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84年完成了在觀塘警署的三年Posting,接到布政司署的調職通知,下一個職位也是觀塘區,是「觀塘政務處」的「工業分區主任」。
「政務處」的成立,有特別的政治目的,1967年香港發生前所未有的大規模暴動,時間長達一年多,使民生和經濟受到很大的損害,所以新港督麥理浩接替戴麟趾時,決心進行對民間服務的機制,把以前的「華民政務署」和「新界理民府」的職責範圍合併、重整和擴大,成為「政務處」,增加很多人手,服務範圍遍及全香港九龍和新界,分為19區。
每個「區」由一個首長級的「C級政務官」做「政務處專員」,統率下面若干「分區」,每個分區由一個「一級行政主任」領導。
觀塘區的「工業區」內有幾千家工廠,僱用工人十多萬,另外有兩個「臨屋區」 (安置區),所以獨立成一「分區」,我就是要做這分區的頭頭,手下有兩個「二級行政主任」和一班「臨時社區幹事」。
跟著這三年的工作經驗,是我的大改變,由以往處理政府內部行政轉為走向前線,代表政府,與市民大眾接觸。我做工業分區主任,主要是和廠家聯絡,了解他們的情況,探求民意、監察他們的政治動向,有需要時向上級匯報,這是「下情上達」的部分。
當時英國首相戴卓爾上北京,要求落實香港的前途問題,但在人民大會堂的樓梯上仆了一交,在外交談判上也仆了一交,結果是:1997年香港必須歸還中國,香港遂轉入「前過渡期」,人心開始不穩,政府對工業家的政治動向十分看重。
另一方面便是「上情下達」了,把政府的政令解釋給民眾聽,爭取他們的支持。所以我作為一個政務處的分區主任,是等於「二五仔」,和社區領袖相處交際是有雙重目的,不過這一點大家到心知肚明,但他們也有要借助政府的力量之處,例如要爭取一些資訊和做事的便利、獲得委任做各種委員和議員的機會等等。我們這些「父母官」和「民」的關係很微妙,既是合作的又是相對的。
做社區工作,上班時間很長,因為很多社區活動和應酬都在平日的晚上或和週末,我一個星期之中,能回家吃晚飯沒有多少晚,通常太太都預了我在外面吃飯,只有能回家吃那天才需要在上班前先行通知!
為基層工作,每天要處理的事五花八門。有時出席商會在大酒店舉行的餐舞會,有時到工廠大廈煙霧瀰漫、不停滴水的後巷辦事,有時要到安置區逐家逐戶拍門為居民做選民登記。還有是在社區活動中做「主禮嘉賓」,致詞和頒獎!
每逢8號風球,大家不用上班在家打麻將,卻是政務處十分緊張的時候,因為有任何突發事件,政務處要負起統籌其他政府部門的工作。我們一班分區主任要輪班掛傳呼機,每人一個月。觀塘區有很多山邊木屋,一到風雨季節便有山泥傾瀉、屋毀人亡的危險。居民打999,警方便會急call政務處、工務局和房屋署的當值人員,趕到災區,爬那九曲十三彎的濕滑小徑,在搖搖欲墜的僭建木屋中穿來穿去,到場後和同事決定如何處理疏散和暫時安置居民的問題。不好彩的在颱風季節那幾個月值班的,便會頻頻中招要出勤,我也試過很多次大風大雨冒險上山的經歷,好在未有受過傷。
除了自己的分區之內的事情,有時一些關係全個觀塘區的大事,例如「觀塘節」之類的大型活動,上頭會徵集求所有分區的同事參與。
通常要計劃搞甚麼大型活動,上司會召集所有分區主任開會,先來一個Brainstorming Session,提出一切想得到的活動提議。幾輪奶茶咖啡、狂噴口水之後,便去蕪存菁,列出「可行」的選擇,跟著便是最殘酷和顯露人生百態,要決定誰負責哪項活動的「認頭」階段,到底應該:
挑最難的項目來「博表現」(但下屬會抱怨說辛苦,說你好大喜功、不體恤下屬)?
搶先挑最容易的項目(不怕被人笑是「衰仔」、上司不滿意,再給你加一件)?
以靜制動,不出聲,等人挑完挑罷,由得上司指派餘下的工作(但會不會是無人肯做的「豬頭骨」)?
這當中可牽涉到不少的Group Dynamics和自身的管理問題。
當時聯合醫院擴建,觀塘區議會主席「拍心口」,說為醫院搞一個為期一年的籌款活動,目標是1000萬。那班議員得個講字,工作是由我擔大旗,得到一班同行協助搞成的,做到嘔血。籌款活動有發行獎券、歡樂今宵「聯合醫院擴建籌款之夜」、張曼玉的電影「開心鬼撞鬼」義演、小巴義載....之前的探路工作和之後的跟進工作多如山積。
其中最大劑是「百萬行」,觀塘政務處的同事傾巢而出,還要多個政府部門幫手,要封路、欄鐵馬,出動大量警察、聖約翰救傷隊等等。那天,全人類都做到發神經。
聯合醫院擴建籌款活動搞足一年,籌足1000萬交差。
如是者在政務處三年,1987年我又獲得調職通知,到海關調查局上任新職。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當年我見坐喺政務處櫃台的前線職員好醒:可解答好多市民問題,一般法律問題同程序(如租務勞工條例)非常熟識。我成日諗佢地係究竟乜grade?CA/COII定EO?對例咁熟唔似clerk,如果係EO坐counter會有啲紆尊降貴?
回覆刪除長坐櫃台的是CO(文員),EO(行政主任)在裡面,不過經常因應需要出來,坐下來面對市民解答問題。
刪除做政務處EO沒甚麼高貴,親民為主,我都常去行工廠大廈後巷察看情況。
能隨時解答市民一般法律程序真係唔簡單,簡即係通天曉,可解?係咪有乜特別訓練,又或者特別醒嘅先調去政務處?呢樣嘢係我多年嘅疑團,望梁sir開解!
刪除通常政府佬只對自己部門熟識嘅嘢先敢答,歪啲都唔敢答驚孭鑊!(我以前都做過公營機構文職,好多嘢諗番都好笑)
政務處的前身是民政處,轉制時有一批以前的長工Liasion Officer轉了過來繼續工作。
刪除派駐政務處的EO都是別處調來,做兩三年就再調走。不過以前英國佬的制度完善,樣樣有板有眼,容易跟查。
市民問到自己不懂的,EO也會知道問那個部門可以得到答案。而且EO遍布所有部門,「行家」問到,都會關照解答或指點應該問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