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硬膠」法例

「硬膠」這兩個字是近日香港網上流行的諧音相關語,本來是很粗俗的形容詞,但用來批評一些極不合理的事,是最適合不過了。

像西方很多城市,布里斯本一樣是塗鴉處處,公共和私人建築物的牆壁、火車的車廂、路邊的電箱等等,都常常遭人噴漆弄髒,有些是「圖畫」,但更多是一些莫名其妙的英文字母和數字。

青少年塗鴉是基於甚麼心理,要留待社會學家去探索,政府則是對他們是完全失控。塗鴉客深夜出動,有些三五成群,有的單獨行動,行縱神出鬼沒,有人潛入火車廠向停泊的火車動手,有人爬到你沒法想像的地方去噴,挑戰高難度!政府根本沒有人手,去監視所有地方和捉拿肇事人。

私人商店和住宅的外牆,假如被他們看上了,可謂永不超生。往往在業主花錢找人洗刷或重新油漆的當日晚上,他們會再度光臨,給你來一個新的!

新加坡對這些塗鴉者實施打籐,有個暫居的澳洲青年被捉,無情講,照打。據說打藤頗有阻嚇作用,澳洲自誇是文明國家,當然不會效尤新加坡,對那些十來歲的青少年不能判監禁,光是警誡、罰款或判社會服務令,等同束手無策。

最近本市政府要維護市容,針對塗鴉問題,無可非議,遭塗鴉的牆壁要洗刷粉飾,但是講明不是政府來幫你做,而是業主自費的責任。

不做者是違例,得罰款千元----試問生意淡薄,或收入僅足糊口的住宅業主怎辦?對犯法者寬容,但對受害者窮追猛打,這樣的法例,不用「硬膠」來形容也不能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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