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和一個來了澳洲幾年,已經入籍的華人朋友談起,原來他以為澳洲現在仍然是英國的「殖民地」!真使我啼笑皆非。
已經是澳洲國民的人,尚且如此,外間的人當然更多誤解了。
澳洲不錯「曾經是」英國殖民地,為期是1788至1900年。1901年澳洲宣布成為獨立國家,有自己的憲法,澳洲人用投票方式選舉澳洲聯邦政府,澳洲總理是政府首長 (Head of Government)。
造成這個錯覺,大概是澳洲一直以來,在國際舞台上的外交政策,仍然唯英國馬首是瞻,軍事行動也亦步亦趨,最近最明顯的例子是英國和澳洲「兩叔姪」,死心塌地支持美國打伊拉克。
另一個造成這個錯覺的理由是:澳洲國旗的左上角,還保有一個英國旗「米」字圖案的縮影。
不過最大的原因,我認為還是澳洲仍然奉「伊麗莎白二世」為澳洲的「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
澳洲憲法是:澳洲的「國家元首」為虛有其表、純屬執行禮儀的「澳洲國王」,但是一開始,這個職位是由英國國王「兼任」。
所以現在的「伊麗莎白二世」是「英女王」,又是「澳洲女王」。
但是「英女王」不是澳洲的國家元首,真是怪胎!
「澳洲女王」卻不在澳洲住,英國的事務也夠她煩,根本無法兼顧,所以澳洲國家元首的工作由她的代表「澳洲總督」Governor General擔任。這個「澳洲總督」一定是澳洲人,由總理「推薦」給澳洲女王委任的。你說怪不怪?
名義上,由總理「推薦」獲得委任的澳洲總督,因為代表女王,竟有罷免總理的權力。澳洲歷史上只用過一次:1975年,Sir John Kerr總督,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炒了當時的總理 Gough Whitlam魷魚,震驚全國!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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