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 星期五

紐國殺妻棄兒慘案疑兇落網

2007年9月在紐西蘭發生的一宗案件,中國華人移民殺害年輕妻子,又女兒丟在澳洲墨爾本的火車站,然後乘飛機逃往美國。

請看前文紐國殺妻棄兒慘案

美國收到紐西蘭警方的知會,6個月來追緝疑兇薛乃印,把他放在America's Most Wanted的電視節目中,呼籲人民提供消息。

相信薛乃印幾個月來隱姓埋名、易容改服,藏匿於美國的華人社區,在日前終於被人認出,雖然號稱身懷上乘功夫,仍被眾人制服交與警方。

相信薛乃印幾個月來藏匿於美國的華人社區,在日前終於被人認出,雖然號稱身懷上乘功夫,仍被眾人制服交與警方。

相關報道:

http://www.theage.com.au/news/world/pumpkins-dad-arrested/2008/02/29/1204226928677.html

http://www.news.com.au/couriermail/story/0,23739,23295628-952,00.html(有錄影)

http://www.smh.com.au/news/world/pumpkins-father-caught/2008/02/29/1204226928531.html

敗德藝人的前途

性照事件發展至今,阿嬌和陳冠希已先後向公眾道歉,阿嬌暫時減少露面,陳冠希更宣布馬上無限期退出香港影圈。

阿嬌年來營造的的純情玉女影象,起碼在一些人心中打了折扣。好友兼演出夥伴阿Sa 表示支持她,不會拆檔。

原先阿嬌接下的「梅蘭芳傳」的戲份,劇集顧問(梅蘭芳的兒子兼傳人)梅葆玖說沒大問題(新聞報道)。

但是Twins這對雙人組合,和阿嬌本人以後的演出機會,要看老闆的生意經怎樣計算觀眾的歡迎程度了。

其實香港貌似開放,大眾的心理還是很保守的。他們對藝人的「私德」看得比較重,不比西方的粉絲這麼寬容,投資在藝人身上的老闆,不可不顧慮這問題。

香港一些被社會視為「敗德」的藝人,往往先是幕後老闆恐怕他們不為觀眾原諒,把他們雪藏一段日子,但娛樂圈後浪推前浪,時不我與,難免從此一蹶不振了。

如幾年前的周永恆和應采兒,本來條件不錯,也開始走紅了,都因為身上藏有禁藥丸仔被警察緝獲,犯了刑事罪,雖然不用入獄,星運馬上一瀉千里。

說到外國的藝人生活之「敗德」,要比香港的厲害得多,但外國觀眾的「泛道德主義」沒有那麼重。

一些藝人品行不端,或出身寒微,或以前做過醜業的大有人在,但就算被八卦刊物抖了出來,也對他們現在的事業沒多大影響。

例如最近英國的Amy Winehouse,嚴重吸毒,還是得了幾項2008格林美音樂獎,雖然美國政府不發簽證給她,不能赴大會領獎。

早一些的例子,史泰龍被抖出曾拍小電影、麥當娜年輕時拍過很糟糕、三點全露的裸照,給人挖了出來在雜誌上刊出,也沒有對兩人有甚麼大影響。

最驚人的是20世紀法國一代歌后 Edith Piaf,母親是妓女,她本人在妓院長大,成名後男伴無數,吸毒酗酒,但一樣成為受歡迎的偉大藝人。

另一美國爵士女歌后Billie Holiday,年幼家貧,還做過雛妓,成名後吸食海洛英一生戒不掉,到死都被警察嚴密監視。

我們欣賞藝人,只是欣賞其藝術作品,不須仿傚其為人。如果像一些年輕人以他們為「榜樣」,那是「太天真、太傻」了。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Nothing more 的中文用法

我在網誌裡常談及英語的用法,有時會有讀者電郵提出問題,把我當作老師,太不敢當啦,大家研究研究好了。

最近收到一位讀者的問題,就和大家分享一下:

.....我今次冒味致函, 其實有一個英文usage 不太曉用, 查了字典, 問過老師, 仍然腦子糊塗, 我想, 可能是中英語言的差異, 導致概念上轉化受礙所致, 萬不得已, 唯有唐突了.

有一英文用法類似這樣的:
He is nothing more than a thief.

就是些something, nothing 後配上 more than, less than, but, 諸如此類.
我每每遇上這些句子, 總要反覆推敲, 才僅僅明白, 你可以詳列些例子為我說明一下嗎? 中文也有相應的句法嗎
?

我的回覆:

...... He is nothing more than a thief ----中文也有相應的說法。

比如有個政客競選時說怎樣為民請命,當選後卻以權謀私,貪污舞弊,就可以說:
To hell with his election promises. He's nothing more than a thief ! (去他媽的競選諾言,他無非是個賊!)

又如你說互聯網是一個偉大的發明,可以說:
The internet is nothing short of a magnificent invention of the 20th century.(互聯網不愧為20世紀的偉大發明)

又如你看了一本很好的書,你可以說:
I cannot but proclaim that this is a fantastic book.(這本書好得沒話說,
只有大讚特讚)

希望你明白。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電腦男愛情故事

(中譯:Chris)

A little boy goes to his father and asks 'Daddy, how was I born?' 有一個小男孩問他的爸爸:爹地,我是怎樣生出來的?

The father answers, 'Well, son, I guess one day you will need to find out anyway!爸爸答:孩子,我也知道總有一天你要問的了!

Your Mom and I first got together in a chat room on Yahoo. 你媽媽和我是在雅虎的聊天室遇到的。

Then I set up a date via e-mail with your mother and we met at a cyber-cafe. 然後我就用電郵約定你媽在網吧見面。

We sneaked into a secluded room, where your mother agreed to a download from my portable memory stick. 我們靜靜走到一個隱蔽的房間,你媽同意從我的隨身記憶棒下載一些東西。

As soon as I was ready to upload, we discovered that neither one of us had used a firewall, 我準備好剛要上載時,才發覺我們兩人都沒有防火牆

and since it was too late to hit the delete button, nine months later a little Pop-Up appeared that said: 由於來不及按「取消」鈕,9 個月後,一個小視窗彈出

Scroll down...大家請看下面......

You've Got MALE

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啼笑皆非

香港誌的「被遺忘的品牌 (Part 2)」文章介紹70年代香港出產的Bang Bang牛仔褲及其附屬業務,使我想起當時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

那 時我在香港最著名的音響店之一的「愛群無線電有有限公司」做事,我們代理很多頂尖名牌音響,如 Quad, Luxman, KEF, Spendor, Phase Linear, Stax, Dayton Wright, Ampex, Nakamichi, Threshold,還有一個丹麥名牌 B & O (Bang and Olufsen)的產品。

B & O以外形清麗脫俗,音色高雅見稱,售價十分高昂,光顧的大多是豪客,那些闊太特別喜歡。B & O 後來在香港的一個廣告口號,很勢利,很多人還記得:「B & O ,可能是世界上最昂貴的電視機」。

為了推廣業務,我們老闆在尖沙咀海運大廈地下大堂最顯眼的位置,開了一間展銷B & O 的專門店Beocentre,老香港或會尚有多少印象。

一天,老闆接到Bang Bang牛仔褲的代表律師的信,給我們一看,嘩,真係,咁都得!

Bang Bang牛仔褲說我們公司賣 Bang and Olufsen產品,侵犯他們的商標版權!

大佬,人家Bang and Olufsen 是外國名牌公司,Bang Bang是香港新公司。人家賣的是幾千元一套的音響,你們賣的是幾十元一條的牛仔褲,到底是誰沾了誰的光?人家都未告你,你倒惡人先告狀了。

正是河水不犯井水,大纜都絞唔埋,無理取鬧若此,也竟然有些無聊的律師會接這單案件來做。

這件事沒有在法院解決,最後當然是不了了之。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生娘不及養娘大

醫療界的醜聞:香港以著名產科贊育醫院竟然有人為疏忽錯調嬰兒事件,而且不是一宗,而是可能有一百多宗,發生於1976年11月28日至12月初!

新浪網報道:贊育調亂嬰 恐涉百家庭

即是說,涉及的嬰兒送到並非親生父母手上,在無血緣關係的家庭長大。他們如今都已經31歲,父母亦垂垂老矣,才驚聞這個消息,一時之間不容易接受。

今次香港政府頭都大了,要徹查事件、追究責任、為疑被掉包的家庭檢驗DNA求取真相,律師一定磨拳擦掌,準備為他們入稟法院索取鉅額賠償。

網友阿占文章 生母是誰是否重要?論述此事,我十分同意。幾十年的親情,信而有徵,是否親生是不會有影響的。古語有云:「生娘不及養娘大」,是有道理的。

至於應否就DNA測試結果和親生父母相認,我認為也是需要的。

因為考慮到父母的感受,他們也一定很想知道自己的親生骨肉是男還是女、模樣如何、現在生活過得怎樣?我相信孩子重歸父母的家庭機會不大,也未必有此訴求,但是見見也是好的。

我們不知道世界上如有同類案例,會是怎樣的情況。家庭環境和條件各有不同,掉包的嬰兒可謂有幸有不幸,會是一個個的悲喜劇。

年前我在澳洲看到一則本地新聞,十多年前,一對無孩的西人夫婦,領養了一個來自台灣的女嬰,把她撫養成人,如今已是唸大學,但當然是一句中文都不懂,就是一個典型的澳洲妹。 西人夫婦不隱瞞事實,還鼓勵她找尋生母,卒之查出當年因家貧賣女。

這對養父母十分大量,還出錢買飛機票,親自陪同養女到台灣見生母。相見之時,女兒不懂中文,生母也不懂英文,只有緊緊的抱在一起,熱淚兩行,盡在不言中。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4日 星期日

勿讓男友拍性照

Jovi 的文章「從藝人淫照事件青少年要學習的一些事」列出向現今青少年應該汲取教訓的事,包括:

1. 不要性濫交

2. 尊重自己及他人的身體

3. 弄清楚愛與性的關係

4. 尊重他人的私隱

5. 弄清楚喜歡/愛一個人是怎麼一回事

Jovi 的觀點 1~5 我都十分支持,只想補充一點

第一條:「不要性濫交」是很好的教訓,卻不是這件事可以引申出來的教訓。

陳冠希肯定是「性濫交」。

事件中受傷最重的卻是那些女子,但他們之中假如有誰並非性濫交,而是一心一意、全世界只愛陳冠希一個,只跟陳冠希上床,陳冠希也很專一,沒有搞過其他女人,性照被公開對女孩的後果也會是一樣。

因此問題不單是「性濫交」,而是女孩子讓男友拍性照

女子很喜歡一個男子時,平日的矜持可以丟到九霄雲外,情到濃時,男子有甚麼古靈精怪的要求來增加性趣,女子也會甘之如飴,甚麼顛龍倒鳳、口舌服務,皆可作為全情奉獻,等閒事耳。凡此一切,均是他們個人之事,沒有甚麼對不對、淫不淫、虛偽不虛偽。

但是,我奉勸女孩子 第6條:千萬不要拍性照

千萬不要拍性照無論你多愛那男孩,相信他會絕對保守秘密!今日卿卿我我,明日反口覆舌,人心叵測,不可盡信。到分手時,妳送給他的定情信物可以收回,但拍了性照便可以複製無限拷貝,最恐怖的是可放到網上傳播,讓全世界觀看,神仙也難救。

女孩子讓陳冠希拍,他便有保留欣賞的權利。我相信今次陳冠希沒有「趙完唱」,故意把照片發放,他的Fatal Mistake是保密不周,縱使在電腦送修之前已刪除照片檔案(可能他另外備份,那牽涉另一保密問題),但硬碟被人用特別的Restoration軟件回復,套回照片檔案。

我不贊成大家討伐那些女明星淫賤和虛偽,但真的希望大眾女孩子不要「太傻、太天真」,把拍性照作為你們對男友的真情奉獻。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3日 星期六

落日紅霞

紅彤彤的紅霞,像滿天著了火。

攝於下午6時58分,Brisbane 南區一個商場之外。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

我一張都沒有看過

鬧了幾個星期了,「淫照」、「慾照」、「艷照」,叫做甚麼名堂都好,我一張都都沒有看過。

朋友電郵寄了幾次連結來,我全不點擊,連電郵也刪掉了。

不要說甚麼都放在網上了,全世界都看,「不看白不看」。

甚麼「食得鹹魚抵得渴」!做公眾人物,不等於連性生活也要公開來給你看。

我不是一個板著臉談道德的人,熟朋友都知道我喜歡講三級笑話,生氣時常講粗口,但是我認為不應該偷窺別人的私隱。

事主不希望給人看,但有人偷了出來公開了,我們也不要看,你看就是做了幫兇,

就是這麼簡單。

我很高興可以守得住這個原則。

一面睇一面罵陳冠希禽獸不如,罵他的女伴淫蕩的人,收聲吧。

性愛這樁事,你不做架呵???

人家怎樣做,在房間裡做,又關你甚麼事?要顛龍倒鳳、用甚麼古靈精怪的性道具,一男戰幾女,互相拍攝器官特寫,又怎樣?

只要不是陳冠希強迫她們,或用了迷藥,多離譜也是他們幾個人的事。

假於有其中一個女人出來作證,照片是在上述的情況之下拍的,陳冠希便要負上刑事責任,擔枷入冊,但是到現在還沒有。

如果是陳冠希自己放上網公開的,他就可能違反了發放不雅物品的法律;他也可能違反了和那些女子之間的承諾,女子可以用民事訴訟追究損失,但到現在還沒有這方面的證供。

罵陳冠希的人,就算你是守身如玉、晚晚獨宿、尚屬處男,沒有拍下「淫照」;試問誰不大便?我假設你大便時被人偷拍,然後被人放到網上公開,你會喜歡嗎?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香港喜劇演員面面觀

肥肥沈殿霞去世,很多朋友在網上發表懷念文章。


上:肥肥在2007年接受無線開台40年「萬千光輝演藝大獎」片段

肥肥是成功的喜劇演員,有「開心果」之稱。我看她的演出,最早要追溯到60年代中期-----陳寶珠、蕭芳芳兩個青春偶像的電影。

當時肥肥是20歲上下,身形已經是後來一樣龐大,髮型和眼鏡都差不多。她在電影中只是演配角,專演主角的表姐、閨中密友之類,以其肥胖的身軀、笨拙的動作、常常滑倒在地上、做事頻頻碰釘,都是比較舊式的滑稽,博觀眾之一粲。


1967年無線電視開台,一星期五晚上9時30分開始,都有一小時半的「歡樂今宵」節目,肥肥是第一代的台柱,出鏡機會很多,既演趣劇,又報幕和唸廣告。她慢慢地安於肥胖的形象,哈哈大笑是她的商標,從而建立起她的
樂天和無憂無慮的形象,以個人的快樂感染起觀眾的快樂

西方古典文學理論,如希臘哲學家阿里斯多德指出,喜劇是以主角的笨拙和犯錯為主的。誠然,傳統的香港喜劇演員,以其「缺陷」和出醜,引起觀眾的優越感而發笑。


例如:

1. 特別肥胖--如劉恩甲、尤光照、梁醒波、朱由高、矮冬瓜、曾志偉、譚蘭卿、花碧霞。


(上圖:肥婆喜劇演員的先驅:譚蘭卿)


2. 特別瘦--田青、高魯泉、鄭君綿、新馬師曾。


3. 缺少正常人的才能--鄧寄塵(
近乎弱智、口吃、總是被人搵笨)、西瓜刨(愚蠢、口吃)、許冠英(遲鈍、口吃)伊秋水(笨、醜)、周志成(猥瑣)、吳君如(不美)。


4. 扮醒目,其實受制於環境,不停地出醜--麥嘉、
石天、盧冠廷、吳耀漢、陳伯祥周潤發、董驃、許冠文、周星馳、杜汶澤。


上面的第1, 2, 3 類是比較淺薄的搞笑技倆;第4類則在70年代開始有高度發展;
尤其是許冠文、周星馳,先後建立兩種截然不同的個人風格,且深具自嘲、社會批判和時代意味。


不可不提的,當然是
洪金寶和成龍,以難度極高的搞笑動作為賣點,世上鮮有匹敵。

但是肥肥的「開心一派」,可謂開其先河,繼任者我只想到一個-----楊千嬅。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蠱惑海報

各位青少年

你們是否被愚蠢的父母煩死了?

馬上行動!

搬出去住...

找工作....

負責自己的開支。

趁你還懂得一切,趕快做吧。

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對西人勿用中國式的謙遜

網友siu兄 轉來一位朋友的疑問,想我談一談 (原文為香港粵語,我改為白話),如下:

我搞不清楚西人的溝通方式是怎樣的。好像中國人的禮貌是,受別人稱讚時都要說"哪裡哪裡!" 還是要像西別人一樣要有自信,不需要貶低自己去討好別人? 我經常會帶著中國的儒家精神去面對西人,這樣的做法對嗎?

中國傳統處世之道是謙虛、禮讓、抬高對方、貶低自己。受中國文化影響的日本也有類似的習慣。

別人的家是「府上」,自己的家是「舍下」;別人的老婆是「尊夫人」,自己的老婆是「拙荊」、「黃面婆」;別人的是「貴公司」,自己的是「敝公司」;別人的是「高見」,自己的是「愚見」。受人稱讚時說「 哪裡哪裡」、「過獎」。

西人來東方生活,得習慣東方的價值觀;但是西方東漸,社會運作很多採納西式,因此東方文化也在一點一滴地變型。

例如現在對有人讚賞你時,大可參考西方的習慣,一句「多謝」接受過來。如果有西人稱讚你,你像講中文的回應:No, not really,他可覺得有點奇怪。

中國人傳統的客套禮貌說法,有時用得太油,其實口不對心,不免「虛偽」之譏。

西人的習慣是直接,不作無謂的客套;西人不客氣嗎?但是他們說「謝謝」、「對不起」 (Sorry, I beg your pardon)、勞駕(Excuse me)的頻率,又比傳統的中國人高。他們也許比中國人更能慷慨地肯定別人的成就,鼓勵別人,和尊重別人的選擇。

尤其是「對不起」,西人的父母對子女說對不起也很平常,中國人父母大概很難說得出口。

當然,「西人」五花八門,也不能一概而論,例如老派的英國人和德國人就比較木訥,不像美國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的熱情。

你對西人過度謙讓,他們不會「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只會覺得是你「不夠實力」的表現,。尤其是在職場之中,權力和利益是「零和遊戲」(Zero Sum Game),你的得是別人的失;假如你動不動說「我何德好能,萬望閣下提點」,他們是「睬你都傻」,實行當你無料到,不會給你任何機會。

西方式的職場管理,申請職位者便要吹噓自己怎樣適合這份工,公司聘請了我會有甚麼好處。有些機構的晉升職位空缺是Open to all eligible,但要有意問津者寫自我推薦書!

華人移民外國,更要了解西方的國情,不要把中國的一套硬搬過去。

西方的文化歷史去古未遠,縱然現代文明中不會以拳頭解決問題,但骨子裡仍然是實力的較量,可以說是仍然保存傳統的尚武精神,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特別崇敬強者------雖然有近代的道德進步,西方國家的政府比東方更著力保護國內的弱勢社群 。

在西方社會生活,有不平事便要據理力爭;做縮頭烏龜是沒有人可憐你的。你被欺凌而奮力抵抗,才會有正義之士拔刀相助。

西人欣賞騎病馬持標槍衝向風車的唐吉柯德(Don Quixote),但是不大同情中國式的阿Q的。

白人處理事情比較分明,一件歸一件,在這件事上你把他們擊敗,他們不會記一輩子的仇,下次有機會仍會找你合作。假如你在鬥爭中你顯示過實力,甚至給過他們重創,最後你雖然是敗了,他們以後也會看得起你,但不會看得起一味忍讓想著「以德服人」的放棄者 。

好像美國吃了日本偷襲珍珠港的一記悶棍,損兵又折將,可是芸芸亞洲諸國,美國心目中最尊敬的,還是日本。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平有平玩

這支Sigma 100~300mm(4.5-6.7 光圈)變焦鏡,攝影圈內「劣評如潮」!

影友的批評:光圈細,影像變形嚴重,色彩還原差,構造不結實....
但是優點是輕, 最重要的是-----便宜!

尤其是我這支,是在本地的當鋪掃回來的,只是澳幣30元,相當於三碟叉燒飯的價錢。

2月17日晚上赴一個布里斯本華人新春演唱會, 我的座位離舞台有廿多米,我手上的遠攝鏡有Pentax的定焦135mm、200mm、50~200mm、80~200mm變焦,沒有長一點的遠攝鏡,肯定拍不到面部特寫,就給Sigma一個機會吧。

Sigma裝上我的Pentax數碼單鏡反光機,把Zoom扭到最長,裝上遮光罩,就是這個模樣,「係威係勢」:

精美日本餐

我們一行三人眾,每人要一樣,各有特色:

這是素菜便當,日本叫素菜為「精進料理」。(A$25)

有壽司、天婦羅、炸豆腐、薯仔沙律、漬物、煮野菜、豆豉湯。

賣相與色彩配搭一流,欣賞了好一會,也不忍動筷子。
我要的天婦羅套餐,水準只屬一般。(A$25)

這是「櫻」便當,有魚生、天婦羅、燒雞、沙律、漬物、茶碗蒸蛋(不入鏡)、豆豉湯、白飯。魚生極正!(A$30)

全日之冠:「素菜便當」。

在布里斯本河畔海運大廈(Portside)的「園」日本料理(Sono Japanese Restaurant)吃的。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Miss, Ms, Mrs

先來說中文

Miss, Ms, Mrs三個字的中文是小姐、女士、太太/夫人,一般是這樣的直譯,但中英文用起來有些微差異,本文會詳細分析。

就拿「陳方安生」來做例子吧。

陳方安生本姓「方」,名「安生」,嫁給陳棣榮先生為妻。

結婚之前,她是「方安生小姐」 ,英文就是 Miss Anson Fong。

結婚之後,她是「陳太太」,在比較官式和客套的場合,或可稱為「陳棣榮夫人」。香港中文的習慣,是比較少說 「陳棣榮太太」的。英文嘛,多數是把她的名冠上夫姓,略去本身的姓,叫 Mrs Anson Chan,絕少說 Mrs Dai-wing Chan的----除非是兩個人一起稱呼:Mr and Mrs Dai-wing Chan。

結婚之,根據前香港政府公務員的習慣,她可以選擇叫「陳方安生女士」或「方安生女士」 ,英文對應的就是Mrs Anson Chan 或 Ms Anson Fong。大家都知道,她選擇了前者。

英文Miss, Ms, Mrs 的用法

對男女的稱呼,傳統是用 Mr, Mrs, Miss ;至於Ms,是20世紀才流行起來的稱呼。

Miss

一般來說,未婚的年輕女子,一定是叫 Miss

Mrs

女子結婚後,無論丈夫在生、兩人離異、丈夫已去世,以前都冠以夫姓叫 Mrs X

如該女子再嫁 Mr Y,就會改叫Mrs Y或 Mrs X Y。

Ms

這個 Ms 在美國英文比英國英文流行,一般相信是美國女權主義的產物。起因有人認為現在女人也可頂起半邊天,結婚後要放棄自己的姓而冠夫姓不合理。同時,既然 Mr 這男人的稱呼不顯示該人是否已婚,為何女人就要用Miss 或 Mrs 來顯示?所以創造了一個刻意「不顯示婚姻狀況」,中性的 Ms 出來了。

一般來說,女子選擇用 Ms 時,是沿用自己的本姓的;但也有人例外使用夫姓又叫 Ms 的,增添了一點混亂。例如10年前澳洲有個歧視亞洲人的議員Pauline Hanson,是離婚婦人,保留著前夫的姓Hanson,原姓Seccombe沒有幾個人知道,但傳媒叫她 Ms Hanson而不叫 Mrs Hanson。

另 外,有些人覺得年輕女子叫Miss天公地道,但是年紀大了又未結婚的還是叫 Miss 有點那個,於是改口叫 Ms,好像中文對年長又不婚的女人改叫「女士」一樣。但是這並非一定的,如偵探小說家Agatha Christie筆下屢破奇案的主角是一個巔危危的老太婆,仍然叫她 Miss Marple。

寫法美式是 Ms. ,而英式的寫法是 Ms (沒有 . 的)。

唸法 Ms 與 Miss 的發音不同,Ms 那個 s 要唸成 z ,聲帶有震動的。

參考閱讀

維基百科-Ms

讀者在Guadian 報的有關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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