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5日 星期六
孤寒
孤寒不一定不好,人人都有權支配自己的用度。人家一件衣服穿幾年,鞋子破了還在穿;每天中午啃麵包不與大夥兒上餐廳,路程遙遠也不坐車、靠雙腿走路。凡此種種,都只是人家的私事,只要於人無損,旁人無從置喙。
傳統的智慧:揮霍無道、先使未來錢才是壞習慣。
2008年11月14日 星期五
2008年11月13日 星期四
有關荷蘭的英語
荷蘭人也算倒霉,英文很多用語拉上「荷蘭」的都有貶義,語言學家說有些是基於英國人看輕外族的的民族自豪感,和曾經和荷蘭打過仗,兩國一度關係很差的緣故。
「荷蘭」(Holland)是舊稱 ,現在叫Netherlands,荷蘭只是Netherlands國內西邊一個省的名字(再分為「北荷蘭」和「南荷蘭」)。
「荷蘭的」和「荷蘭文」英文都叫Dutch,「荷蘭人」是Dutchman。
Dutch Auction 是和一般的拍賣相反,由拍賣人開一個較高的價錢,沒人買便喊低一點,還是沒人買再喊低一點,第一個舉手的人得到貨品,好玩。
Dutch Bargain 兩人摸著酒杯,灌得醉醺醺之後做的生意交易。
Dutch Comfort 不幸中的大幸,「不然可能更差」的情況。
Dutch Concert 不是音樂會,而是喧鬧吵死人的場合。
Dutch Courage 灌了酒之後得來的勇氣。
Dutch Defence 虛假的防衛。
Dutch "That's Dutch to me!" 就是說「那些事情(不一定是語言)我完全不懂」,加強語氣可以說 "That's Double Dutch to me!"
Dutch Gold 就是我們的「朱義盛」,用銅和鋅的合金造成的假黃金。
Dutch Treat 等於香港人說的「AA 制」,大家出外吃飯,沒有人做東,各自付自己的一份。埋單時說" Let's go Dutch" 就是說:我們各付各的吧。
" I' m a Dutchman if I do" 就是說「我怎樣都不肯做」,等於粵語說「不做,做親我係XX!」的晦氣話。
" If not, I' m a Dutchman." 也就是「我說的一定沒錯,不然我就是XX!」的意思,也算對荷蘭人侮辱到盡。 這一句和上一句在民間使用的歷史很長,但今時今日講求政治正確,要慎用啦。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11月12日 星期三
鏡頭下的50年代香港
這是1955年以香港為背景的美國電影「生死戀」(Love Is a Many-Splendored Thing)片段。在鏡頭下,少不了主角在避風塘坐舢舨的場面,片中看到當時還是老機場,很多人記得那個「啟德機場」還未建成的呢。
其實片中主角坐飛機到來,鏡頭下香港已經是有不少高樓大廈的城市,到處都是汽車,有甚麼需要坐舢舨去目的地呢?
電影改編自有華人血統的美國女作家 Han Suyin(韓素英)的同名小說,由荷里活大明星William Holden主演美國來客,Jennifer Jones染黑頭髮穿長衫演香港女子。
彩色拍攝的50年代香港鏡頭,現存的不多了,所以這齣電影的外景彌足珍貴。
再看一下這齣電影的預告片:
以下可是真正的紀錄片,可以看到50年代香港的艱苦歲月: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2008年11月11日 星期二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War Hero 何其多
據說在越戰期間McCain是開戰鬥機的,被越共軍的炮火擊落生擒,關進戰俘營六年才獲得釋放。傳媒當然是大肆渲染他受了多少苦。我想當時越共抗美不啻以卵擊石,與美軍的先進裝備比較相差太遠,正式是「長年苦戰」,自己都是躲在地洞裡吃鹽水撈飯,難道讓戰俘吃牛排喝可樂抽駱駝煙乎?
這個我不多談了,大家有興趣的可以用War Hero來google search一下,排在前幾十條的都是與McCain有關的,有人說他是,有人說他不是,可見近日是多麼的熱門討論題目。
我認為應該是在戰爭中立了功的人,才可以稱為War Hero吧?
西方的軍人,服從上級決定,一聲令下便全部放下武器舉手投降,排隊操入戰俘營。根據國際公約,敵國也得善待戰俘(實際情況當然並不盡然),戰爭結束時,戰俘大搖大擺光榮歸國。如果投降後檢回性命就算是War Hero 的話,也太隨便了吧?
這方面,也可以見到東西方文化的不同。
中 國歷來講究「不成功、便成仁」。歷史上比較早和可靠的的記載,是史記之中說漢高祖劉邦擊敗反秦群雄,統一天下,當時有個尚未肅清的田氏不服,帶領五百勇士 遁逃漢軍相逼,田氏自殺,五百勇士也以死相隨。縱使他們是「正統」朝代的漢室的敵人,史書還是推崇他們的忠義;反過來說,中國的史家鄙視投降的軍人,從來不會把他們當作「英雄」的。
日本也是一樣,武士身殉失敗的藩主,大家看日本電影和小說多的是,不容在下喋喋。近至二次世界大戰,美國反撲太平洋諸島,也有日本守軍不肯投降集體跳崖自盡的事件,教美國人嚇傻了眼,大惑不解。
我們知道,今時今日,「感性」和「理性」都要著並重----有人會說大勢已去, 戰死又有何益處?不如保留性命,進戰俘營吃窮敵人,等機會作出種種擾亂行為,消耗敵人的實力----我最近重看1963年的大片「龍虎榜」(The Great Escape),片中某位軍官,發出這樣的見解。
(上圖:「龍虎榜」一幕,身光頸靚的戰俘)
這個War Hero的問題,我還在思索。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11月8日 星期六
北方小食
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雖敗猶榮
美國大選,在開始點票後幾小時便有結果,民主黨的Obama大勝共和黨的McCain,會在2009年1月就任美國總統。
布殊領導下的共和黨,過去的八年政績何止不彰,無論是國際外交或國內經濟政策,簡直是天怒人怨,Obama以「改變」為競選口號,是很恰當的。
這次美國大選,因著現代資訊傳播科技,不啻是一次Global Election,成為全世界關心的焦點。
正當全世界都在放下「布殊餘孽」連任的心頭大石,對改朝換代的Obama錦上添花、寄以厚望之際,我卻對McCain 承認落敗的演說有興趣,把節眼那幾句看了一次又一次。
人民投票之前,兩人互相把對手有那麼差就說到那麼差,大選結果出來了,落敗的表現有風度,尊重選民的選擇,為對手說幾句好話,呼籲人民團結支持。
這篇演辭當然是例行公事,幕後有智囊團代他撰寫,而且大有可能是一早預備好一篇贏的、一篇輸的;但是的確寫得很得體,有很多值得欣賞之處。
有些政治評論員說近日美國觸發的全球經濟海嘯,共和黨難辭其咎,無論McCain怎樣和布殊劃清界線,已經是敗局早顯。至於他大意挑選了Sarah Palin 這個鄉下婆做搭檔,出醜頻仍,就真是弄巧反拙,「衰起來有紋有路」了。
美國人的選票是一投議員、二投州長,三投總統,如今上議院(Senate)、 下議院(Congress)都以民主黨佔多數,表現民心所向;萬一McCain「有幸」獲選民欣賞其個人而「不幸」當選總統,他這個共和黨人的總統會被綁手綁腳,一定做得苦不堪言。
七十衰翁,過關斬將,擊敗對手得到黨內提名, 在競選經費遠不及Obama 的情況下,打畢這場硬仗;本來我是不喜歡他的大美國鷹派作風的,到最後見他有這樣的表現,也不能不說他是「雖敗猶榮」。
延伸閱讀:刁民公園的 真的是文化DNA嗎?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金錢物質觀
我很幸運,成長在香港經濟起飛的年代,從來沒有為找工作發過愁。一向有固定收入,於是衣食無憂。移民澳洲之後,三個內就碰上了工作,一做就是13年,最後還是我炒老闆的魷魚,自己不幹的。
因著我做商業報刊的總編的關係,我翻譯了十多年的財經文章,但是全不入腦,可以說是「見到都憎」。我從來不買樓投資,不買基金債券股票,不要說股票,連珍藏版郵票都沒買過!
2008年11月5日 星期三
雷射影碟機
今時今日「2」字頭的年輕人,只能看看爸爸尚未扔掉的舊器材,才會知道「LD機」是甚麼。LD影碟,已經在市面絕跡多年,想找一張也難。
我在1994年離開香港時,帶著上圖的一批古典歌劇LD,每套要幾百元港幣,這廿多套,花了近二萬元。我心想LD高畫質,比錄影帶耐用,今次一勞永逸,可以看過世了,誰料才不到幾年,LD 便慘遭淘汰!
DVD單面就可以播三個小時,LD 又大又重,可以播兩面但每面只有50多分鐘。以下是我的 LD 和 DVD 的 La Boheme 歌劇放在一起的比較:
2008年11月4日 星期二
墨爾本杯賽馬
幸而澳洲在同一日舉行墨爾本杯(維基資料; 官網 )賽馬,是全國注視的盛事,世界才沒有那麼悶。
墨爾本杯賽馬,在每年11月初的某星期二在墨爾本的Flemington馬場舉行,「墨爾本杯」是當日賽事的其中一場。
墨爾本所屬的維多利亞州,更把今日定為全州的公眾假期;不過其他的州到了今日下午,很多人都會停下工作,開小差出去投注站下注,然後收聽賽果。平時完全不賭的人,都會趁高興下注幾元的。
傳統上,進馬場的高貴仕女會戴起千奇百怪的帽子,爭妍鬥麗。
有些辦公室的職工更會自組彩池:通常是24匹馬出賽,於是24人合資,每人出一元,賽前各人抽籤決定自己買那一匹,抽到冠軍者得23元, 抽到跑包尾者得1元。有些學校更在課室舉行,由老師主持的呢!
澳洲的場外投注站到處都有,一些酒吧也設有電視和電腦終端機,獲得發牌接受投注,在這間下注到另一家領取彩金也可以,當然,如果中了大彩池,就要上總部取支票了。
一般人是下注獨贏、位置,以一元為最低投注額,選頭、二馬的連贏位(Quinella)和選頭、二、三馬的三重彩(Trifecta)就以5角一注。連贏位買單Q、一膽射幾多隻「腳」都可以;三重彩可以可以買複式,選三隻馬便是六注,盛惠起碼3元。出賽多達24匹馬,真是中熱門位置都有幾倍派彩,連贏位派千倍百倍平常事,三重彩嘛,更是機會極低的「以小博大」的投注啦 。
為了這一場,馬會特設「墨爾本杯三重彩」的彩票,你付一元,電腦隨便幫你選三匹馬,買這類彩票真是「刀仔鋸大樹」而買中難若「跑馬射蚊鬚」,九成九是打水片的了。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11月3日 星期一
兩個笨人
1. 笨賊
布里斯本的南區某便利店,2008年10月31日清晨遭一個廿餘歲男子持刀衝入打劫。
這些便利店、小油站之類,很多時都是只有一人當值,有些賊仔認為是最容易得手的對象。
不過便利店,尤其是早晚的清閒時間,根本付不起多聘一個店員,絕大多數是老闆自己看鋪的。
店員是打工的,當然不會搵命搏,任賊人予取予攜;話說這個便利店老闆, 一手抄起櫃台上的刀(一些便利店兼營快餐)和賊人「晒冷」,店主的刀比賊人的刀還要大,賊人見勢色不對,一無所得奪門而逃。
好笑的還未開始呢,話說店主窮追不捨,一面高大聲叫鄰人報警,賊人沒法,跳過一戶人家的欄竿進了花園。
原來這是一個休班警員的家,是一個警犬警員,那條叫Rocky的德國牧羊犬和他形影不離的。賊人被警犬追到無路可逃,卒之束手就擒。
警員說,有些人真不好運,假如他跳入鄰居的花園,那裡只有一隻小小狗。
有關新聞報道:http://www.news.com.au/couriermail/story/0,27574,24583317-3102,00.html
2. 笨法官
超速駕駛影快相,乖乖認罪只是罰77澳元,50公里限速地區開60,扣一分。
一個悉尼的著名法官,否認當時是身為車主的他駕駛,找人頂包。
這個不希奇,我認識很多人都會這樣做,隨便找個肯捱義氣、有車牌而不開車的老友頂包。通常政府收了錢便算,不會深究。
但是這個一向高姿態活躍於社會的資深法官,居然選擇上庭抗辯,在宣誓講話句句是真的情況下,辯稱當時把車借給別人開,所以司機另有其人云云。
這個替身,據他說是某某來澳洲的美國女教授......又會蠢成這樣的,想罰款也不交?以為政府不會追查出入境紀錄的嗎?
更好笑的是,記者用Google一搜索,幾秒鐘便查到這女教授已在三年去世!
一單輕微的超速違例,現在變成「妨礙司法公正」的大案,還要是身繫要職、知法犯法。
「知法」的人才會躍躍欲試「犯法」,真的是吊詭之至。
據悉,這法官已經有過兩度超速駕駛的前科,都是否認是肇事司機而擺脫控罪的。
証據確鑿,最後只有乖乖認罪,面臨牢獄之災。
有關新聞報道:http://www.theaustralian.news.com.au/business/story/0,28124,24584074-17044,00.html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008年11月2日 星期日
2008年11月1日 星期六
查票
穿梭來往布里斯本內外各區的火車線有很多條,共有一百多個車站,除了市中心及外圍兩三個站,均沒有驗票關卡。鐵路公司為了節省人手,沒辦法每個站都有人當值,很多車站連賣票員都沒有,只有賣票機。乘客自己買票,上落隨意,好像粵語所謂「無掩雞籠」一樣。
買短程票坐長途,或乾脆不買票的人,多的是。
鐵路公司在日中派出幾個查票員,上車逐一向搭客查票,倘有票與路程長短不符,或無票乘車者,會當場發告票,罰款一百多元。 罰款不是當場交出,而是限期內繳交。很多澳洲人身無分文,你在提款機看那些人排隊,輪到他們時只是按20元來用,或在麥記買個漢堡包都要簽卡,真是很好 笑,哪裡有一百多元的現金?
倘若不交又如何?查票員已經登記了你的姓名地址,等接傳票上法庭吧。
以前我乘火車上班,買的是月票,有天上了車才發覺忘了帶。 早上卻是查票的高峰期,隔幾天便遇上一次,怎樣好?一個人,買彩票很難中,一次沒票便遇上查票的這些倒霉事,隨時會中!
一顆心七上八落,到了工作地點的唐人街都沒有查票人員上車,且慢開心,這個站屬於Inner City的車站,有人在出口收票的,怎辦?
惟有上前自我招供,道明原委,那個收票員說認得我,揮揮手叫我走過,總算不用出醜當場。
當時也是心慌不懂得想,其實我發覺沒票時,可以馬上在下一站下車,在月台上的賣票機買票,等下一班車再上車不就可以了嗎?真笨!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