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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話:魚,我想食;熊掌,我都想食;如果唔能夠兩樣都食到,我就唔食魚,寧願食熊掌。
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生命,我要;義,我都要,如果兩者不能都有,我就犧牲生命來達到義。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為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我想要生命,但有樣野比生命更想要,所以唔會苟且偷生;我都怕死架,但有樣野比死更可怕,所以有需要時都唔會逃避死亡。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
如果人既需要,無野緊要得過條命,咁為左保住條命,咩事都會做得出。
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辟患者,何不為也?
有D野比比死亡更可怕,如果有可以避開佢既方法,點會話唔用呢?
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辟患而有不為也。
正因為咁,就算要保命緊要,有D野都係唔做得既。就算要避免禍患,有D野都係唔做得既。
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
我想講既係,呢個世界,有比生命我更想要既野,有比死亡更可怕既野。
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唔係話淨聖賢先至有呢個心,其實人人本來都有,不過聖賢能夠保得住不失嗟。
一簞食,一豆羹,得之則生,弗得則死。嘑爾而與之,行道之人弗受;蹴爾而與之,乞人不屑也。
一籃仔食物,一碗粥,食到就保得住條命,食唔到就會餓死。如果你呼呼喝喝咁叫人來食,街邊捱餓既人都唔會來;如果用腳踩過先至俾人食,乞兒都唔睬你啦。
萬鍾則不辨禮義而受之。萬鍾於我何加焉?為宮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識窮乏者得我與?
高薪厚祿,不分禮義就接受,得來對我又有咩益處呢?為左靚屋,妻妾成群,或者接濟我識得既窮人嗎?
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宮室之美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妻妾之奉為之;鄉為身死而不受,今為所識窮乏者得我而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以前寧可餓死都唔接受既,而家為左間靚屋而接受;以前寧可餓死都唔接受既,而家為左妻妾成群而接受;以前寧可餓死都唔接受既,現在為接濟我識得既窮人而接受:真係咁都得?
此之謂失其本心。
我會話呢種行為做「失其本心」。
從現今角度看,孟子都幾「fundamentalist」,站在道德喜瑪拉雅山頂講嘢,有啲似共橙主義,講就凶狠,做就碌 x。
回覆刪除純以文字角度看,文章冇疑屬上品,謝粵譯。
孟子有道德使命感,自信心爆棚。
刪除舍生取義,談何容易。但世上還真有不少人做得到,此點亦無容置疑。。。
回覆刪除still have chinese classes over Sunnybank every fortnight or monthly, Chrisu San, ne?!
回覆刪除一個月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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