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0日 星期日

網絡交流

網誌的主要吸引力在乎互動,作者貼文,讀者留言,主客交流發表意見,指正錯謬、補充資料;無論同意或不同意,雙方都能夠擴充視野,好處講之不盡。

尤其網絡無遠弗屆,徹底打破國家和地域的界限,時間了無阻滯,有時文章發表後一兩分鐘就有回應;常常留言的網友雖然未曾見過面,已成為神交的好友,對寫文章的人是極大的鼓勵。假如沒有這個功能,相信我也不會寫得這麼起勁,一寫幾年沒有間斷,基本上是日日發文的。

為了方便大眾,我的網誌對留言開放程度是調到最高的。有些網誌如yahoo的就一定要是圍內的人----起碼要是yahoo的用家,開一個沒貼文的空白網誌才可以留言。我的網誌不限於Blogspot的同道中人,一般讀者也可以,不具名字匿名留言都可以。

網絡是虛擬世界,網誌互動和真正的面對面或書面溝通,的確有所不同,但我相信有點基本禮儀也是好的。

現實世界中,有所謂物以類聚、獸以群居、臭味相投,網絡世界也是一樣。現實世界有些社群,可以一見面就用粗口問候對方,互相挖苦譏諷,大家不以為忤。例如香港有些討論區便是這樣,上去的人習以為常,不覺得怎樣受到傷害,甚至頗為過癮。我是老派人,吃不消這種交流方式。

我寫網誌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中英文名字都是真的,以示對自己的言論負責。網誌名為「附庸風雅」,就算未到真正風雅的級數,起碼我有附庸一下的願望。長久以來,這裡「談笑有鴻儒,往來無白丁」,網友之間禮貌周周,留言文采粲然,正所謂君子和而不同,即使意見相左,也無損友誼。


網絡容許個人以虛擬身份出現,甚至完全匿名,有些人就以為可以「暢所欲言」,把人與人之間的禮儀完全拋諸腦後;甚至於放縱一下,表露自己平日受到壓制的一面,發些偏激的言論、罵人罵到祖宗十八代,或一竹篙打一船人,把對方歸入某一類,然後對這一類「連座」處死。

舉例來說,最近一篇文章「中日關係」,原是我轉貼一位舊同事的評論。本來這類問題錯綜複雜,不同意內容和觀點很平常,但有人匿名留言:「版主的言論不止不中不西(註:可能是看了我的自我簡介,但連文章開頭的轉貼聲明也沒留意),更是半真半假!可能香港人大部份的人都是歷史白痴有關!......(註:這分明是以偏蓋全)」

批評別人奚落到盡,但是虛擬的筆名都不敢留一個,這類訪客不來也罷。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70 則留言:

  1. 哈哈! 謝謝你的網誌
    增加我的見聞和生活趣味
    原來你喜歡別人多留言, 那我以後多多留言
    關於別人的惡意留言,
    你只要想好的留言多出那少數的惡意留言幾百倍就好了
    甚至, 因為比較不容易收到惡意留言, 所以可以看它們比許多的善意留言還珍貴呢

    祝: 發表網誌動力不間斷
    (那樣我才每天有一樣可期待的見聞可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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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謝謝。
    留言時,選取簡介時用「名稱/網址」,留下筆名或真名,沒有網站的不填網址也可以,就不用匿名留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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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實人上午8:04

    我從朋友的朋友網絡看到版主文章,一閱數篇,有感而發.

    網絡上,各抒己見,以文會友.看到不同言論,不管善意批評或惡意指責,都要以誠懇謙虛態度包容.至於包容,深明未必人人做到.今閱版主此文,兄台包容量度,可見一斑.

    對於匿名留言;有幾位,寫的意見,某程度上,我都讚成.兄台寫多數文章,多是半真半假!

    記得你對"陶傑"版上批評,尖刻,咄咄迫人,非常徧激,看來你寫得好過隱,那是文人應有"量度"及"禮儀"嗎?這位匿名朋友,已非常留手,並沒有指名衝着來,客觀看,版主轉載評論,亦應深究其文,免有誤導成份.那份轉貼文章,某些部份與實際情況有出入,資深精研中日人士,一看便知.

    版主此文一出,只有自暴其短,好自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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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對陶傑的批評,說他在英制公制的話題上「大錯特錯」,完全是針對事實,沒有其他批評,試問有何「非常偏激」?
    文章:http://chrisleung1954.blogspot.com/2010/12/blog-post_28.html 大家來評個理。
    他已經給很多人評為「抽水王」,我題目說他「噏得就噏」,你說尖刻就尖刻吧。
    你說我寫「多數文章,多是半真半假」,我歡迎你指正。
    連「惡意指責,都要以誠懇謙虛態度包容」,那是個至高無上的態度,相信只有老兄和少數聖賢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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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Francis上午8:36

    Dear Chris,

    I am on the road now so I don't have my access to my Chinese editor, but I want to express my gratitude to all your effort in putting up your blog. I truly find it to be very educational and also provide me a place to voice my opinion. Keep up the good work!

    Sincerely, Franc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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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多謝Francis。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沒問題的。
    網友糾正我的內容,等於塞錢入我袋,大家可以看得到我以前的反應,多謝都來不及呢。
    現實生活之中,我們絕少跑到別人的家門口面對面的罵別人,或寫信去罵收信人。在自己的專欄上的評論就可以嚴厲一點,網絡上也應該有這樣的etiquette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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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其實匿名署名,又何傷大雅?匿名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有些人,喜愛"無名稱"而暢所欲言.只要不曲委事實,妖言惑眾,有何不可?

    且看"W.Wong"網內,匿名高人,改寫王生打油詩,妙絕!

    謹記"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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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Raymond上午9:53

    小弟每早開電腦,看了兄的網誌及留了言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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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Raymond常佔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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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Hi Chris,

    I also felt very uncomfortable when I read the comments left in the article of Sino-Japanese relationship. I'm glad you wrote this article to express the basic etiquette and mutual respects in the blogging world. Actually, nowadays the boundaries of the world are getting smaller as people can really communicate via internet and travel. I do not appreciate when some people are critizing others without "manners". Your attitude is very gentleman, and I like the way you use the Cantonese phase: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 It goes along with your humours character, I guess. Keep up the good work, can't pleased everyone in this world especially some people are tend to till left.

    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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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Hi Chris,

    I also felt very uncomfortable when I read the comments in the Sino-Japanese relationship's article. I'm glad you wrote this article to express the basic etiquette and mutual respects in the blogging world. Actually, nowadays the boundaries of the world are getting smaller as people can really communicate via internet and travel. I do not appreciate when some people are critizing others without "manners". Your attitude is very gentleman, and I like the way you use the Cantonese phase: 「有錯要認,打要企定. Keep up the good work, can't please everyone in this world especially some people are tend to tilt left.

    Rosem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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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十分同意你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居"。

    Blogspot的不足之處是不能track到留言者的IP,如果可以如wordpress般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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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UncleRay,
    唉,找都無謂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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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匿名君說的對,重要的是內容。
    不過有個筆名也好,不然你匿名,他又匿名,不知道是以前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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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有位 匿名 提到...

    『且看"W.Wong"網內,匿名高人,改寫王生打油詩,妙絕!』

    我想:
    抱歉,老實說,我是有點兒覺得這位 匿名 『曲委事實,妖言惑眾』、賊喊捉賊的!
    我倒有興趣看看是那篇文章與留言。
    看過後才有機會知道那次的『言論與意見』是不是正如這位 匿名 說的『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
    假使這位 匿名 無中生有,嘗試製造謠傳,那就是『曲委事實,妖言惑眾』了。
    假使這位 匿名 不是無中生有,也請見諒,因為我覺得要作出指控也該有根有據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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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匿名署名,又何傷大雅?』值得斟酌!

    究竟『匿名言論與意見』是指
    1.某位匿名者的言論與意見?
    還是
    2.某一羣匿名者的言論與意見?
    還是
    3.所有匿名者的言論與意見?

    「匿名」之所指,在那位發表『匿名署名,又何傷大雅?』的匿名君的語境裡,用以上三種不同的定義,分別會有不同的演繹:

    1.我們如何得知某位「匿名」的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假若根本不能判斷此「匿名」實/非彼「匿名」。
    2.若只是某一羣匿名者的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我們又如何判斷過去留言的「匿名」究竟都是這一羣匿名者還是其他某一羣匿名者?
    3.憑甚麼可以有信心地說所有匿名者的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有做過任何統計嗎?

    這樣理解的話,『匿名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就是癈話了。
    參考:「不知是誰的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離題,偏執及主觀,可閱程度甚低!」

    又如果某時「匿名」指某位匿名者、另某時「匿名」指某一羣匿名者、再某時「匿名」所有匿名者,『匿名言論與意見,好多時很對題,中肯及客觀,可閱程度甚高!』就變得無意義。

    我倒覺得,有需要時,匿名發表是免傷和氣,避免衝突,但不應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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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某些網誌主人,留言表達一點不同意見,純粹善意輕鬆交流,點知對方當左你敵人來挑機,立即「挖苦譏諷」針鋒相對。面對心胸狹隘之人,真係早走早著,好易傷害到佢地既自尊。

    網主與訪客也有的是小氣種,只要你唔係咁同意佢,特別是宗教政治議題,隨時三唔識七罵你祖宗18代。面對無品小人,最好唔好太上心,只是受情緒支配的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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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係度LINK返去睇你篇講陶傑既舊文既留言﹕

    個咩鬼曾堯joetsang,抽我水話我係死忠。

    咁似論壇小學雞留言既~ xD (支持某方等如是果方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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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多謝kelvin的分析,老實講我都唔係好明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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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艾力,
    政治和宗教的排他性特強,容易激起把火,所以這方面的討論特別要注意對事不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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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完全同意。

    其實我覺得,除非是涉及人身安全(例如維基解密那種爆料),否則一般而言,用真實身份上網溝通,有助令人說話謹慎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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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謝方兄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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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Look at it this way. I may not agree with anything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my death your right of saying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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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說得好。
    我們有幸生活在言論自由的地方,人人可以隨便表示意見,不須拼命爭取。
    發表意見----在自己的私人地盤,和在人家的地盤另闢一角的留言版----兩者是有分別的,這是我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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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我響唔同論壇瀏覽同留言, 發現而家有個趨勢, 就係變得越來越排他.
    同我同一類意見 0既 就必讚, 稍有不同就一定踩, 一人開始踩, 其他跟住附和, 直到異見者消失. 如此完全失去"論"壇精神又有何意思.

    至於此網站真係 "和而不同,即使意見相左,也無損友誼" 嗎..哈哈...你試下發 D 新疆, 西藏題目試下...!!

    而家好多網絡打手架, 成 $8000 HK 一個月, 所以見到某 D 留言無需0甘激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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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你有壓力,我都有壓力」,現在的人越來越惡死了。
    宗教和政治,都是你死我活的玩意,的確是難以心平氣和。
    網絡打手是為了商業利益的,都懶理我講這些附庸風雅的窮鬼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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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我十分佩服你的恆心啊!!!
    曾經我也有過一天一文章的念頭...可是一直堅持不了...!!!!!

    要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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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喺人家度寫文,點都要留名負責,真名又好,筆名又好。有心討論,都要畀機會大家嘛。鬧人都要有理,否則只係廢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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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Petria。★╮,
    你要讀書/做事,當然是很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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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OmniBus,
    「好歹筆名都要留一個」,我和你意見一致。
    「理論上」筆名不保證為自己的發言負責,因為每次開一個新筆名也可以的;但做人行得正企得正,也毋須這樣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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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香港Yahoo網誌個設計,只係維護香港Yahoo用戶人數而設。連RSS feed都廢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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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好在當初沒有在那邊開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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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chris,繼續支持你寫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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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我個人意見:
    Blog 好似自己“屋企”,屋主絕對有權系系自己屋企當然鍾意點貼就點貼。
    唔鍾意屋主貼D乜,米走咯。做乜要整花人地D野之後連自己系邊個都唔夠膽報上?
    怕人報仇咩?甘唔系叫交流,只系叫侮辱。

    我系用筆名,雖然我個名改完又改,其實都系因為屋企貓成員加,
    個名就跟住加
    但由最早期的公主娘加到依家,都系 keep 住最尾巴都系“公主娘”等人認得系我。
    我只系一個100%貓奴,身份低微,所以出我“老闆”D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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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5. 星期五已經看到「中日關係」文章。匿名的留言咄咄迫人,catcat先前也有好點不開心。

    實際上,政治的問題本來就很複雜。政客下台的原因,誰是真政敵,政治家蒙朧的立場傾向,我認為真相是需要時間來沈澱。若果有資深精研中日人士,持有客觀的証據支持,用誠懇開放的態度分享,追求歷史的真相,確實係良師益友。

    若果,淨係傲慢地執意自己的評論,不謙虛,不包容,單憑一篇文就嚴重指控作者「誤人子弟」,不應該轉錄等等。似乎,也非有識之仕?

    話不投機半句多。更差的是,甚至在人家的私人網誌惡意出言侮辱版主和其他網友,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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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你不說我還留言不到﹐我還以為你是說第一篇匿名文章
    關於匿名問題﹐我覺得好歹作個名﹐討論會更方便
    至於惡意留言﹐我個人認為黨同伐異係人類天性﹐見到異見心中不快﹐係人之常情﹐只係你會唔會破口大罵出來
    重點﹐係你即使鬧也要有POINT吧﹖人家說錯甚麼﹐你不認同甚麼﹐至少要寫出來。好像那帖的第一篇匿名留言﹐就很好(即使部份留言我不贊同)
    你說的那個留言﹐則無意思﹐跟不夠人拗交便罵娘無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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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7. 不錯,一些人真的好奇怪,又沒人逼你來看,不喜歡看就不要來吧!不認同可以討論,而不是攻擊。
    自從寫了一些引起爭論的文章,最後搞出少少麻煩,我就沒再寫任何與社會或政治有關的題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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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 算了吧, 如宗教問題一樣,永遠會有意見不同的人,我也懶的去和他們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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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 泛泛之輩,
    謝,我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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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英雄美人公主娘,
    你養貓越來越多時,筆名就越來越長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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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文少,
    你是豪放猛人,但能放能收,對不同的社群用不同的語調,是深得交流之三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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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Miranda,
    說網主「渣」,說他講的東西「假」,就講明是甚麼,講得對的,網主不接受也自然有網友附和。光是罵人甚至罵晒香港人,有甚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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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匿主,
    言論自由,正如有人可以寫無神論放在書店賣,不同意的可以寫本有神論來反駁,但不能劃花人家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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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我認為每個人在建立網誌前,應該真正明白自己建立網誌的初衷是甚麼???

    如果版主真正不介意...何必每次出現不同的聲音時(不管對方是針對內容或只是無知謾罵)...就出現一篇像這樣類似的文章??

    "菩提本無樹 明鏡亦非台 本來無一物 何處惹塵埃?"
    隨著年紀漸大,很多時候是要慢慢學習如何能夠"放下",而不是凡事都"緊握"...尤其網路這種匿名的東西,成為自己寧靜退休生活的波濤,不是很值得。

    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心"而已...

    抒發個人意見,明知文章內容容易激起浪花,卻又"期待"他人的交流,所以"自願"開放成為匿名許可的公開版面,,那自然就是得有順耳與不順耳的聲音接踵而來的準備...
    (相信在新聞媒體打滾如此多年,之後在不同的網域建立不同的網誌,而且同一個網誌,也不斷地設定回應者的權限,相信自己也清楚一篇文章引發的效益為何不是?)

    如果認為自己網誌,是可以決定訪客的留言的"該"與"不該",而且為了那些沒有知識的俗人回應而掛懷。那建議還是設定成為"朋友"回應就好....如你所說,就算是朋友還是會有不同的聲音.....
    (而且不論是朋友也好,神交也好...會在這裡留言的,就是會在這裡留言,不會因為你的權限設定而改變)


    生活在澳洲,在怎麼說都已經是跳出原有的框框....大部分的時間,都是靠自己在這裡生活著。別人的認同與否,難道真的是支持自己網誌經營的主要力量?

    相信已經在新聞業打滾甚久的版主應該更瞭解其中道理...

    "但不能劃花人家的書...."這句話說得很好,但是人性都是自私的,實際絕對不可能如同理論或是理想完美!!

    ...經營網誌抒發情懷,其他人的聲音真的有這麼重要?
    人生哪...沒有甚麼比精神可以自由穿梭來得自由快慰的!


    我也是每天閒來無事的話都會來這裡逛一逛的讀者,不論作者或是讀者,都有一定程度的"就事論事";雖然有時候也不一定完全認同作者與其他讀者的想法和說法,但總是努力去體會這些"不同"
    ...
    至於那些缺乏內容充滿偏激的回應,我也就當作那些對現實不滿,缺乏社會關懷,只是懂得吠叫的狗類;想想,就算在路上看到這樣的狗,許多人連瞧都不會瞧上一眼;現在既然連狗影都看不到,只有遠的聽到吠聲,我們又何必去在乎呢?...



    一切只是就事論事....版主如果覺得我這篇回應不太順耳,歡迎刪除....讀者的回應,很多時候只是反映存在的事實罷了...

    祝梁大網誌越來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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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 受教了,謝謝。
    另外Catcat和另一位朋友的留言給Blogspot當作spam殺掉了,救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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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6. 又:
    閣下金石良言,我會謹記。

    但閣下說「每次出現不同的聲音時(不管對方是針對內容或只是無知謾罵)...就出現一篇像這樣類似的文章??」

    我不是死撐,但有一點要表白一下。
    本版5年以來,只是今年1月出過兩篇:
    這一篇http://chrisleung1954.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4705.html是針對有人貼粗口,通告大家的留言需要先審後發,以免刪之不及有礙觀瞻,後來這人不再來搗亂,一個月後這關卡取消了。
    第二篇http://chrisleung1954.blogspot.com/2011/01/blog-post_8286.html是警告某匿名一日留幾次惡言,辱罵另一個留言的網友。這文章不是為了他反對我而寫,你看我砍掉再貼出來的print screen留言,可以為證。

    閣下用心寫這麼長的規勸,很感謝。天下間友善的批評最可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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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7. 我寫無關痛癢的文章, 也會忽然遇上好像要來尋仇的人. 好像早前無意發現有人轉貼文章到討論區, 說我誤人子弟. 我承認寫得不夠好, 就好像你說 「有錯會認,要打企定」, 發現時已即時更正澄清道歉. 但我想不到為什麼不直接在我文章中指出錯誤, 而是在背後胡亂批評呢?

    談/貼以中日關係的文章, 一定要有心理準備. 我敢擔保一定有人來踩場. 連我說, 發生日本地震, 大家要做的是幫下日本人, 而不是借位又罵中國災民沒有禮儀什麼的. 都有人來尋仇......

    問題不在於匿名, 還是真名. 我身邊大多網友都是匿名, 但都是友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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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熊姐說的是,我都日日睇你的Blog的,不過不是常留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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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9. 閒來逛一逛的匿名讀者,

    你提到
    //至於那些缺乏內容充滿偏激的回應,我也就當作那些對現實不滿,缺乏社會關懷,只是懂得吠叫的狗類;想想,就算在路上看到這樣的狗,許多人連瞧都不會瞧上一眼;現在既然連狗影都看不到,只有遠的聽到吠聲,我們又何必去在乎呢?...//

    本人覺得你這比喻 “當人是狗類”,是較無禮貌,是較缺乏修育的心靈安慰方法。
    當然,這或許是你無可奈何,無辦法中的唯一辦法?

    但catcat就順著你這個比喻,去矯正你對現況的理解:
    那些人偏激的回應,不只是在街上遠處,大家還可以避開。
    他們現在是直衝進你家中,連訪客也斥罵呢 :( 

    Chris 的回應己經很大方,很包容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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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閒來逛一逛的匿名讀者提到...,

    //至於那些缺乏內容充滿偏激的回應,我也就當作那些對現實不滿,缺乏社會關懷,只是懂得吠叫的狗類;想想,就算在路上看到這樣的狗,許多人連瞧都不會瞧上一眼;現在既然連狗影都看不到,只有遠的聽到吠聲,我們又何必去在乎呢?...//

    本人覺得你這比喻 “當人是狗類”,是較無禮貌,是較缺乏修育的,心靈安慰方法。
    當然,這或許是你無可奈何,無辦法中的唯一辦法?
    但catcat就順著你這個比喻,去矯正你對現況的理解:
    那些人偏激的回應,不只是在街上遠處,你還可以避開。
    他們現在是直衝進你家中,連訪客也斥罵 呢 

    Chris的回應己經很大方,很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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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catcat,
    你的IP address不知道為什麼被Blogspot列入黑名單,殺了一次又一次,你先前一個我試下救番,今次又得了。
    那位匿名留言朋友的比喻有點得意,但他也是一番好意的。
    我多謝你撐我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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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狗吠 - 一定有原因,但系狗唯一可以用“叫聲”溝通的一種方法。
    主人唔教好隻狗,唔理隻狗由得佢亂吠,騷擾其他人,
    投訴個主人好正常丫,不過邊個系主人呢?

    @匿名唔系衝你而說,唔好介意。按照狗的行為而言。我只系想講:狗吠的比喻我唔系好同意,狗吠有好多原因,由唔夠自信直至驚恐都有,只要知道原因主人系可以教好隻狗。而如果主人唔理解問題系邊,或唔用心去理解,只懂得投訴自己隻狗唔乖,甚至唔理的不負責任的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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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比喻也者,幫助理解,明白了就算。
    要考究細節,可能有些不倫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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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沒有一個人會100%認同另一個人的全部觀點,正如,Chris曾經發表過西藏問題的文章,相信不是每位都同意(包括本人)。

    將我們說成什麼都來支持一餐的人,未免過於概括了。我們只是選擇在不認同時保持禮貌。

    在禮貌上,不認同,可以討論,不想討論,就不出聲囉,實在用不著攻擊博主,甚至攻擊其他網友。
    這麼簡單的道理,很難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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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哈哈,少見Chris兄咁勞氣。但同好多人比起嚟,你已經喺好有口德嗰隻喇。

    人生在世,即使好似我呢啲咁冇個竇嘅都間唔中會遇到啲煩人煩事。所以要做到何處惹塵埃,除非真喺死鬼咗連人都唔做,乜物都唔喺先得咯。更何況貴寶號好似海運大廈咁生意興隆,日日都客似雲來,難免會惹嚟啲唔找數不特止,仲要放低幾両米田比你嘆嘅無品Big Six客。

    我遇到嘅時候,除咗好似你咁覺得谷鬼氣(及或反駁)之外,亦會同自己講呢個喺學"化"嘅一個課程。畢竟,去到你嘅境界,再進一歩白日飛昇都唔喺咁容易。咁好有把利劍比你,我喺你就一於踩住佢御劍飛行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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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Miranda,
    英文有個說法 We agree to disagree,我相信的,也認為應該這樣。
    不同意,但毋須數臭對方,現實生活中我們也不會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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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易,
    老兄最近看「蜀山劍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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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梁兄,近日家事繁忙,少來探訪。請諒!
    你的網誌也算是一個通識的網誌,
    所謂三人行必有我師,
    就算我沒有什麼可交流的意見,
    祇是看也能讓我見識不少。

    謝謝你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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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9. 多謝,得閒來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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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 匿名317晚上11:26

    本人看了這篇文章後很同意某君留言這裡有很多文章真是半真半假, 誤人子弟和很浪費別人時間的東西。另外, 匿名留言確實真的是一個很適合的做法, 尤其是當遇到不客氣對話之局面, 這時何需留名? 這世界有千千萬萬的讀者, 好好的筆名是不會留給有問題的留言版的! 別人所說的是實話, 根本沒有奚落別人, 這樣做根本沒有什麼不好! 你只想要好的留言多出那少數的特別留言幾百倍就好了, 為何要跟那幾百個人的假話, 本人根本不覺得有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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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1. 匿名317晚上11:57

    本人很同意某君留言這裡有很多文章真是半真半假, 誤人子弟和很浪費別人時間的東西。另外, 匿名留言其實是一個很合適的做法, 尤其是當遇到不客氣對話之局面, 本人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這世界有千千萬萬的讀者, 好好的筆名是不會留給有問題的留言版的! 本人是很清楚地意識到版主並不是大方的, 你只想要好的留言多出那少數的特別留言幾百倍就好了, 某匿名君說的是真話, 本人不覺有妥落別人的意圖, 而且亦很同意他的觀點。為何要跟那幾百個人的假話, 本人不覺得有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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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匿名317凌晨12:09

    本人很同意某君留言這裡有很多文章真是半真半假, 誤人子弟和很浪費別人時間的東西。另外, 匿名留言其實是一個很合適的做法, 尤其是當遇到不客氣對話之局面, 本人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這世界有千千萬萬的讀者, 好好的筆名是不會留給有問題的留言版的! 本人是很清楚地意識到版主並不是大方的, 你只想要好的留言多出那少數的特別留言幾百倍就好了, 某匿名君說的是真話, 本人不覺有妥落別人的意圖, 而且亦很同意他的觀點! 為何要跟那幾百個人的假話, 本人不覺得有包容(註:本人發覺上次留言在貼了後3分鍾內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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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匿名317凌晨12:13

    本人覺得某匿名君的說話比起別人已經是很客氣的了, 用不著回駡別人奚落到盡, 如果是真的要永遠奚落別人到盡就真的要釘人十字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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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4. 匿名317凌晨12:17

    本人很同意某君留言這裡有很多文章真是半真半假, 誤人子弟和很浪費別人時間的東西。另外, 匿名留言其實是一個很合適的做法, 尤其是當遇到不客氣對話之局面, 本人根本不覺得有什麼不對的地方。這世界有千千萬萬的讀者, 好好的筆名是不會留給有問題的留言版的! 本人是很清楚地意識到版主並不是大方的, 你只想要好的留言多出那少數的特別留言幾百倍就好了, 某匿名君說的是真話, 本人不覺有妥落別人的意圖, 而且亦很同意他的觀點! 為何要跟那幾百個人的假話, 本人不覺得有包容。本人覺得某匿名君的說話比起別人已經是很客氣的了, 用不著回駡別人奚落到盡, 如果是真的要永遠奚落別人到盡就真的要釘人十字架的(註: 本人發覺上次留言在貼了後3分鍾內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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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 「好好的筆名是不會留給有問題的留言版的」
    即是說在好的網誌留言用筆名,在「有問題」的網誌就匿名,這說法倒新奇。
    「可能香港人大部份的人都是歷史白痴有關!」這樣的評語還不算奚落到盡?甚麼才算「釘人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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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6. 你的留言有多次,當時我已關機睡覺。
    有三次是給網誌的 spam filter隔掉了,不是我刪的。
    意見可以不同,有人擁共有人反共,有人信神有人說無神。
    不同意見我一定接受,批評我「說錯」我沒所謂,說我講東西「半真半假」,就嚴重得多了,甚麼是「假」的,我也希望有人指出。
    我不是只喜歡聽贊成的意見,嫌惡反對的意見。除了粗口,從來不刪留言的。
    反對的人起碼留個筆名,有個識別,下次也知道是你還是他,這個不算過分要求。
    你留了言馬上就回來看有甚麼回應,不是罵了就一去不顧,可見你還是注意這個網誌。「....這裡有很多文章真是半真半假, 誤人子弟和很浪費別人時間的東西....」這麼差的網誌也難得你是常客,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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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7. 匿名317下午6:57

    既然有人這樣評論, 那就可能會有點正確。釘十字架的時候那個人肯定就會被迫自然漸漸地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就如一些人的意見, 論壇的趨勢就係變得越來越排他, 見到有不同的意見, 一人開始踩其他人就跟住附和, 直到不同意見者消失離去。那留個筆名給你踩有什麼意思? 就算留英文名給你, 這世界也有很多相同的名字, 一樣難以識別。為何要跟那幾百個假話? 說這個版是誤人子弟和半真半假, 問題就在這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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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多謝你的9up撩交嗌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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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 匿名317晚上11:44

    為什麼你一定要駁人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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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0. 匿名317晚上11:46

    這是事實, 不是9up撩交嗌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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