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省電燈泡

澳洲政府為了環保,已經決定淘汰沿用了逾100年,由愛迪生發明的傳統電燈泡。年內會完全禁止傳統電燈泡進口,強迫國民買這類「省電燈泡」:

舊款電燈泡用電流通過鎢絲發光,光亮程度用「瓦特」(Watt,簡寫為W)來區分,香港人叫60W為「60火」,75W為「75火」,數字越大就越亮,耗電當然也越多了。

舊款電燈泡的能源轉換效率不理想,很多電力不是用來發光,而是用了來發熱,「火數」越多的燈泡就越熱,這是人人都知道的。

新發明的省電燈泡用的是另一種發光原理,據說標誌著「18火」的就有舊式的「75火」的亮。換言之,發出同樣的光,只需用四分之一的電力,其省電和有利環保可知矣。

缺點?當然是----貴了。

在澳洲,省電燈泡的價錢是傳統電燈泡的6倍左右,即是4.50元 和 0.75元之比。

用家是省了一點電費,但多付的錢能否「回本」?有得計矣。

宣傳說,省電燈泡壽命比省傳統燈泡長很多倍,一說達10,000小時!上面照片的一個的盒子上,則標示有「四年半」的壽命。

我的經驗:舊式電燈泡,一般可以用幾個月才燒毀,但完全無譜,個別的壽命真的要看你的彩數,有時幾星期就燒掉,真的沒他辦法。

省電燈泡呢,我全屋裝了十個八個,用了三四年了,可謂經驗豐富,可沒有一個可以用得長過18個月的;而且還有一個弱點,燈泡新裝幾個月後,光亮程度便開始逐漸降低,不比舊式燈泡,在燒毀之前一刻還是一樣的亮。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