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5日 星期四

政教分離

我看過一些基督教傳道人寫的文章,大談甚麼美國是「以基督教立國」、是「基督教國家」,可見基督教對國富民強、推進民主自由有極大的助力云云。

基督教與發展經濟、民主自由的關係,我不在這裡辯論,但美國並非「以基督教立國」,明矣;因為美國的建國諸公(雖然其中也有基督徒),視憲法為一份Secular Document(世俗的文件)上,完全沒有提過基督教和耶穌,而且有很多條文確保「政教分離」(例如:"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從來沒有稱美國是「基督教國家」,或尊基督教為「國教」。

傳教士講來講去、樂此不疲的,美國印在鈔票和錢幣上的「In God We Trust」的口號,我認為並不足以證明甚麼,因為美國憲法裡不錯是提到 Nature's God, 但可以泛指「大自然的主宰」,不一定是基督教的上帝。

延申閱讀:http://en.wikipedia.org/wiki/In_God_We_Trust

對比英國那邊的情況,雖然也保障人民的宗教自由,但明顯地以基督教為國教,英王兼任Head of The Church of England,是有很大分別的。

早些時,美國那邊便是有教會人士,提議在學校中引進Creation By Intelligent Design(智能創造論),來和現有科學課中的進化論分庭抗禮,引發激烈的爭論。

澳洲也是一樣,憲法表明要政教分離。

在澳洲,教會辦的私立學校,你願意接受才送子弟入學,政府管不著,公立學校是不設聖經課的,更沒有「早禱」之類的基督教儀式。法律規定,任何政府部門和私人機構,招聘和晉升員工,不得以其人的宗教信仰為考慮條件。

澳洲現任總理John Howard是基督徒,每次開會前例必有十數秒的「祈禱」,但未有強制各議員必須參與,我覺得已經是極限。他與國會內的一些教友議員,有一個以信仰為本的私人組織,但這並不等於他可以利用權力影響整個國會,制定一些對基督教有利的方案。

近月來,澳洲國會的執政黨,提議在今後的三年內,動用9億澳元,津貼所有學校,務求每一家學校都有一個駐校的基督教牧師。這個明顯的「大細超」提議,受到輿論的嚴厲批評。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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