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 星期一

專業人士不專業

現代社會,各行各業分工越來越細,還有各項專業要求,要讀過相關課程,積聚相當經驗,最後取得其「專業資格」的證書,方可接工作來做。大的如醫生、律師、工程師、會計師........小的如修水喉、通渠、電氣、泥水、油漆.......大大小小的Professionals,有千百種。

有個朋友是原本是香港大學畢業生,在香港做了多年的教師,約40歲移民兼退休定居在澳洲。閒來無事,乃到政府的「技術及延續教育學院」(T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 , 修讀約一年的part-time「社會服務」課程。

請問讀完之後可以做甚麼工作?校方答曰:「好運氣的話,你或可以找到一份在社區中心的兼職Receptionist。」

醫生、律師這類人中龍鳳更不用說了,入大學本科學系之前,要看你學能測試是否達到最高分數的一級,幾年繁忙的課程加上實習,先考學位試再分幾個階段考專業試,過五關斬六將才修成正果。按理說,這些Professionals都是打木人巷出來的,應該盡是精英,作事十拿九穩的吧,誰知大謬不然。

和這裡的華人朋友閒談,一講起那些甚麼師甚麼師的服務熱誠、工作表現,很多氣得七竅生煙。有時外行的當事人也看得出的不妥之處,他們也會當無事,向他們提出時還砌詞敷衍塞責,真的出了事才面懵懵的改正。專業人士不專業!

朋友找一個頗有名氣的律師,幫他立一份收租物業的新租約,結果做出來的居然連地址、人名都是錯的。

若你說這是幾百元的小工作、例行文件,大多由那些文員抄拼而成,電腦上cut and paste錯了,不出奇。律師本人很忙,通常不會逐頁細看就給客人簽,情有可原,我給你講一件大案。

年前,昆士蘭州的總裁判司是Di Fingleton;她一定是資深法律界人士,庶無疑問。到了那個level,當然不是日日審案,有不少職務是行政管理,其中一件工作是調配全州的裁判庭法官。本州幅員廣闊,偏遠的小地方生活枯燥,那些「豬頭骨」位沒有人願意去做是一定的了,這個人事調動不得不做,上下級磨擦在所難免。結果有一次鬧得很僵,被調的那一個死都不肯接,還鬧到找司法覆核,由法庭來審這件「家事」。其間有另一個下級裁判司對這個同僚表示支持,總裁判司Di Fingleton怒不可遏,寫了張內部文件,責難這個做「架樑」的裁判司,言詞嚴厲,甚至威脅「信唔信我連你都調埋」!

就是這封公文,受信人報串---- 因為在事情在司法複核當中,Di Fingleton涉嫌「妨礙司法公正」,最後被控這條大罪,審判結果是革職兼入獄,上訴無效。

坐了幾個月牢,她痛定思痛,才偶然發現她的總裁判司身份,在這件Case中,是可以豁免被起訴的。她再用這個理由提出上訴,結果獲判無罪!問題是審訊期間,關係本身的安危,她自己也不去查證清楚。主控亂告一通,她高薪聘請代表答辯的所謂 「御用大律師」(Queen's Counsel)關人個關,法官又是矇查查判案。

我自己的經驗:多年來我都是找相熟的會計師樓報稅,這些小Job當然不會是我的 Principal朋友做,是由下面一個持牌會計師做。有一年我發覺收入和往年一樣,要交的稅多了一大筆,原來沒有計算妻子不工作的免稅津貼;我向會計師查問,她確實的說,這個今年開始稅局取消了。我是老實人,信任專業人士,乃照交如儀。跟著兩三年都是她幫我做,年年都是一樣。後來另一會計師接任,是個初出道的小妮子,一算就知道這幾年算錯了,馬上報告上級。朋友的會計師樓寫了一封信通知我,客氣地道歉認錯,並幫我向稅局追回幾年來多繳的稅(連同利息)。

這就是本文第五段講過,專業人士做事出了錯,被人指出時,連「係咩?」都懶問,信口開河為自己開脫,令客人蒙受損失的例子。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33 則留言:

  1. Francis清晨7:26

    "Trust by Verify." Ronald Regan

    回覆刪除
  2. Canada Grey Owl上午8:09

    Whoever tells you,"You must trust me!" --- You'd better be 110% careful!

    There is this movie called "Trust Me"; a very good funny movie, yet so true.

    回覆刪除
  3. 倘醫生看病斷症也馬馬虎虎,就要求神保祐了。

    回覆刪除
  4. 我老闆經常講﹐考試成績和工作表現完全是兩回事﹐考試拿50%已經合格﹐80﹑90%已經拿優異﹐但如果工作上拿95%﹐5%差錯已經可以好大件事了。

    回覆刪除
  5. Raymond,
    有個朋友喉痛看醫生。
    醫生聽了,看也不看,馬上說:「寫紙你去看專科囉。」
    簡直是周星馳在「大內密探00發」之中「開劑藥你食好嗎?」的翻版。

    回覆刪除
  6. Grumpy,
    5%的失誤,大者會醫死人,小者也會漏水塌屋。

    回覆刪除
  7. Francis,
    我那次就是頭腦簡單囉。

    回覆刪除
  8. Canada Grey Owl,
    尤其是政客!

    回覆刪除
  9. If there are no superannuation or trust fund involved, individual may consider to lodge the return via E-tax.

    http://www.ato.gov.au/individuals/

    回覆刪除
  10. catcat也很在行哪。

    回覆刪除
  11. "醫生聽了,看也不看,馬上說:「寫紙你去看專科囉。」"
    I have the same experience with a doctor in a private healthcare group practice in HK. He looked like a fresh grad with a professional "I don't care & don't ask me to do anything" manner.

    回覆刪除
  12. 咁啱有慳家嘢,想同大家分享下。

    嗰啲冇持續進修(懶)專業人士,真係比新仔,甚至於精明的外行人都不如!

    慳返自己啲血汗錢,唔好畀佢哋賺。

    回覆刪除
  13. 依尐都唔係乜新聞來的了...
    香港差不多每日都會發生依尐情況...
    本是專業的人唔專業,
    現在似已經個世界問題了...

    回覆刪除
  14. 匿名,
    聽過以前有公務員看政府醫生,他二話不說,問:「想我寫幾多日病假丫?」

    回覆刪除
    回覆
    1. 從另一角度睇,多數公務員返工時用G F181睇醫生的都係想攞病假,搞到醫生條件反射見公務員就開病假紙!(我做過門診部文員)

      刪除
  15. catcat說得不錯!

    回覆刪除
  16. 悟樂の空間,
    那些專業人士,收費高昂,但真是「盜亦有道」也談不上了。

    回覆刪除
  17. 政府醫生寫假紙好寬鬆!
    有一次出院,醫生見第二日是公眾假期便問我
    "俾多兩日你,計埋六日可以放成個星期!!"

    回覆刪除
  18. Carol 說:

    Chris 說及此專業人士(律師,會計師,醫師)等專業操作,在Brisbane本人有多不勝數不愉快經歷,絕對同意你看法對此類專業人士,收取費用"專業"價錢,但表現非常"不專業".

    幸運的,能碰上剛畢業如律師,會計師,就是你運氣,交足功課,+分交帶,妥妥當當,又細心.但剛執業醫師及藥劑師,各下就要小心,祝君好運!

    但執業tradesman好專業,電工,水喉師傅,木匠,鋪磚,油漆師傅,園藝專家等...自家製作與專業成品,+居其九,一看便知!

    回覆刪除
  19. 我以前看的醫生、牙醫算不錯,但一一排隊退休了。
    現在當務之急,是物色三四十歲的優良品種,俾能繼續照顧我的「餘生」!

    回覆刪除
  20. 聽係醫院做既朋友講
    有唔少來自南亞既護士,係hometown「買」張沙紙,之後就技術移民到澳洲
    認真離譜

    回覆刪除
  21. 護士工作辛苦,澳洲妹少人願做,近年大量菲律賓入口。
    醫生也是不夠,印度過來撈的很多。
    那個「死亡醫生」Dr Patel手術刀下多人喪命,名揚世界。

    回覆刪除
  22. 專業人士通常有一個公會,你可以向有關方面投訴,對方自不敢再馬虎了。

    回覆刪除
  23. 不錯,不用手下留情。

    回覆刪除
  24. 說到醫生...剛來澳洲時曾經有朋友勸我病了千萬一定不可以在澳洲看醫生;而另一個朋友則說"如果你只是想拿假紙就去吧"=_=

    回覆刪除
  25. Raymond上午9:41

    有親戚在港大醫學院當兒科教授,聽他罵醫科學生的上課態度,真是嚇了一跳。
    香港醫院沒有醫療失誤才怪。

    回覆刪除
  26. Tammy,
    找醫生,一定要靠口碑,但是看過不對辦者,以後不用幫襯。

    回覆刪除
  27. Raymond,
    聽說香港學生急功近利,怕辛苦和讀的時間長,醫科沒有以前的吃香,要降低門檻收次等生。

    回覆刪除
  28. 我兩年前係Newmarket俾幾個應該係食左大麻定飲左酒0既鬼仔打, 我即刻跑到去油站搵人救命同叫人幫我報警, D警察15分鐘左右之後先到, 仲要我咩口供都未落就同我講搵唔到佢地... 我都未講佢地跑左去邊你就話搵唔到...去到急症等左兩個鐘先有人... 又話會幫我落口供, 點知第二朝一早就叫我番屋企... 澳洲人D工作能力同態度都係小心為妙...

    回覆刪除
  29. 我只能說同意及同情。

    回覆刪除
  30. 單案責任最大係辯護律師﹐當然好大可能係呢類官司無案例﹐個QC就諗唔到呢條法律罅。
    不過講真﹐我覺得條友明顯係妨礙司法公正﹐只不過係條友有immunity而已。

    回覆刪除
  31. 這個總裁判司自己都係資深律師來的,又怎會這麼糊塗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