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三

卑劣人性

在外國,汽車是必需品,每天都要用;無論自己開車多謹慎,有時錯在對方,發生意外碰撞是很難避免的了。
買全保(Comprehensive Cover)也不貴,每年幾百元澳幣而已。撞了車是有一點麻煩,報保險、待修,或會有幾天沒車用,但是金錢損失不至太大----一般只要付幾百元的「墊底費」(Excess),多數人選取這個保險方案,保費會低一點。
假如證實錯在對方,那麼這筆 「墊底費」由對方或其保險公司付,我明年也不會損失 No Claim Bonus 的保費折扣。

保險公司要求發生意外後,車主只和對方交換姓名、地址、保單號碼即可;禮貌上可以口頭上講聲Sorry,但無論如何不能明確地承認意外的發生乃錯在己方,因為保險公司會負全責調查,有特派的律師代表你的權益。
我覺得Fair Enough 。
但是最近發生的一件事,使我氣炸了肺!
前 幾天我開車進入某餐館的地下停車場,當時乃中午的吃飯時間,車位差不多全滿了,有一個走來走去的管理員指示我前面的一輛車停下,我當然也要停下來,與前車 相隔一米,後面就沒有車跟著。跟著管理員走近前車的司機位旁,說了一些話,大概是「沒位啦,要稍等,要把車退後少許,不要擋著出場的車的去路」之類。
然後管理員走近我的車,正要和我說話之際,冷不防前車已經入後波退車,車尾撞在我的車頭上。
前車司機下車,罵管理員沒看清楚就叫她退車。
也許管理員是有點不對,管理員也走過來向我道歉,但我相信管理員不會是叫她「現在馬上退車」的;任何司機在退車之前,也要先看看後面,是吧?
看清楚,車主還是我認識的人,雖然是普通朋友,也超過十年的了。
她走過來,說:「她叫我退我就退囉,我沒有看到你。」我沒好氣:「我停在你後面好久了,你根本就沒有看,不是看不到。」 
爭拗沒用,她打手機給自己的保險代理,叫我把我的資料告訴那邊,保險代理也是我認識的(你知道在外國華人的圈子很小)。那邊向我說,請你去找修車店打個價,把報價單給他們處理修車事宜。

好啦,看看碰到的地方很小,只是脫了一點點的油漆,年近歲晚,技工雞飛狗走,修車店都沒心接生意,又要給保險公司Approve才可以開工,回家自己補補油漆,就這樣算了。
誰知道, 過了幾天,收到對方保險公的信,說對方現在報保險,說碰撞事件因我而起,應由我負責!
我馬上打電話給對方的保險代理,他說對方開頭在電話上是說「我撞了人的車」,但是當日稍後填表入Claim時改口,說:「我入後波退車,然後停了下來,跟著後面的車撞上我的車」。作為保險代理,他只是幫客人填表傳話,沒辦法。
我猜對方可能是想,反正是兩方都報保險,一於把責任推向對方,希望「博懵」連墊底費也不想付。
我馬上覆信,詳細講述真相,否認一切責任,反正有停車場管理員可以作證。但是這樣的眼光光撒謊,大家還是認識十年的朋友咧!真是幾百元就可以看清楚對方人性的卑劣。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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