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7日 星期一

玩物,不是被物玩

有個朋友,屬於高品味人士,很喜歡用名貴物品。

人家有錢,玩得起,第三者毋庸置喙。

話說此君新居入伙,置了一張很貴的焗漆餐桌,桌面亮晶晶,十分可愛;但是好看的東西不一定好用,這樣的設計最怕給外物刮花失真,於是朋友買了一張很精美華貴的Lace桌布覆在上面....這一來好了,根本享受不到那更值錢的桌面。好笑的是,每次招呼我們在他家吃飯,為了怕弄污那張桌布,總是在上面再放一張即用即棄的薄質膠桌布以資保護!


另一個朋友,恨戴「金勞」恨到發燒,死慳死抵多年之後,卒之斥鉅資買一隻戴在手上,當然很滿足,對名錶愛護有加,也緊張到不得了。有次和我們一班人相約去新界BBQ,路上她偶然一看手腕上空空如也,驚呼一聲,冷汗直流,到底是戴了金勞出來在半路上丟了,還是根本沒有戴出來?看她坐立不安,玩樂心情全失,馬上要老公陪她趕回家看看才安心----回家後打電話告訴我們,金勞還是好好的在桌子上!

70年代,某女政務官(後來貴為甚麼「署長」了),來到我服務的部門開會。記得那日天氣寒冷,她披了一件很耀眼的白色皮草披肩,雍容華貴、顧盼自豪地進入會議室,扭扭擰擰地找到自己的座位,多拉一張椅子過來,小心翼翼地脫下皮草,謹慎地鋪在那椅子上。我目睹整個情景,只覺得她的行為小家之極,到底是她穿皮草還是皮草穿她?

東西是買來用的,不是買來服侍它的,所以不須太緊張;用太名貴的東西,被它弄得心驚肉跳,真划不來,不如買平一點的輕鬆地用好了。假如是唯恐人家不知道你用名牌,故意揚來揚去,就更是惡俗不堪討人厭。

看過某女作家說,「氣派」就是戴一條項鏈,上面有一粒幾卡拉的鑽石,然後穿一件樽領的羊毛衫,把它包在裡面!

這可有點道理存焉。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50 則留言:

  1. 可惜多數人被物玩, 少數人懂玩物.

    生活日用之物如果要我刻意格外小心, 時時刻刻都咁辛苦, 真係兩個字: 無謂

    當然. 好似相機呀, laptop 個D 就唔同. 真係跌一跌就幾千甚至成萬銀無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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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產品很吸引,我不是不想試,但會等6個月跌了價才入貨。
    我是不會買Benz的,因為看不順眼開Benz那些人的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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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金撈』已過時很久,廿年前已經覺得好『娘』, 比我嘅感覺係無錢扮有錢嘅人帶.Rolex唯一可取係二手價硬淨, 不過只限香港, 萬一等錢洗都可以攞去俾二叔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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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廿幾年前都戴過勞,幾個月就賣掉了,不是聽錢駛,而是頂不順戴勞那些人個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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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有親戚,夫家那邊開紗廠,很有錢,但絕不炫耀。
    聽她說:有時出席宴會,不戴名貴首飾,只戴朱義盛,反正戴假的別人都會視作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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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喜歡的,付得起,率性買之可也,毋須故意低調。
    只是要用得瀟灑,才有意思。
    如果我用幾十萬買一隻錶,我買Bregu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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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还是钱不够多啊!钱多得没有钱的概念的时候,桌子用花了就再买一张桌子吧。其实那些冥思苦想要买到某件奢侈品的人,确实也有点可怜,好不容易能占为己有了,确因为没有奢侈下去的本钱,反而好似作茧自缚,被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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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第一個case最搞笑,買張靚檯又唔俾人睇,仲要張桌布都要保護住先抵死.... XD

    要買貴野無緊要,但無果份「不在乎」既瀟灑,真係好可憐﹗服待有錢人起碼有so,做人做到要服待死物,唔知為咩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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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匿名,
    也是個人品性問題。
    認識有個富翁,電視也不過幾年光景就要換的啦,但他連遙控都要用膠袋包著,怕用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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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艾力,
    是啊!張餐檯買了幾萬銀,但是食飯時,就對著那張百佳超市賣那些膠檯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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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很多平價的好東西和心頭好,不是有錢便可以再買回,反而那些名牌貴東西,往往可以再貴價錢,便有機會再買回。
    最怕一些人要借錢充富貴撐門面,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人,懷了百幾萬債,老公還要開 Ben跑帶IWC,老婆全身Hermes Channel...,我們成班朋友看著看著,越看越討厭!

    殖民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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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場面撐得大,才能夠借貸更多!
    卒之泥足深陷,由破產處接管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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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據講,舊時中國書香門第富貴人家(非暴發或打腫面郎個類),就算家裡小孩,一般日常飲用器皿,都會用上等玉器名瓷,打爛有之,崩裂有之,使其慣以為常此無非身外物,一則無需肉痛,二則作客他家,若主人示以華衣美食,精緻擺設,亦無用羨妒。

    香江某一富豪,傳聞其人輒以闊綽手段追求城中艷姝(例如港姐、女星等),然我一日閱報,得睹一照,相中人乃富豪一女伴(此女已為其生兒育女),但見此姝持一Hermès手袋坐上富豪名車,然上車後立將Hermès手袋置於座位隔離一絲絨布上,雖此袋或值十萬至數十萬港圓不等,若富豪果真是闊佬括達者,絕不應較計有花有刮,又非負擔不起,除非想作二手出售,否則,何不瀟灑大方使用?心有不甘,不如買較平宜貨式逗引籠中金絲,如此小眉小眼,簡直獻醜人前,貽笑大方。

    或可能富豪亦只效法某些家族,一眾妻妾子女首飾行頭皆屬亞公,配帶身上只不過有如道具,假富貴真孤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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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愛惜物資是好習慣,但反過來受其制肘就是捨本逐末了。
    你講那富豪,很多人說其不是,但我看另外八卦新聞,他為一曾包養的女星之爛賭媽媽還過千萬的賭債,又不能不讚他「有情有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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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頗有意見------(1) 名牌物品,有大部份真的是材料是好一點的,值得貴一點,大家不要盲目抵制名牌,不必太矯情,例如,我買一條浴巾, 趁公司大減價買條SHERATON 的厚又軟,真的可以用久一點.比在K_MART買的平價貨耐用.
    (2) 資本主義社會,要繁榮經濟,那大家要消費的,要用錢的,否則,人人像顏回,窮也自得其樂,那製造業就大把人失業了 .只要用錢用得其所,百貨百客,奢儉由人,不必過份矯情(買名牌的人不好....)
    (3)追求更好的享受,可以是令人上進的推動力,只要不犯法,求財合法有道,那辛苦賺來的錢,隨自己所好去花,合情合理.但要花得大方.不要小家氣.用毛巾膠布遮住名牌貨....
    (4)那些八卦周刊上的"名媛"或嫁了/無名份而跟著, 富人的女人,互相比拼用名牌,大家一笑置之便是,她們要每分鐘討好富人,任由富人玩,才有錢和享受,也不容易,但周刊無事可做,天天派記者追著這些女人,更巨細無遺地報告-----某太某女穿某名牌衫,價值八萬,手拿某名牌袋,價值廿萬,腳踩某名牌鞋,價值五萬.....文字中充滿艷羨, 那造成年輕人只看錢,不擇手段地賺錢為人生目標了.這是整個香港媒體的"自賤淺薄無聊",沒有深度文章,終日寫這些.
    (5)很多富人家,用的吃的都很好,但他們低調.而且富而好施,做很多善事,那不怪他們,一分錢一分貨,貴的衣服,料子真的好過女人街買的,你做一套$4000元的西裝,確實比買一套1000元的耐穿.耐乾洗,花錢買點好的用品,人之常情,不必責難他們.
    (6)至於名錶,瑞士名牌錶確實耐用,自己量能力囉,不夠錢買勞力士,可以買浪琴呀.平得多,亦耐用.我結婚時,丈夫買一個浪琴錶,用到現在都很好呀.兒女大學畢業,每人買一個勞力士錶,是咱們做父母的心意,讓他們留為紀念,也不為過.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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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Linda也是持平之論。
    總之各有前因莫羨人,大有大的難處,小有小的好處,知足常樂。
    我最不耐煩閱讀和談論甚麼富豪榜的排名與內容。
    懂得欣賞好貨色也是一種品味,間中花大錢放縱一下,買件心頭好無妨,但不要傷身傷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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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也是個人品性問題。
    認識有個富翁,電視也不過幾年光景就要換的啦,但他連遙控都要用膠袋包著,怕用殘。

    我屋企都係, 家中女人怕污糟..... 其實都幾無謂。

    不過我地既電視係用到壞又整唔到先換,環保又慳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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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很多人都是這樣:
    想個remote 乾淨無塵,於是用透明膠袋包著它來用。但是十居其九,是用到那個膠袋封晒塵/花晒/矇晒,都仲係咁用。
    結果,都是成日拿著一個污糟辣撻的Remote來按。
    到了舊電視機要丟掉、送人的時候,就會將那個膠袋裡,新一樣的Remote一起丟掉。
    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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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一個人是富貴,行出來不理穿什麼,不知為什麼都好自然會感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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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開BMW 那些人的德性 also not really good. They thought they became F1 dr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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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Fung,
    充是沒用的。
    「富」與「貴」有有點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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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匿名,
    哈!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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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Linda 客觀分析有說服力!在下十分認同.名牌物品,在設計及製作上,專業悉心策劃,別具特色,高質素,其一意義,令用者能突出其個人品味及氣派,理所當然,價值不菲.一般來說,有一定經濟能力者,才可用之.
    無可否應,開Benz的車,有豪華,舒適, very nice to drive,感覺,Chris, 你可能不應同.我可以買一輛,但都不擁有,始終嫌它high repair and maintenance fees.個人理由‧
    有些人用着名牌物品嘴臉及態度曉張,大有奇人,以為引來妍羨,很了不起,不竟都是心理作用.在下遇到此等奇人,都是一笑置之,不予理會.
    生平最怕接觸到是:看別人用着一個Gucci手袋,立刻反應,好叻咩,Gucci 都係一般貨色,边個边個用的Herm's才貴呢?此等奇人,敬而遠之,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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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一句話,平常心。
    別人有,自己無,不用妒忌。
    自己有,別人無,也不用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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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講起來,有一個人兄,自命有性格及風骨,最恨D人用名牌物品招搖過市.講起這種人,都氣憤!
    小弟一向尊崇人兄高尚品格,某日,人兄忽然得到一筆橫財,跟住,人兄速速買幾件名牌物品安放家中,買幾隻名表,名牌手袋,出入有貴氣食店,四處Show off,荒死冇人知.
    又係一樣米養百樣人!
    所以唔好見到揸BMW的人樣衰,就閙,好可能某日,自己有BMW揸時,樣重衰過人!

    有個朋友說一精句:通常都係窮人或失意人稱自己有性格!你可能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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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自從澳洲行使"消費稅"之後, 入口車平了很多,現在一架新BENZ 最低款160,或190 號, 只要澳幣6或7萬元,不貴,很多人也可以擁有,,不必借債.但我不會買,因為維修費及保險費貴,一濶三大,加上我和丈夫常開車在澳洲自己旅遊,無理由用架BENZ 去,不值得的.
    名牌與否,看看對你有無實用價值.有很多名牌物品真是質地好,值得用的.
    若果天天上班要穿西裝,那買好的,因為你要常常乾洗,布料一定要好.
    華人傳統上愛面子,又喜歡比較和跟風來做人,很無謂.
    用名牌或昂貴物品,不必張揚.
    我認為最最無聊是-------父母要面子,逼子女結緍時,在名酒店等地花錢擺酒,讓年輕人白花錢甚至負債,只因為父母要面子....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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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最平的A Class,不用五萬就買得到了。
    不過我寧買普通牌子的頂級款式,都不買名牌的最低檔產品的。所謂做乞兒皇帝,不做皇帝乞兒。
    當然他人怎樣,是他們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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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松哥你 "講是對的""! 平常心,不妒忌,不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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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日久見人心,板盪知忠良;
    現在加上一句:
    發達顯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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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Linda 原來是实際高人,好欣賞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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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盲目追求名牌,當然不值得鼓勵!然則講就是量力而為!行動起來就困難.
    一般而言.對那些經濟不足,渴望用名牌者,心理需求多於實際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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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有些名牌是物有所值,如Leica相機,Patek Philippe手錶。有些是物非所值,如賣十幾萬HK$的手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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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我還想補充幾句, 有若干名牌物品,其本身的設計和用料,巳是一件藝術品,即使不買/有錢亦不需要買/或用不著, 看著也好,是值得欣賞的,
    例如我和丈夫不吸煙,但我很喜歡欣賞若干名牌打火機例如
    Dunhill 等的款式和設計,它們是一件藝術品,名牌的製造商肯用錢請設計師來設計商品,一定有道理的.
    我們不必艷羨富人用的吃的都是名牌, 自己即使用不起,亦心平氣和,當它們是藝術品欣賞亦好.
    當別人囂張地展揚其名牌時,笑一笑,說聲"不錯,質地很好,我很欣賞"然後行開或改變話題,就夠,不必氣憤的.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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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Dunhill和Dupont打火機我都用過,當年賣二三百港幣而已,不算太搶錢。真是好機器,不用,摸摸也過癮。
    後來戒煙,表示決心,隨手送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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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人生如舞台,每個人的氣質和品性都不同,表現出來,才有大千世界,有很多家族真是歷代都富貴的,小孩出生便吃好住好,這不是他們的罪,資本主義社會,一定有貧有富,重要的是---富而低調,有品味,善良,愛助人.肯回饋社會.
    富人不一定可憎,有富人捐錢,達到助人助學的目的,很好呀.例如,微軟老板BILL GATES 和 股神WARREN  BUFFET, 看來衣著很平實,BILL GATES 的老婆,更可謂樸實如一般師奶.但他們不可憎呀.
    有很多衣服要價貴,是因為布料本來成本就是貴,例如,在澳洲,入口的布料最貴是歐洲布,次為日本布.意大利,和英國的毛紡真的是貴得有道理,lace哩士布則最好是來自比利時. Belgium,布料本來貴,加上設計師和手工(一吋要有多少針),有些名牌是貴得有道理的.耐穿,乾洗不走樣不脫色,值得有一二件的.
    我的生活哲學是------教導兒女,不妒忌不艷羨別人,自己用 錢,要學會用得有價值.
    小女大學畢業時,幾位大學生用做兼職貯起的錢,要去歐洲自由行.年輕人初出茅蘆,那有甚麼錢?我不忍心他們住hostel, 怕失火又怕不乾淨,便津貼他們可以住3星酒店.我教女兒-----聖誕節是旺季,機票貴,所以去歐洲要去得有價值.
    要去倫敦harrods 買一件咖士咩大褸,因為是英國特產,布料好,耐用耐乾洗不走樣,又輕又暖,值得買.
    去到巴黎,去boutique 買一件cocktail dress ,裙用哩士和雪紡做的,因為你要去一間大公司上班,會有很多社交活動,需要著得得體, 歐洲時裝貴是因為布料和設計好,值得買的,不夠錢,在食和玩方面省吧.
    女兒聽話,趁聖誕倫敦公司減價,買了幾件好質地又實用的褸和衣裙,幾個年青人吃麭包,坐地鐵,玩了倫敦巴黎威尼斯和羅馬.帶回有價值的物品,
    我們只是受薪階級,這樣花機票錢去旅遊,用錢才值得.
    li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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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嘻,Linda 可謂深得個中三味,懂得「實」和「華」的調和了。
    我穿的皮鞋不一定最時款,但做工和皮革一定要最靚的。
    我穿衣服,也講究好的料子和剪裁。不過一定要是自己偏愛的老派款式,可穿20年也不用扔掉。
    那些搶錢「名牌」怪裝,永世賺不到我一毛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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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松松:
    你喜歡拍照,所以覺得Leica相機,買來值得,那是見仁見智.對我不懂攝影的人,坦白說浪費,所以有時侯,對事物见解,都有着及不着,因人而異.

    update 你一些新行業,我都係較早前在壹仔睇到:
    有一位名緩做摩登當押店,若須應急錢,可拿名牌手袋比若Channel,Dior, Hermes 等去抵押借錢應急.如果是限量版,又差不多全新,可押七成,不須其他担保.一收到客拿來手袋,立刻用名貴膠袋密封,請客在封条上簽署放入保安室,日後,客人可以拿錢來贖.都很有創意行業!
    你知嗎?一個名牌手袋可以動轍一,二百萬,真係非一般人可以買得起.小家碧玉可以拿出來用,就絕大部份是與城中富豪有関連.是我個人猜想.
    女仕對手袋鍾情及情意結,男仕根本很難理解.手袋不單是有莫大功用,亦是品味徵表,配合衣飾,特顯個人品味.如果我有很多很多多餘錢,我都會買個幾+萬手袋挽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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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那是香港的「米蘭站」吧?
    用十萬元一個手袋,用得起,無所謂。但要用得揮灑自如。
    是人用物,不是物用人,不要呵護備至,慌死碰花的樣子。
    本文的主題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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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不是"米蘭站'.

    是名媛開類似財務借貸公司,不過可以用手袋作押借錢.用錢贖回.
    壹仔報導很清楚,很有卓头的生意.
    因為現今名牌手袋,限量版,專有版,閒閒地,港幣幾十萬一個.有隻H名牌手袋動轍港幣一,二百萬一個,富貴得很.

    其實,我想這個是普遍得很做法,或許都是合情合理.若果新買的名貴物品,剛剛的時候,一定是視之如珠如宝,希望想盡辦法去保存新靚,或途方便,加膠紙套上一層,以作保護,這種做法可以理解.但一般情況,一段時間後,習慣用久了,就沒有那樣呵護.

    我同意你說 "人用物"因為物件是死.不動的,人要它怎樣,就怎樣,可以呵護備至對待,或很粗的用.视乎個別喜歡.

    至於"物用人"恕小弟遇昧,不明所以.何來死物用人,你意思係指物件玩死人,係唔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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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人變了物的奴隸,好像物在使用人來服侍它....

    我買了電子產品,開盒後,那片保護亮晶晶表面的透明膠,我第一時間撕去,不像有些人用到矇查查翹起一角還捨不得撕,等到甩皮甩骨自動脫落時,都夠鐘換機了。可能是賣二手時可以叫「新的一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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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我有一位朋友,家住半山豪宅,有米之人.用嘅餐枱可以講得上殘舊,每次請吃飯,他叫菲妹鋪上平價即棄膠布,然後放食物.初時,我不習慣,好似吃大排檔,久而久之,都幾ok!方便清潔,幾好!

    又另外一個同事,常常拿着一個平價布袋,都頗為殘樣,每每開會或在外吃飯,必定小心翼翼,找過位置安放好,才安心.我們每每喜歡為此而取笑她.同事解話,原來殘袋是至愛的男友所送,所以視之如寶.

    由以上兩件事,可以說明,有時侯有D人,對物件做出別人看來睇起好靠笑行勁,並非絕對完全因為物件價值昂貴,物件係名牌.其实有時侯D人做法,是基於個人性格,喜好,或對物件喜惡情度尤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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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我覺得第二個例子的主角情深似海,可敬可愛。
    一件物件的價值是在於對它的感情,不是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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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我枝fender希望用到殘殘地,脫色,但不是着意地去弄殘它,我預期可用50年ha ha 冇咁長命.我覺得貴價東西不一定是好,你須要識貨.英國佬手工做john lobb皮鞋,可穿20年皮破了可收補.leica大大話話可用100年.我極認同英國佬對物品的選擇,不extravagance,a little subtle package.英國軍官自二戰後至今,仍沿用browning 9mm semi auto 你說佢岸居,佢係心笑你冇文化,uncivilized creature吾同你爭論.但會同你講you are so wonderful (an idiotic tourist香港好多 ) ha 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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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可惜英國之寶Burburry乾濕褸現在都是made in China了。
    希望品質可以保持。
    我一向穿Florsheim,但知道Churches更高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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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看過某女作家說,「氣派」就是戴一條項鏈,上面有一粒幾卡拉的鑽石,然後穿一件樽領的羊毛衫,把它包在裡面!]

    這是我最欣賞的富貴不還鄉,錦衣夜行的行徑。物件是買來用的,珍惜點用便行,無需過份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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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最重要的是,自己做物件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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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玩車就是一個好例子,駕得惦,在安全環景內波波盡,轉數差不多去到紅色就係玩緊架車.出灣救不到,hi花少少沙板就真係玩車.

    日抹夜抹,架車又吾係collector item 慌死hi花, 就係比架車玩緊.係紅綠燈位stop吾切撞到前面的士,重吾係比架車玩,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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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拎著架相機上山下海影靚相,就是玩機。
    成日笠住個皮套,用絨布包著放在盒裡,怕揩花個皮套,就是被相機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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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認同。我阿媽問我,為何不鎖起隻寶璣(她自己隻金撈買了廿年從沒戴過!)。我說,不戴那不如不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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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越貴的東西,越是要日日用,這才快一點「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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