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俚語「賣大包」、「抵食夾大件」,台灣國語也有「便宜又大碗」的說法,意思差不多,都是說商家定價相宜,顧客付出了錢得的貨品或服務,絕對比一般的好。
現在我們上茶樓飲茶,不容易見到「大包」這樣點心,除非是到「蓮香」那些碩果僅存的舊式茶樓。以往的叉燒包是一籠兩個,雞包是一籠三個,「大包」就一定是一籠一個,可見其大得交關!
大包裡面的餡料很足夠,但是多數夾雜一些下價的雞肉豬肉之類。以前大人帶小孩子上茶樓,怕他們吃得太多那些貴夾唔飽的點心,例如「灌湯餃」、「淮山雞札」,開支太大,所以一坐下來就每人叫一個大包,先把他們的肚子填得半飽。
有人說,茶樓的大飽賣得那麼平但是又多料,是用前一晚的酒席客人吃剩的東西做餡料的,此話當真?真是駭人聽聞。
2010年5月把Blogspot這個「二奶」網誌扶正做「大婆」,由副站變成唯一的正站以來,至今已過了4個月,多謝諸君光臨,瀏覽人次由以前的每月不足2,000,到現在的接近20, 000,真是「今時不同往日」啦!
最近30日的分析,黃色的是到訪次數,每日約600。紅色的是閱讀文章次數,每日約1, 600:
這是澳洲特製的毛裡 Ugg Boots:
香港人要叫「雪靴」的了, 在澳洲冬天很多人穿,在家和出外都有;但是這個在澳洲沙漠的廣告照片,就真的很奇怪了:
過去一星期,本網誌還能保持每日一新文,都算是「頂硬上」的結果。
印度
電視上看到報道,印度準備在新德里舉行的2010年英聯邦運動會,還有一個月就要開幕了,設施還未完全建成,但見很多仍是爛地一塊,工人正在日夜趕工。唉,印度人的計劃和管理!
很多地盤工人是低技術的女工,還是穿著披披搭搭的傳統服裝,腳上穿的是人字拖,就在崎嶇不平的工地上幹著粗活。工地環境十分惡劣,甚麼工業安全的保護都沒有,而他們一日只賺到相當於一美元的工資。
印度人是很樂天的民族,常常堆著笑臉;受訪問的女工全無怨言,還說很願意做這工作,因為可以買食物養活她的孩子,還可以救濟一些街童。
廣東的粗話很多,有些是歇後語方式,作為一種語趣,或者在不能直言的正式場合之中,作為對話者之間明白的隱語。 (以下 III 級,慎入)
1951年電影,由孟甘穆利奇里夫、伊莉沙白泰萊、莎莉溫德絲主演的 A Place in the Sun 香港譯名「郎心如鐵」,譯得很高明,切合一個好眉好貌,但是見異思遷、利欲薰心的男人,謀殺女友另結新歡的故事。
電影之男主角----英俊的George,先認識純樸善良的女工Alice,兩人相戀,女的珠胎暗結。George後來有機會認識美麗富家女Angela,這才是郎才女貌,前程無限。為了除去Alice這個障礙,他狠心下手殺了Alice。天網恢恢,他終於要受到法律制裁,電影完結時被判死刑。
現實生活之中,澳洲近年也發生過類似的事件。去年審結的一宗,一名美國遊客,帶新婚太太來大堡礁度蜜月,二人潛水作樂時設計把她害死。見前文 公正立法荒謬司法 。
上星期的新聞,又有一宗令人嘆息的殺妻案審結。前任警察Des Campbell與結婚不久的妻子Janet到野外露營,後來報警說她失足墮下幾十米深的懸崖。Des Campbell承繼了Janet前夫給她的遺產幾十萬澳元,Janet的喪禮也沒出席,當日和另一個女人在外埠花天酒地。
信用卡人人都有,多數人還不止一張,銀行批出信用卡給你的合約條款,真正細心研究過才簽署「接受」的人,我想是百中無一吧。
那些字印得小小的,看也看不清楚;看得清楚又怎樣?都是莫測高深的句子。
算你是讀Law的,看得明白,又怎樣?那些條款是保障發卡銀行,不是保障你的!卡在那裡,你要還是不要?
「文藝書屋」的主人,香港作家王敬羲在兩年前去世了。
我的中文基礎,是在60-70年代讀中、大學時打下來的。那時如饑似渴地涉獵文學作品,包括朱自清、徐志摩那批老「新文學作家」----他們的書圖書館裡多的是,香港也有出版社翻印。「當代」的作家呢,大陸反右之後再來文革,很多文學書籍都變為毒草撤了架,剩下的就只是中國的「艷陽天」、俄羅斯的「鋼鐵是怎樣鍊成的」之類的革命文學,十分乏味。
香港本地的作家,有些是流行小說,包括依達、魏力(倪匡)、俊人、幻影、楊天成那些,嚴謹一點的有王敬羲、黃思騁、劉以鬯,大多是內地南來的文人。看文藝作品,主要是台灣的。
甚麼叫「失禮死人」?這就是!
就在戴安娜王妃逝世的13週年忌晨(8月31日),深圳機場豎起了這個「中國馳名商標」戴安娜內衣的廣告牌:
還怕外國人不知道哪,加上一句似通非通,完全不得體的英文 Feel the romance of British royalty。
港大哲學系校友W. Wong的網誌「魚之樂」文章「神和苦罪」:一個簡單的問題 」:
最近正在寫一篇關於the problem of evil(中文一般譯做「苦罪問題」)的論文,主要是反駁著名基督徒哲學家Peter van Inwagen對這問題提出的解決辦法。他的論點相當刁鑽複雜,雖然有趣,最終卻是無力。我不是要在這裏介紹他的論點和我的反駁,而是因為寫及這個問題,聯想到一般基督徒很隨便就接受了以下這個標準答案,之後一了百了,再也不用為這問題而煩惱:神全知全能至善,卻不阻止世上不斷發生的苦難和邪惡之事,即使受苦者是無辜的人(例如嬰兒和孩童),那是因為神不想干預人行使祂賜給人的自由意志;苦罪是人的錯,不是神的錯..........
Wong sir的文章留言版,常常給我的第一時間霸了頭位:
那些「神學家」講到唔夠你講時,就會說「總之信就無衰啦,神的奧妙豈是凡人所能測度!」
(轉貼)
哇哈哈!都說香港學生的語文程度差了,看看台灣新生代的傑作。括弧裡的是老師的感想:
我喜歡的美食
1.我最喜歡吃的食物是生魚片,但是生魚片最讓我困擾的地方就是他的魚刺很多。
2.我最喜歡吃的食物是生魚片,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他總是沒煮熟。
3.我最喜歡吃的美食是青菜,青菜中最喜歡吃的美食是白菜,為什麼喜歡吃白菜呢?因為他是青菜的一種(繞口令嗎?)
4.我最喜歡吃滷肉飯跟貢丸湯,他們對我來說不只是一種美食,而是...兩種美食。(真是謝謝你的數學教學)
5.我最喜歡吃外婆煮的菜,裡面包含了很多愛心,但是萬一外婆死了我就吃不到了,所以我要趁外婆還活著的時候,叫他每天煮三餐給我吃。(這算老人虐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