身去印尼走一趟,與印尼總統會面以表示澳洲的關注(我則想,請澳洲總理親身打個電話,也不是太難吧),或會有一線生機,否則二人多數過不了這個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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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13 則留言:

  1. Raymond上午9:35

    印尼新總統為了建立威信,不可能妥協給死囚一條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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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印尼會覺得,七個只殺你兩個,已經是很大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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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用人命來建立威信,証明此人技窮,死刑係解決不了問題,何況此案由澳洲提料,而澳洲又沒有死刑,澳洲方面唔着緊求情,確係有問題。
    每個國家地方都有不同的刑罰,有時候真係有問題的,比如藏有未成年人仕的春片,不管是硬照或VIDEO,亞厘桑那州一個檔就可以判刑12年,而加州就沒有這樣離譜,只是幾個月貨仔,幾年前有港青唔覺意DOWNLOAD咗都唔知12個FILE,放在portable hard drive帶來讀書,被寄居家庭發現報警,面刑144年。台灣及大陸經常執行死刑后發現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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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輿論有認為應該親身去印尼走一趟,與印尼總統會面以表示澳洲的關注...............

    對等原則 , 其他伊斯蘭國家領袖 , 向澳洲政府 " 關注 " 澳洲境內不合 " 伊斯蘭價值觀 " 的處理方法時 , 澳洲輿論是否接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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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最後決定,當然在主權國之手。
      今次也有印尼的人權組織在那邊幫手。
      幫自己國民講句得體的求情話,也好過冷眼旁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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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前晚看ABC的Four Corners,覺得此二人雖犯了罪,但罪不致死。還有他們好像已改過自新,更令人同情。但看目前情況,可能難逃死刧。
    一來新總統要殺一儆百,向選民表示強硬對付罪犯。二來LNP政府有求於印尼當局所謂"stop the boats"。三來他們不是白人。
    相信印尼也看到後面兩點,所以堅持強硬態度。徐非澳洲民間能發出強大聲音,威脅抔葛旅遊,直接傷害到他們的利益,否則恐怕兩人只會死於政客之手。
    看回早前白人女子Schapelle Corby入獄,澳洲官方和民間的反應,真是天淵之別。你能說沒有種族因素?在此保守政府眼中,他們當然是可以犧牲的!
    希望兩人能逃過大難,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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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肉在砧板上,似乎用軟功有效過硬功。
      昨日電視騷,多口佬Alan Jones 狠狠的說「XXX!咁都唔畀面,印尼海嘯的時候,澳洲捐幾十億的錢去....」
      真是幫倒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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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人命尤關, 澳洲政府有責任盡力營救. 明知印尼運毒判死刑, 以身試法, 愚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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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imon CHEUNG凌晨4:51

    Chris 兄:

    21世紀了,彰顯人類文明,是時候全面癈除死刑了............

    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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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該是96年﹐有觀塘少女(好像17歲)運毒去星架坡被判死刑﹐彭定康親自求情不獲﹐死刑執行。我發誓今生不去星架坡這個野蠻國家﹐此後我確實沒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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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Simon CHEUNG下午6:09

      我素來對傲慢及自以為是的星加坡政府及李光耀資政不存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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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我相信有啲人真係十惡不赦、罪不容誅,以酷刑折磨至死都不為過
    不過我都唔敢講死刑係咪應該存在,因為一定會有冤案,一定有仆街為立功破案而屈人(呢種人最少要拎去打靶)
    又有啲人真係犯下彌天大罪,但之後良心發現改過自身,呢種人我都唔知應唔應該從輕發落
    死刑應否存在或廢除我相信永無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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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保留死刑,可以存而不用,或判了再特赦。
      完全廢除,真的需要用時無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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