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3日 星期日

借錢無朋友

古人說:「朋友有通財之義」。

朋友向你借錢,真的很難應付,尤其是有交情的朋友。首先我會想到,向人借錢,除非是當日忘記帶錢包,向人借一百幾十吃飯搭車,如果一開口是成千上萬的,他一定考慮了很久,才把多年友情押上去問我借的。

正因他的環境一定很困難-----我借給他之後,不大可能會還錢給我的了。我不是有錢人,大數目真是吃不消。可是,一下子拒絕,又不是那麼容易說得出口。

我在香港時,有個幾年不見的舊同事,上我的辦公室向我借幾千元,我沒借,他也不好意思的趕快溜了。後來聽說他欠人一身賭債,虧空公款,不僅革了職,還要坐牢;之前曾向多人舉債,通通沒得還。

另一次,在我離港前幾個月,一個廿年沒怎樣來往的舊同學,打電話來借錢周轉。他一向做大生意,娶的也是我當年頗熟的女同學,現在打我這個廉潔公務員的主意,一定是山窮水盡,我硬下心腸說我的錢都匯到澳洲了,沒法幫他。後來在澳洲得到同學的通知,說他走投無路,自殺死了!之前向多人開過口,一借便是十多萬.....

你肯把錢借了出去,真的要預了是送給來人,不要奢望他有得還。他欠你錢沒法還,以後避著你,一樣是沒有朋友做。假如他不還,又若無其事和你繼續交往,你一定在心中咒罵他,到底也是友情不再,真是「因財失義」。

我想對付這樣的情況,比較好的做法是他開口借一萬,你就說我也很窮沒那麼多,這裡一千,當是幫助你的,不還也不打緊,這樣日後還可做朋友。

來澳洲後,一個在我工作的報紙上投稿的作者,因為大家有共同的電影愛好,電郵討論得頗投契,他也請我和太太到他家吃飯,介紹他的女朋友我們認識。王家衛的 「花樣年華」在澳洲首映,我有新聞界的優先場的票子,於是約他一起去了。在戲院大堂他說當日忘了帶錢包,散場後約了人吃飯談生意,問我借200澳元,我心中不大爽,勉強給了他100元,我太太頭腦簡單,說「我這裡還有」,多給他50元。

結果?當然是我要多給太太50元,而他完全沒還啦!

不過這人也算厚面皮,過了幾個月在ICQ 上還主動過來Say Hi,我也不客氣,問他還錢的事,他滿口道歉說明日就寄支票或存進我的戶口。到底有沒有做?你可以想像得到了。

又過了幾年,一天我逛商場,他從一間商店出來向我打招呼----他新做的生意----若無其事,我真被他吹漲。
 
延伸閱讀:黃島主的「朋友借錢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2 則留言:

  1. 我都好怕人哋問我借錢, 如果好熟,識咗十幾廿年同埋經常見面聯絡, 數目唔大就無所謂. 最怕嗰啲好日唔搵我, 一搵我就借錢嗰啲, 就算一百幾十,我都多數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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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一於報窮,我仲窮過你。
    假如你動慈心,又真的拿得出的話,乾脆一早說「算我送來幫你的」,不指望他還,那還可以有朋友做。
    假如他日後堅持要還,算意外收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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