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12日 星期三

直譯乃錯譯

最近有網友留言,說澳紐這邊有些中文報紙,把大學的Vice Chancellor譯為「副校長」,問我譯得對不對。

當然是不對!

大學的Vice Chancellor譯為「副校長」是缺乏常識的譯者,見一字譯一字的「直譯」錯誤。英國式的大學,包括英國本土和曾經屬於英國殖民地的國家的大學, Vice Chancellor是一間大學的首長,就是「校長」。

有Vice Chancellor了,那麼 Chancellor呢?通常是大學找個達官貴人掛名擔任,他根本不理校務的;例如劍橋大學的Chancellor是愛丁堡公爵,以前香港大學的Chancellor一定是港督。

真正的「副校長」叫 Pro Vice Chancellor。

澳洲、紐西蘭、印度的叫法大抵相同,加拿大則受了鄰邦美國影響,大學校長叫 "President and Vice Chancellor",因為美國的大學「校長」是叫 President的。

嚇!President不是「總統」嗎?

翻譯要因時制宜,要根據上文下理的語境(Context)來譯,有時一個會的頭頭也叫President,就是「會長」啦,誰說一定是「總統」的?

美國的一州之長叫 Governor,一般要譯為「州長」;

澳洲中央儲備銀行的Governor是「.....銀行行長」,但是在如以前的香港之類的英國殖民地的Governor,就是「總督」了。

我曾經去信布里斯本的中國領事館,說他們發的中文新聞稿把澳洲的一州之長(Premier)稱為「總理」不對,如把當時昆士蘭州的Premier----Peter Beattie 稱為「比蒂總理」,因為我們澳洲人只把我們的Prime Minister稱為總理(當時是John Howard)。我說中國領事館發這些新聞稿,本地中文報紛紛給面子原文刊登,不敢改動,但是與報紙其他版面的稱呼有出入,令到讀者混亂。

過了幾天,中國領事館給我回覆,Premier 就是「總理」,大陸一向是這樣譯的,沒有轉寰的餘地。


(文章允許轉貼,請具作者名字:梁煥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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