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對犯罪驚慄懸疑片,是沒有多大興趣的,但是這齣瑞典電影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獲得一致好評,前天也租DVD來看了。
140多分鐘,果真全無冷場,但是電影看完後,使我對人性的黑暗面感到哀傷與無奈。
我研究一下背景資料,是了,在書店中也見過陳列著一系列三本的小說: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還有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 和 The Girl Who Kicked The Hornet's Nest,是瑞典作家Stieg Larssons的作品。故事一脈相承,第一部是講爆料雜誌Millenium 的記者Mikael與神秘女郎Lizbeth攜手查案,揭露40年前發生的連環謀殺案。
互為因果,電影和書現在都大賣特賣,第二、三本小說也在瑞典拍成電影,會陸續上映。美國最近洽購了版權,重拍The Girl With The Dragon Tattoo。
再看資料,作者在1954年出生,2004年去世時才50歲,那是創作的黃金年齡,可惜啊!他在世時在文壇略有名氣,但是並不富裕;由於思想左傾、反建制、反暴力、反性別和種族歧視,為新納粹份子所忌,屢次向他發出死亡威脅。他不敢結婚、不敢生孩子;有個紅顏知己和他同居32年,二人也不敢一齊公開露面。
他躲起來寫寫寫,寫成這系列號稱 Millenium Trilogy 的三本小說,但是到始終沒有機會出版。一個文學創作者,要去世之後才得到應該有的聲名和物質回報,上天對待他何其吝嗇耶!
畫家梵高的作品,現在動輒拍賣價上千萬;他生前一幅都賣不出給外人,但起碼已是一件件的成品,自己可以看得到。未出版的小說,只是一個電腦檔案或一堆草稿,與真正裝釘好的書大不相同。
寫成一本書,跟著找出版商垂青很不容易,相信很多作者都有過找出版商碰壁,能夠提交草稿讓他們審閱,卒之遭到拒絕的經驗。出版商的挑選標準好像很嚴格,但是能過關獲得出版的書,又未必盡是曠世之作。
不少小說出版一年半載之後,滯銷成為死貨,堆在書店和超市一角的Bargain Basket,標價12.95元三本割價清貨。它們當中或有平平之作,但也有未能出頭、蒙塵的珍珠嗎?
小說是寫來給讀者看的,尤其是Larssons這樣有社會意識的作家;精心佳構完全沒機會面世,相信他到死也是心有不甘的吧。(後記:第一本曾兩度被拒,2003年跟另一出版社達成協議,但未睹其出版已去世)
P.S. The Girl Who Played With Fire 電影現在於聖誕影期在澳洲Palace院線上映。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之前我揀睇呢套戲完全出於好奇,因為未睇過瑞典戲, 估唔到呢套戲獲得一致好評,仲出埋書.
回覆刪除我想是先出書,跟著拍電影的。
回覆刪除唔知呢!呢套戲我年頭睇, 當時淨係知道係瑞典戲.
回覆刪除好得人驚!
回覆刪除何解呢?
回覆刪除听说作者不止写三本,可是未完成便去世
回覆刪除kwan,
回覆刪除是因為書中描述有D人壞成咁。
lum,
回覆刪除這個有可能。
作者女友手上有一份他的草稿,在電腦裡。
寫壞人角色當然是壞的.
回覆刪除也是!
回覆刪除Chris兄,
回覆刪除>>>由於思想左傾、反建制、反暴力、反性別和種族歧視,為新納粹份子所忌,屢次向他發出死亡威脅。...不敢一齊公開露面。
北歐國家素來標榜自由開放,但一個良好國民會因所謂新納粹份子所不容,而引致惶惶不可終日下過活,真係有點匪夷所思,所以我懷疑主要原於乃政府縱容有關,Stieg Larssons 思想左傾等等並非問題,最主要係他"反建制"所致,因為就算畀瑞典共黨執政,Larssons 可能見唔過眼亦會出聲,此行為當權者就絕不能忍也,乜政黨都如是。
Chris兄,
回覆刪除>>>本來我對犯罪驚慄懸疑片,是沒有多大興趣的
對不太過份賣弄變態無理暴力色情嘅犯罪驚慄懸疑片,我會有興趣睇,但好似 Saw 個啲我就唔係幾接受。
西歐各國大概沒有包庇新納粹光頭黨,若有過激活動時照拉不誤。
回覆刪除不過那班人還是利用言論自由的空間搞搞震,威脅對人不利當然是非法的。
不過你在明,他們在暗,他們要搞你,也不能不防。
這部是我用kindle看的第二部小說,看到中間就欲罷不能,一口氣讀完,整個週末都覺得很難受,為人性的黑暗,現在都沒有勇氣去看電影了。另外原版小說題目其實是men who hate women,不知道為什麼英文版變成現在這個名字。
回覆刪除第二本的原名是The Woman Who Played With Fire,為了全系列首尾一貫,第一本英文版乃易名,第三本原名The air castle that was blown up,也改為The Woman Who Kicked the Hornet's Nest。
回覆刪除係先出書後出電影的.
回覆刪除其實第一本書嘅前半段都好悶, 不過後半段就還可以
可惜都係估到個結局 (本人喜歡結局出乎意料 =P )
電影就唔打算睇啦, 演員同我嘅imagination 有點不合
不過真係可惜佢係死咗D 書先熱賣.
聽聞佢死後, 佢Dad and brother 見D 書咁好賣,
就故作一家人情深, 同死者女友打官司爭未出版手稿嘅擁有權.
又係一件麻煩事
按瑞典慣例,他的版權收益全歸直系親屬,同居女友不是老婆,一點錢都分不到!
回覆刪除這和澳洲的法例,同居一年即De Facto等同老婆不同。
不準備看書的朋友,誠推電影。但,注意,很暴力,不寒而栗。(令人不寒而栗的是人性)。看書時已夠嗆,有心理準備再去看電影,還是超震撼。
回覆刪除女主角受辱之後報仇一幕,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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