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5日 星期三

讓還是不讓

這段短片,實拍德國的救護車,在繁忙公路上暢通無阻,因為其他車輛的司機聽聞警號,都合作地靠左或右慢駛或停下,讓出空間.......

在澳洲,多數州的交通法律規定,如果你不如此讓路就是違法,會遭檢控的。


我看過一件特別案例:某司機剛好停在紅色交通燈前,是第一輛車,後面有響著警號的救護車駛至,於是他向前駛出,靠在一旁,讓路給救護車通過。

可是交通燈上有電眼攝影機,拍下他的車牌;數日之後,他收到告票,有鉅大的定額罰款和扣分的處罰。他當然不服、不交,等警方出傳票告上法庭,自行抗辯。不讓又告,讓路又告,算是甚麼道理?


當然了,機器是不知道那麼多的,按電腦紀錄印出告票和入信封寄出的人,可能只是一個按章工作小文員,那會有那麼仔細逐張檢查是否合理。

法官明察秋毫,馬上判處司機「衝紅燈」罪名不成立,免交罰款。但是結案之後多日,司機發覺扣了的分仍沒取消,乃向當局理論。

那些豈有此理的官僚的答覆:雖然告你不入,電腦紀錄扣了就是扣了,沒法取消!

這真是一個難以置信的答案,取消一個檢控都辦不到,如果真的這樣,這個電腦系統真是蠢到無人有了。


年前報紙爆了這段新聞出來,但是沒有進一步消息,結果如何,不得而知。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

14 則留言:

  1. 我認為,澳洲都仲係未夠文明,從以往好多聽過、睇過既事得出結論。

    回覆刪除
    回覆
    1. 傳統的老澳,還是上世紀50年代的心智。
      各樣服務電腦化追得上國際標準,但是很多人因循苟且,辦事態度還是很落伍。

      刪除
  2. Raymond上午9:59

    食電腦不化。電腦的資料多是人手輸入的,再輸入資料,刪除紀錄,怎會是難事![小弟的電腦知識只有幼稚園程度都可推想得到。]

    回覆刪除
  3. 自己做不到,最多找上級authorize,大概是這樣的吧。

    回覆刪除
  4. 不能用既定的方式處理,就應該出個 Ad-hoc Request 去搞啦,班友懶就懶啦!

    回覆刪除
    回覆
    1. 如果告錯邊個大粒佬,改不到至奇!

      刪除
  5. 美國人都好守法,亦好統一,一有警車十字車要即刻向右駛停低,離遠聽到已經做定. 返到香港,見到D司機真係理得你死,死都唔讓,特別係D揸搵食車既司機

    回覆刪除
    回覆
    1. 香港地,「搵食大晒」,話之你死!

      刪除
  6. 搵食大晒真的沒有講錯,但好多時未必時司機的錯,好多老闆只會理那個司機是否可走多幾轉,唔會理佢點渣車。
    有段片都可反影到那些搵食司機點渣車
    http://www.youtube.com/watch?v=5VVxv2fQ9Tk

    回覆刪除
    回覆
    1. 片中的貨櫃車司機以大欺小的霸王行徑,澳洲都是一樣。

      刪除
  7. 李奧網友,

    係我記憶中,以前香港司機聽到警車或救傷車響警號,一般都會盡量讓路,但現時香港很多馬路塞車嚴重,前車後車貼埋一處,無位好走,有時真係讓無好讓。

    但閣下所講類似情形,我上個月見到有發生。事源我剛巧係土瓜灣馬頭涌道消防局附近,一輪救傷車響起警號想從富寧街右轉入馬頭涌道,但那時對面宋皇台道剛好是祿燈,不小私家車輛不理警號,一係右轉入馬頭涌道向九龍城方向駛去,一係踏恆油直駛進富寧街,無視救傷車,我不知是那些司機因盡關車窗聽不到警號,或是太遠見不到救傷車,所以有此做法。

    回覆刪除
    回覆
    1. 「前面都塞車,讓你都無用啦!」
      可能有些司機是這樣的想法。

      刪除
  8. 我都好想可以好以德國片中那樣讓車,不過我這樣做,好快第二架車會食左我個位,又係塞埋一堆。

    回覆刪除
  9. 是需要大家都又公民意識才辦得到的。

    回覆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