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前香港政府公務員,辭職移民來澳洲的,請細讀這篇文章。
90年代之前的公務員,大多是長俸制,可以辭職後保留 :
A. 一筆應得的退休金,在年滿55歲時領取。之後還有
B .每個月發放給他們的退休金。
A 和 B 有固定的計算方程式,你可以選擇 A 和 B 之間的比例,這個我不在這裡講了。
辭職後,在辭職公務員每年的生日的那個月,政府會寄給你經調整(與當年現任公務員加薪的幅度掛勾)後的A 和 B 是多少。
我在39歲辭職,等了16年,等到頸都長,每年唯有看看那張通知書,望梅止渴.....
等到了,除之而來的擔心就是稅務的問題。因為澳洲稅率高,免稅額18,200澳元之外的收入,由19%累進最高達到45%。月支那份退休金數額有限,影響不大,但是抽那份十幾廿萬澳元的退休酬金,就損失慘重了!!
於是有些我認識的前公務員,乾脆退休金只轉入香港的銀行戶口,不匯入澳洲的銀行戶口,也不向澳洲政府報稅,實行當不存在。要用的錢,就每年回香港時帶現金過來。
瞞稅在澳洲是刑事罪行,入獄刑期不是講玩的,分分鐘長過誤殺;我奉勸千萬不要這樣做,真的博不過。你以為不講,澳洲政府就不知道;須知道申請移民時,你公務員的職業已經紀錄在案,香港公務員的退休制度,又不是甚麼機密。
試想你瞞了幾年稅之後,澳洲政府也不用追查你的香港銀行戶口,忽然寄一張申報書給你,叫你簽署作答,現在有沒有領取香港政府的退休金,答Yes你死梗,但你敢答No嗎?
那筆十幾廿萬澳元的大筆退休酬金(Gratuity),怎樣可以合法節稅,其中大有奧妙,連幫了我報稅十幾年的著名會計師也不懂。我怎樣解決問題,這裡賣個關子,明日再談。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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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俸制, 現在沒有了, 英女皇的最後餘蔭, 慢慢回味吧
回覆刪除英國對香港最大的德政,是給香港很大的自治自由,
刪除港督由英國選派,有無上的權力,很多事無須請示外交部。
好在很多港督是優秀的人選,本身廉潔自守,處事相當明智和公道。
對的, 97後三隻特首, 董建華, 曾蔭權, 梁振英, 同歷代港督冇得fight, 怪不得好好的港督府, 改名做禮賓府, 家下叫你接客咩 !
刪除chris兄好照顧後輩喎。
回覆刪除我估吓先:係咪退休後唔好即刻移民,過得一、兩年再去,
咁份退休酬金就就唔算當年收入,淨係要按各類入口資產課稅?
我亂估。唔知資產轉移稅率係幾多?咁做會唔會捉蟲?
amo
上屋搬下屋,不見一籮穀,
刪除還有家庭成員的分離,和轉業、轉學的煩惱。
我有更好的方法。
Chris 兄「等了16年,等到頸都長」。
刪除「退休後唔好即刻移民」,似乎並不適用於 Chris 兄。
我的移民簽證不等人呢。
刪除應該唔係用「Exempt foreign employment income」,呢啲大路嘢,「著名會計師」應該諗到。
回覆刪除Chris 兄應該亦不會煩到自己,在收 gratuity 的前、後年度,大部分時間離開澳洲,扮 non-resident 。
Looking forward to Chris 兄明日揭曉答案。
http://www.ato.gov.au/General/International-tax/In-detail/Foreign-employment-income-of-Australian-residents/Exempt-foreign-employment-income/?default=&page=1
我已經在2009年搞惦晒。
刪除外國福利環境好, 點交稅都好過香港環境差又冇什麼退休保障 ...
回覆刪除若你逃稅成功真係要好好的享受一吓 ...
人人都有的福利,不要放棄;合法節稅則可,逃稅找不要做啦。
刪除逃稅瞞稅是犯法的, 避稅是合法的
刪除香港時間現在 01:02am
回覆刪除頭先MTV播陳冠希,有首歌叫「香港地」,第一次聽,有幾句歌詞算應棍。
一路聽一路睇Chris兄呢段留言,真係乜都唔使講,兩個字:感觸…
(我老婆仲問我做咩嘢事無啦啦唔出聲…)
真希望仲有變數…
(補充:Chris兄上面講英國嗰段)
回覆刪除港督的無上權力,直接交給特首,中國重新掌握太上皇的權力,不能像英國以往的愛理不理,現在忍不住事事插手。
刪除特首所託非人,加上一大幫揣摩上意,擦鞋邀功,質素低劣的閹人,香港不仆街也難。
Chris 兄,此文閱後有幾點請指教,本人1973年,二十多歲時曾在香港政府任職七年長俸職位後辭職,請問是否享有你此文所述福利?該往香港那部門查詢,請電郵解答,謝謝
回覆刪除負責發方退休長俸的是庫務處 The Treasury, 28/F., Immigration Tower, 7 Gloucestor Rd., Wanchai.
刪除公務員檔案,是以本人身份證號碼為識別的,很容易查。
想問你知唔知澳洲買樓係咪可以申請移民呀???但有無得做MORTGAGE 呀?一次過邊有噤多錢吵。。。。唉
回覆刪除單是買樓不能,買生意做,投資移民就得。
刪除Chris 兄,你好,我太太剛獲批了 RRV,因她多年前已與家人獲批了 PR,只是當時澳洲工作機會不多,所以回港加入政府,因兒子就學問題,我們想在 2019年尾或2020年初移居澳洲,而我及兒子的 PR仍在申請中,現有些問題請教 :
回覆刪除1 我們在香港有兩個物業,打算將其中一個賣掉,然後在澳洲 FULL PAY買一間作自住,另外一個則留作收租之用,這樣在稅務上可行嗎?若因市場問題,在移居的時候,物業仍然未賣出,在稅務安排上有甚麼要注意?
2 在2020年移居,太太就要辭掉現時的政府工,她是新長俸制,即60歲才可領取,出現的情況就如你先前所分享的一樣?而每月所領取的PENSION 也同樣要上報繳稅?
3 是不是在LAND後,就即要申請 TFN ?申請後是否就表示立刻跌進澳洲的稅網呢?因為我們有可能 LAND之後,再要回港務局WRAP UP 工作上同物業上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