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 星期一

大膽車

澳洲的交通法例屬於州的法律,州與州之間可以有不同的法律細則,例如考牌制度、時速限制、違例的處分等等。

不過拿著任何州政府發出的駕駛執照,都可以全澳洲開車無阻。

一般來說,澳洲的交通法比較寬鬆。以我住的昆士蘭而論,學車找不找師傅教都可以,不需要有兩套剎車腳踏的「師傅車」,也不限學車時間,只要Pass筆試,領一張Learner Driver Licence,有一個持牌的人在旁邊,車前車後掛上 「L」 牌,就可以開車上大路了。

倘若在澳洲只是旅遊短暫居留,持外國車牌者也可以隨便開車,連一些國家要求遊客要持有的「國際牌」也不需要!

以前移民拿著原居地車牌,可以免試在澳洲換取澳洲牌。有些香港人搏大霧,可能連汽車的駕駛盤都未摸過,拿著僅代表香港筆試合格的「學神牌」(Provisional Driving Licence)就換到澳洲車牌----因為澳洲的學神Pass 路試,得到的第一張正式車牌也是叫 Provisional Driver Licence,已經可以自己開車及載人,一年之內沒犯大錯就換 Open Licence。這裡的運輸處矇查查,就發澳洲的 Provisional牌給那些香港學神!

就算是持有正式的外國車牌又有怎樣?有些亞洲國家,連路試也不用考,給黑錢便發出車牌,是人人都知但秘而不宣的事,於是某些人也可以用黑市牌換領澳洲牌。

幸而近年澳洲各州堵塞漏洞,規定有車牌的移民也必須重考澳洲牌,否則像以前的放大閘,不知道要發生多少車禍。

在澳洲的路上,遇到警察的機會微乎其微,所以很多人無牌駕駛,實行開「大膽車」。

有些西人父母縱容那些十來歲,連學車年齡還未到的子女,由得他們開車出去;我有個朋友的鄰居便是這樣,還洋洋得意和我朋友講,也不怕給人舉報。

年中常有年輕人開大膽車出事的新聞,有些還發生傷亡。有些則是有牌之人,但嚴重違例,法庭上被判即時停牌、監禁但予以緩刑.....記者在庭外守候,但見該人出庭後,施施然到停車場開車離去,目無法紀若此!

黃金海岸就有一個37歲女子,無牌駕駛,還在單線行車的道路上駛上行人路超車扒頭,撞死兩個路人。庭上全無悔意,還誣稱是路人突然在旁邊閃出,上星期被法官重判入獄10年,終身不准開車。

判她「終身不准開車」又怎樣?你不准她考牌,天曉得她會不會一樣照開大膽車!在澳洲路上,走路或開車也好,真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提防遇到這類瘟神。

新聞報道:'Brilliant' driver on drugs mowed down two teens: http://www.news.com.au/couriermail/story/0,,25625618-3102,00.html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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