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1日 星期四

例證與比喻

寫說理文章或平日與人談話,都會用到「例證」和「比喻」兩種言語技巧,今日就談談這方面。

說「予豈好辯哉」的孟子,經常反覆論述其觀點,有很多資料可以參考。

他說「人人皆有惻隱之心」,就用了一個「例證」:一個無知小孩走近水井,眼看快要失足掉下喪命了,旁邊的人包括你我,一定有驚恐和行善之心,馬上上前拉住他;驅使一個人做這行為,不是要刻意討好他的父母,也不是要在街坊鄰里之中威威,也不是厭惡孩子掉入井中的慘叫聲音。

「例證」和「論點」是緊緊相扣的,兩者有貼切的關係......


另一個場合,孟子和他的對手告子辯論人性問題,孟子認為人性善,告子則認為人性無善無不善。告子首先「挑機」,用上「比喻」的方法來說明他的論點。

請注意,是「說明」,不是「證明」。

通常是因為論點比較難以明白,就用一個比喻,可能是風馬牛不相及的事情,來加以說明,目的是令聆聽者恍然大悟。

告子說,人性就「像水一樣」,東邊有缺口就流向東,西邊有缺口就流向西;水流沒有一定的方向,「猶如」人性的無善無不善。

用比喻來說明論點,是一門藝術,有沒有效用,要看你挑選什麼比喻。

耶穌說,財主佬想進天國,比駱駝穿過針眼還要難呢!這是一個活靈活現的比喻,意思即是(很多)為富不仁的人,這些人想進天國,簡直是絕無可能哇。

對手用比喻來說理,你不同意要與之辯駁,要針對其論點,而不是死拗爛拗他的比喻。孟子也有失手的時候,因為他回應說,水流不一定要東流或向西流,但是一定向下的。人的性善,就像水流一定向下!

這樣的辯論法,只是嘴皮上佔便宜,或最多只能指出對方用錯比喻,對辯論求真並無幫助。

最近香港聖公會主教府的教牧管浩鳴,說香港人爭取自由民主,行動不應過激,因為激怒了中央政府,只會加緊控制;香港人如果乖一點,少搞對抗,反而會令中央政府放心,不吝給香港人多一點自由。

這是很顯淺的說理,誰都能夠明白他在說什麼,也算是一種看法,是對或是錯有很多討論空間,根本不需要甚麼比喻來說明。

可是管牧師就是用了一個不適當的比喻,令香港群情洶湧,甚至指他是「神棍」、「投共」、「教會之恥」、「落地獄」等等不相干的咒罵。

他說,中央和香港人就像是主人和貓,如果貓亂抓家具,主人就會用籠子關起牠;反之如果是一隻像他家中的乖貓,自然會讓牠有走來走去的自由!

他用「主人和貓」的不倫比喻,難怪香港人一聽就火遮眼,批評他時偏移了論點,跟他拗「中央和香港人是不是主人與貓的關係」。

如果他是用「一間學校的校務處與學生」來作比喻,引起的憤怒,大概不會這樣激烈。

所以,比喻可以用,但要用得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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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則留言:

  1. 講到唔湯唔水,管牧師點解唔用人狗做比喻,豈不令說辭更傳神。

    管牧師身為神職人員,潛意識亦即真心相信,中央是香港人的主人,真是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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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國是蝗蟲,香港是貓,是貓族與蝗蟲族的鬥爭,這是較好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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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政治嘅野, sound bite, 吹完就算.明日當冇講過, 689同亞公最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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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鄺保羅 菲傭論後 自動滅聲 V家 管浩鳴 好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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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由小至大寫文都不喜用比喻,因實在不明白為甚麼要這麼轉折把阿媽係女人的道理鋪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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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Timmy 兄最終還是用了比喻:“顯淺“為“阿媽係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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