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前的十幾年,我的工作職責之一,是把英文廣告譯成中文,現在想起來,真有點啼笑皆非的感覺。
廣告要用語言,語言的功用在於「傳情、達意」,而廣告特別需要渲染、誇張,儘量吸引讀者的注意,不得不在文字上用到盡。
廣告要推銷的貨品有多好?單用 Good 字當然是不夠的。我們在學英文之初,老師都會教到形容詞(Adjective)的三個程度的表達方法:好、更好、最好,Good, Better, Best。
廣告嘛,當然是動不動就說是 Best。
修飾形容詞,可以在前面加副詞(Adverb), Good 不夠味,就說 Very Good; 還不夠,就說 Extremely Good-----或說Excellent。好笑的是:說Best 已經是「最好」的了,還要說 Very Best,又怕人家Challenge,於是寫 "One of the very best",看得多使人麻木,知道根本沒意思。
好到天下無雙,只有這一件,別的都及不上,就是 Unique;但一樣有人說Very Unique, Most Unique,真是「X噏」。
另一個方法是找些音節多,看起來冠冕堂皇、聽起來聲調鏗鏘的詞語。廣告用到濫的是 Exciting, Fabulous, Fantastic, Magnificent, Sophisticated, Spectacular, 。用到這些「潮語」還不夠,就在前面加上 Absolutely,打開報紙的地產廣告版,你會見到很少物業不是 Absolutely Fantastic 的。
還有是 Stunning, "Stun" 就是中文的「目定口呆」,說你看一件東西 You will be stunned ,或說這東西真是 Stunning,就是說她質素之高,簡直「嚇壞人」!到底有沒有這麼厲害?當然不是啦。
第一個用花來形容女人的,是天才;拾人牙慧人云亦云的,是庸才。寫廣告的人搜索枯腸,攤開一本 Roget's Thesaurus或同類的同義字彙 (網上有免費的 http://thesaurus.reference.com),看看有甚麼另類的字可以用。
我們以英文為第二語言的人,提筆寫一點甚麼時,每每有語彙不足、辭不達意之嘆,可以翻翻這類工具書作為參考;不過不要像我以前見過有個上司的做法,在一堆同義詞之中,專門挑看來最深和最長的字來用。
世界上很少兩個意味完全相同的字,各自有多少不同的含意和適用的語境,例如「大」就有 Big, Bulky, Colossal, Gigantic, Huge, Immense, Large, Massive, Tremendous 等等,不可能是完全通用,胡亂搭配是會搞錯和鬧笑話的。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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