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老師在交友網絡與學生接觸
網絡世界花樣推陳出新,澳洲昆士蘭州教育當局,也不得不追上時代,修改固有的教師專業守則。最近明文禁止老師在交友網絡與現在的學生接觸,點名的網絡包括Facebook, MySpace, YouTube。
違者會遭受扣薪、降職,甚至於取消教師執照。
(新聞報道:Teachers warned off online contact with students)
現實世界之中,很明顯的,教師不能在學校的工開環境之外,與學生有不必要、不恰當的交往,例如單獨相處,請他們到自己的私人空間作緊密交往。
過往發生過一些男教師和女教師與現在的學生發生性關係的新聞,當事人有些還未成年,教師丟了教席不在話下,還要被控和入獄。據悉過去三年間,昆關士蘭州有30名教師人違反專業守則,被取消教師執照。
公民權益人士指當局今次的行動,是侵犯個人私隱之舉。
我想到,教師的私人交友網絡如 Facebook在被禁之列,那麼寫網誌也算吧?這些網既是私人的,也是向全世界或已登記的會員公開的,要是有學生闖進來,或互上連結,雖用匿名但大家的身分心照不宣,那教師本人應該怎麼辦?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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