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黐線咩!咁多人好嫁,嫁佢?」我已經想像到,港女杏眼圓睜的樣子。
「但係佢有錢的。」
「.....咁有幾多?」你的語氣一定軟下來了......
三億四千萬澳元 (折港幣約二十五億,請數清楚多少個 0 :HK$2,500,000,000)!
2010年,布里斯本有個78歲的老翁Bojan Darveniza(左圖)去世,遺囑把絕大部分的財產,主要是物業,總值如上,都給他的47歲妻子----一個叫「小紅」,來自大陸的女人。
澳洲法庭現在有人入稟,是Darveniza的四個兒女,Steven Darveniza(51歲) and Tania Darveniza( 48歲)是他的前妻所生,另外不跟他姓的Jonathon Morgan和Natasha Morgan是他以前的一個同居女友所生。幾人要求法庭複核遺囑,判部分遺產給他們------因為只有Jonathon得到父親一間屋,其餘的兄帶姊妹是一毛錢也沒有。
據悉「小紅」是在80年代先在Darveniza伯的家,受僱做家務的,卒之在1990年和他結了婚。
阿伯生前對兒女已是非常刻薄, 沒有給他們舒適的生活和照顧他們,有人要睡地板;他付澳洲最低工資,叫他們幫手打理他的物業。
西方國家,起碼在澳洲,慣例是假如死者沒有遺囑,遺產會判給其遺孀一人獨得。
俾我係佢我都笑! |
如死者有遺囑,就照遺囑條文執行。死者要把財產給誰都可以,有人指定給妻子、給妻子和子女或親屬,有人捐給慈善機關;大家也許聽過,有人把遺產成立基金,照顧其貓狗的花邊新聞了。
甚麼案件都會有律師肯接來做,澳洲就有很多以 No Win, No Pay為招徠的律師,勝訴分佣,完全合法。這些牽涉大筆金錢的,更是肥肉一件,博一鋪,大把律師爭著做。
不過我看這單官司,除非能證明遺囑是偽造,或死者立遺囑時神智不清,這幾個子女的勝算,甚微矣。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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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了婚廿年,名正言順是太太。
回覆刪除所以她一鋪邋清的成數甚高。
刪除爭產真係好煩!
回覆刪除呢單除非搵到個甚麼御用大狀,捐窿捐罅作到D points ,都無乜可以打。
刪除睇落都幾難爭,呢個友或者前世欠強國亞"嬋",都無乜計喇!
回覆刪除類似事件係香港都發生唔少,不過似乎銀碼無呢單咁大。亞"嬋"飲得杯落。
正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刪除罵這個大陸女人cheap 的人,有些其實也是慨嘆,為什麼自己撞唔到一條咁正既水魚。
阿伯前世欠阿嬋的, 兒女前世欠阿伯的, 各有前因無奈何.april
回覆刪除鬼佬唔buy前世今生的
刪除唔好叫阿嬋啦..有些恥笑人.叫女士或呢位太太好D.
回覆刪除佢地係合法夫婦
All the people's comments above are so entertaining and humorous. You all can be a good comedian. What a day to enjoy reading your blog.
回覆刪除Rosemary
係女人都叫「阿姐」、「靚姐」,無衰。
回覆刪除後生的就叫「姐姐仔」。
在香港,開口叫人阿嬸,分分鐘被人罵。
一不小心,刪掉了一些留言,複製如下:
回覆刪除the inner space下午3:34
3.4億折港幣約二十五億,
是用廿年青春和苦幹賺來的,
每年一億餘元都算是筍工囉!
個老翁都絕娶埋佢唔使人工,
值與不值那位女士賭一鋪啫,
比起內地起碼食住是冇憂的。
星宿老怪下午4:17
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28歲的翁帆女士嫁82歲的楊振寧博士六年了,那又貪他什麼呢? 夫妻之間是不是一定要靠性關係來維持呢? 真情也好、假意也好,老翁一定覺得這二十年來和這位女士是過得很满意, 而女士也未必知道對方會留給他那麼多遺產, 所謂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又干卿底事呢? 至於那些兒女,現在才來博可憐,遲了點罷? 老父在生時何不多下點工夫呢! 我 support 那位「小紅」.
司下午4:26
嫁給科學家有社會地位。
Shumc下午4:57
老夫少妻,少妻來自大陸,老夫有錢,在世人眼中一定是為了錢才嫁的喇。你看看上面的留言,廿年夫妻,計成打工的有,當買六合彩的有。
我媽比老爸年少廿二年,結婚廿三年,兩人樂也融融,每逢假期兩人都手拖手到處玩,不知幾多夫妻結了幾年婚已經各自各玩,不過,到現在也有人覺得她是為了錢才嫁,哈。
如果又有錢,又有愛,那就是頭、二獎都中齊了。
回覆刪除問心講,婚姻除咗愛情成份在內,其實都會包含好多原因,就算真係為錢又如何,只要一個願打,一個願捱,而又無牽涉謀財害命、背偶偷情、精神或肉體虐待等等各種不當行為,真係無咩野可以話係啱定唔啱。
回覆刪除>>>阿伯生前對兒女已是非常刻薄,沒有給他們舒適的生活和照顧他們,有人要睡地板;他付澳洲最低工資,叫他們幫手打理他的物業。
呢位阿伯如此手段對待子女,為何佢地從不反抗,係因放長線博將來、定由細到大都係咁而不識反撲,定話佢地學識不高或不學無術,點都要黐住老豆謀生活?又或個老豆氹佢地死後會妥善平均分身家,所以就蠢到一味信,又或佢地根本對老豆不善,所以老豆暗地裡早已下決定一個仙都唔分俾佢地。
假設放長線,佢地就真係放得不準,最低限度都要係管理物業及財產權力方面佔一席位,因立咗遺囑都可以改,佢又唔係早為每個仔女名下立基金,加上老豆有合法配偶,不論對方有無告枕頭狀下功夫,點都係啲仔女自己棋差一着或太天真。
>>>西方國家,起碼在澳洲,慣例是假如死者沒有遺囑,遺產會判給其遺孀一人獨得。
我以為無立遺囑既話,就係合法配偶會分財產既一半,剩得一半就由子女平分。
沒有愛情的婚姻,很快會牽涉謀財害命和偷情。
刪除識得有個女性朋友,單身移了民到澳洲,也可自食其力。最近聞說老爸在香港再娶一女,比自己還年輕的.....
回覆刪除又有個阿伯,住澳洲,兒子很孝順,於是把財產先行過戶給他。豈料兒子意外身亡,財產儘歸同居鬼妹所有,鬼妹翻面不認人,把阿伯驅逐出外。
一日未死不可過戶財產給子女是老生常談了。
刪除遺囑就要立,還有講明隨時可能改。
刪除一天未死都可以改遺囑吧。
刪除司博友,
回覆刪除所言甚是!不過,遺憾既就係,現實上有好多婚姻開頭都係互相愛得死脫,但後來就會某一方甚或雙方都想對方早啲死脫,嚴重啲就會出現到親自郁手或聘請殺手,尤其西方發生得唔少。
所以現代才有婚前契約的出現。
刪除Chris兄,
回覆刪除>>>又有個阿伯,住澳洲,兒子很孝順,於是把財產先行過戶給他。豈料兒子意外身亡,財產儘歸同居鬼妹所有,鬼妹翻面不認人,把阿伯驅逐出外。
唉!父子兩人同樣都有點太天真。
一早過戶可能想省回遺產稅,既然咁信個仔,查實可考慮先委託個仔以代理人身份監管同運行有關財富,到自己百年後,個仔係無異議下可作繼承人,又或將財富聯名擁有並簽下長命契,最低限度邊個先去個刻都不會益外人,後生個個又奇怪,點解唔諗下寫定will,或者中國人始終有避忌,但同得人同居,點都要作好安排,對自己,對家人,對伴侶都有所交代。
依家個阿伯真係哭都無用。
俾住一半系未稳阵D?
刪除司博友,
回覆刪除或者我係舊式人,如果要攪到有婚前契約既話,就真係唔結好過結啦,一開始已互不信任,結蒞盞攪,點做得人世呀。
歐洲中產流行一種真愛式婚前契約,離婚後不分身家。
刪除我認識一個大陸妹,嫁個幾有錢的澳洲阿伯,他遺囑給她十分之一,其餘的給前妻生的子女。
刪除生前預先交待也好的。我爺爺是舊派人,也寫了遺囑。
刪除免後人麻煩。
刪除点解净系得jonathan有间屋,其它子女好好反省下啦!啊红姐未算系执到咯,照顾啊伯差唔多30载,冇功都有劳,或者连佢自己都捻唔到咯缩骨伯父连一个蹦都唔留俾D仔女
回覆刪除真的有點詭異呢。
刪除內地的女人是會這樣做的,小紅較有情義,沒有把內地包養的男人叫去澳洲殺了老公再裝成他殺,那澳洲佬算是有福氣了
回覆刪除嚇死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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