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6日 星期六

簡評「評陳振聰」

很悲哀,很多我認識的人,都是這樣評陳振聰的:

「龔如心一世孤寒,咁都呃到佢幾廿億,都算陳振聰好嘢!」

「陳振聰,鬼叫佢咁貪咩!早些收手,都已經成世駛唔晒啦!」


(豈有此理,法官的結案陳詞,竟然也有講第二句的下半部!)

  好像他犯的錯只是「不夠醒」,不是騙財!

「早些收手都成世駛唔晒啦!」的潛台詞是不是:「如果我係佢,就會醒少少,不會有這個下場了」?

騙盡龔如心成副身家幾百億是騙,騙30億也是騙。  我對這些批評感覺極之惡心。




53 則留言:

  1. 一樣米養百種人,現今社會,有能力的人只會看不起無能力的人, 是否有上學也不是間題,每個人都想發財,陳振聰就是最好教才一例,不夠醒就是不好收場,夠醒就最巴閉,物質最上,就是大部份華人的指標,Chris你在布市一定睇得多這種華人.金句: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大把惡心事也一發生在PNG華人商界.總之睇開吓啦.好時間寫多喲附庸風雅吧.

    PNG SA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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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過得海就是神仙」。
      很多人罵鄧文迪,「為錢之嘛!唔通鍾意個大自己幾十歲的老坑咩?」
      暗地裡可能是怨自己無這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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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上帝又證明了陳振聰和林以諾都最出色的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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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林以諾輕易被人看穿,不算出色了。
      信他的大概是天真之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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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倒不是這樣理解。

    討好富婆,得到廿億,其實已經夠你用幾世了吧﹖
    貪心很多人都會貪,但貪到廿億還不知足,想吃掉人家整副身家,這是人心不足蛇吞象。超乎一般人對「貪」的想像力。
    所以眾人認為他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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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利慾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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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貪念人人有,把貪念付諸實行去騙人,就是另一回事了。
      我最不喜歡的是批評之中的「 " 太 " 貪心,所以抵他死」的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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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龔如心的爭產, 她在生時已有和家翁的鬥爭, 幕後似有人出錢出力, 陳振聰背後有沒有外力插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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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該說法律給予有錢人多打官司機會吧! ... 越有錢越打 ... 低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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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律師哈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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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覺得佢在小甜甜生前得到的錢, 不算騙, 我會理解係賣身錢. 小甜甜唔係蠢人, 俾得呢D錢佢一定有原因, 甚麼風水種生機的, 只是小枝節, 請個風水大師點都唔駛三十億啦. 就佢肯同個阿婆又按摩又老公老婆玩肉麻, 叫鴨都要俾錢啦, 何況做得小甜甜隻鴨, 點都要買貴D先可以襯得起既.

      但佢在小甜甜死後意圖得到更多, 所作行動就構成騙了. 我都會覺得係佢自己既貪心令佢有三十億都要獄中過, 係抵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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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佢而家嘅三十億恐怕已衹剩番少少. 有一説法是小甜甜利用佢將財産轉移,避免全部財産被逼捐出來做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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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這就是笑貧不笑娼,我也不知該不該佩服一下陳先生,咁都啃得落...
    我想那些說其不懂收手的人或者都啃得落,不過這30億肯定不是小弟能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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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因為佢大貪我哋先有戲睇. 整到上畫, 票房又高, 又做主角, 又成齣戲由頭演到落尾, 重話佢唔醒? --zpdr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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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戲名喺光棍佬教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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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Raymond晚上8:58

      相信會有電影公司將陳某和小甜甜的戀情拍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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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今日有報紙登了顏福偉和小儀扮他們的「劇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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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你點知 "30億" 是騙來, 而唔係龔如心甘心比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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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龔如心以往的為人,如果是甘心給他的,愛情的力量真大。
      陳振聰愛她嗎?
      他早有私生女,識了龔如心之後,再和現在的女人結婚,其為人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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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即使係咁,龔如心都甘心比佢,咁算唔算係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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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拾荒者晚上7:53

      我覺得陳生算係愛情騙子,但龔生都唔係咩正氣人士,

      我老豆成日講笑話王德輝出番黎就唔洗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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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橫睇掂睇都只不過係龔如心叫左一隻鴨同佢玩'老公老婆遊戲',隻鴨有沒有妻室唔關佢事。
      與其話龔如心俾愛情沖昏頭腦,倒不如話佢同隻鴨玩得好開心,打賞得豪氣。

      龔如心應該都好清楚佢地的關係只係建基於金錢上,佢真係甘愛陳生,早就帶佢出來見人la~~
      條友駛鬼等龔如心死左先走出來爭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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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認為那30億只可以話係"貪"唔算"騙". 我哋話"騙"係因為我哋覺得咁係唔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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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咁就要搵問米婆問番龔如心先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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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從道德來說,完全同意您的說法。
    但法官也要遵守他的規則,這案是關於偽造文件和使用虛假文件,而不是算他以前騙(或賺)人家三十億元的賬。
    後者是稅務局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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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我認為那官也講了多餘的話,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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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陳振聰係一個好出色既小白臉,但到頭來都係太貪心. 係外國華人圈子內都有好多好似佢咁既騙子專向D坐移民監既闊太埋手,Chris兄應該見唔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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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澳洲這邊的太空人少D,聽說加拿大那邊常有這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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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奸有奸輸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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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之前服咗唐英年老婆,現在更服咗佢陳振聰老婆 - 兩者都是胸襟廣闊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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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一件事有很多個角度,撇開道德,能夠騙到這麼多錢,一定非常聰明,能夠這樣一舖清袋,一定非常愚蠢,發生在同一個人身上,也算耐人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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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於這個人,黎則奮有獨到分析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xHDcE8pZ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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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你眼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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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Simon CHEUNG下午3:02

    Chris 兄:

    我的看法: 龔女士年老寂寞,遇上小陳這樣一個言乖舌巧的男士,
    柴乾火熾下,和他發生了關係。龔女士自忖有把柄證據被陳先生
    握有手中,加上亦實在愛小陳,天生儉樸的她,陸陸續續忍痛給
    了陳先生一筆鉅款............以後的事,法庭已有交代。

    我認為小陳不應公開龔女士與他的一段情,因這對後者的傷害太大
    了!

    Si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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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死無對證,乜都係陳仔自己講晒。如果小甜甜同佢真係有嘢,就真係有好多疑點囉...如陳仔老婆的存在,及小甜甜個形象...(如果黃生未死返來,見到小甜甜咁嘅裝扮,實行離婚。)陳仔點會留件無用兼大洗的"豬排"於身邊? 小甜甜點會有用錢解決不到的問題? (小甜甜點會唔知道龔家人的厘害?) 點會唔為"愛郎"(if 陳仔 was one of them)早留一手或預告之? 重比晒庫身家佢去靠害佢?

    一日無床上照暴光,都極可能是陳仔自己作古仔。(小甜甜點會連好樣啲嘅三流兼口密 [男或女] 的"un" 星都買唔起?)

    結論: 小甜甜人至已盡, 陳仔貪字得個貧。陳仔重萬二分之對唔住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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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A good analysis: http://billsiu.blogspot.com/2013/07/blog-post_5.html

    Perhaps more than love is involved in the initial $3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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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30 億對我們來說,真係一世都食唔完。
    可是有人要貪心,要她的皇國,此計畫永遠不會得呈
    我只記得一句說話 -- 一心愛你一個 (風水遺囑上其中一句)
    此人坐20年就差不多,相信此案可以畫上句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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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快D講個精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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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可憐陳某的正印,當時她不知情,還是支持老公這樣做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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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這是一宗冤案, 被告根本沒有偽造遺囑, 死者與被告兩情相悅, 但礙於世俗觀念保守, 不接受婚外情, 兩人交往時更正值女方與家翁爭產, 在法庭上女方被指曾通奸, 故此兩人只能暗中來往. 遺囑不可能是假的, 既有律師亦有華懋高級職員兩名見證人的簽名, 再加上死者本人的簽名, 要在同一張紙上偽冒三個人的簽名, 而又不被筆跡專家輕易看出, 當今之世, 沒有這樣的高手; 即使有, 被告如何在人海裏找到這樣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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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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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本人簡單法律認知,我都一早堅持到現在,陳振聰手頭上那份遺囑絕對不是「偽造」,尤其牽涉如許龐大財產及生意,陳振聰蠢到上腦都唔敢搏。

      如是偽造或/及假冒簽名,遺囑上有見證人、有律師簽名,如這一干人等無簽過有關文件,可以一早否認,再用筆跡專家晨咁早就可分別真假,無需審判咁耐。

      但話可分兩頭,就算遺囑係真亦未必一定百份百可依據執行,例如:

      第一:立據雙方對遺囑內容條文之解讀及/或同意是否一致
      第二:立遺囑者是否在神智清晰下同意進行此事
      第三:立據雙方有否在某層面皆被誤導
      第四:又或立遺囑者係在受恐嚇/欺騙情形下立遺囑
      第五:立據雙方是否有共識亦互相認可遺囑只作形式上文件而並不實際執行,但受益一方單方面反悔
      第六:受益人同意在某條款下(如收到相關報酬)不實際執行有關遺囑,但立據一方或其託管人不履行答應條款,所以受益人單方面提出申領遺產...諸如此類等等

      此類爭產案係回歸前香港及大多數西方社會可以係長命官司,有排打,而絕不會用一條大石壓死蟹莫視普通法既歪理--話一句偽造文件就算。

      原因好簡單,就係家下拉埋阿公入來,咁大筆錢,阿公死人都唔會放,香港有死刑既話,阿公一早迫香港法庭槍斃陳振聰。

      至於話陳振聰騙小甜甜錢,似乎有點吃不到葡萄是酸的。成年男女,關係你情我願,一個願打,一個願捱,無講單一方配偶早已失蹤多時,就算郎有妻妾有夫,佢兩個係要黐埋一齊,雙方另一半唔出聲或無計,又干卿底事?

      好喇,講到大貪小貪,30億對好多人來講多錢到唔知點用,但對自認為有法理依據既人來講,就覺得攞盡全數係合理;問心,俾着自己係受益人會否咁易放手?況且,亦可能唔到陳振聰放手,事關坊間消息傳有幕後支持者,若然係真,支持者唔同意,陳振聰可以話不?

      現在大多數人同情小甜甜,又話死者已已,為乜噏咁多房中秘,當然可以話死者一方無法辯護否認,但疑點利益歸於被告,打官司唔扭盡六壬勢係假,陳振聰一連串艷詞色句又有無絕對證據話係生安白造?

      總之一句講哂,婆娘遇著脂粉客,如果從無男女事情發生過,陳振聰要編咁多章回都幾係野,但真有其事,要冚亦冚唔盡。

      可以咁講:王龔兩人啲錢財冤枉來、故現在瘟疫去;陳振聰亦係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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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老兄分析入微,我可退位讓賢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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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賈真兄見解高明, 分析精到, 陪審團以6比2裁定陳振聰有罪, 若然閣下是第9名陪審員, 結果會是6比3, 罪名不成立. 阿公是遺產的最大受益人, 暗地裡做了甚麼手腳, 外人無從得知, 而龔仁心最終會發現自己是蜑家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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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匿名博友,

      過獎!遊戲文章而已。

      若然我係第9名陪審員而投無罪,我好肯定受靶個個唔會係陳振聰,係我!

      阿公放過我至奇,就算呢次真係因我一票陳振聰無罪,但檢控官無論有否新證據證供,都一定會提出上訴,兼且法律安排上係會搵過哂全新陪審團;我唔知香港法庭會否好似美國司法安排,原告同被告有權篩選陪審員,若然被告無權加以篩選陪審員,要入阿陳罪,打殘佢易過借火,唔係點顯示出阿公既權勢,唔係點可以殺一警百、殺雞警猴?尤其話俾一眾幕後支持者聽,富不與共產黨官爭!

      龔仁心及其一眾直情「病急亂投醫」,庭外和解唔成(聽講出手太低)兼想慳律師費,以為走去搵阿公出馬就能以大欺小,勵橫折曲莫須有,點知同陳振聰一樣貪字變個貧,前門趕狼、後門入虎,被人食夾棍,聲都無得聲,甚至申請作承繼人做盾,誰知被法庭turn down兼判其只係承託人而非受益者,家下就唯有垂死掙扎,一味係公司股份做手腳,拆細再拆細,轉名再轉名,以為得逞,但自己早已引火自焚,阿公會咁易俾佢上下其手,唔揼到佢嘔突勢係假,佢真係 sometimes naive & innocent囉!

      又係個句:冤枉來,瘟疫去,不義之財得到都未必好!龔仁心及其一眾諗清楚自己有無咁大殺氣吞得落個啲錢,遲早牛死送牛喪,慢吓手唔捨得放甚至會招來不可想像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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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來點輕鬆的,既然 Tony 改為 Peter,就連 振聰 都改為 振英 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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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Chris兄,

    我發(法)噏風咋!不過我就真係好唔老例家下香港好多人(特別啲'8/90)當正小甜甜係苦主,陳振聰重衰過689咁!

    你話淨得啲師奶麻甩佬亞姆亞公唔識野兼妒忌就話啫,班靚叫做受過下教育,竟然對任何普通法簡單常識都漠視,對呢單爭產案官司純粹以中國小農dna心態主觀概念去追看評核,秉承一貫憎人富貴厭人貧、見高拜見低踩、死者諱之人治思想去批判,有啲甚至話陳振聰家下遭天譴,直頭得啖笑。

    打錢銀官司唔係輸就係嬴,或庭外和解,或mistrial...etc!

    除非有證據證明陳振聰曾直接或間接阻止小甜甜因病就醫,或提供不合法&/or有毒藥物對方服用或注射,就可以指控陳振聰涉及謀殺或誤殺罪名;至於講到種生機續命,最少包含兩個可能性:一只可話係表面證供上陳'似乎'係有趁小甜甜健康有問題時,manipulate龔當時情緒心身體態上既vulunerabitlity而衍生另一項錢銀行為,二就係陳及龔當時有一線希望都死馬當活馬醫,乜奇門遁甲橋都用上一用。

    假設係前者,龔之遺產承託人或家人認為有必須兼嬴面大者亦可循法律途徑追討,如是後者,佢兩人心甘情願,與人無尤;使唔使好似班盲毛咁講到天地有正氣,小甜甜含冤得雪,要將陳振聰五馬分屍,重要大家揼多腳咁款。

    計我話,689個啲先係殺人於無形,但班靚班友就視若無睹,繼續口水大過浪,行屍走肉自以為正氣凜然又過一天。

    抵老共統治中國小農,小農被法律保障佢地都唔會多謝,心甘命抵做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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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我只鬧低低地評論事件的人和那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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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賈真兄 & Chris兄,

      題外話,個梁立人嘅擁共言論更加令人火滾!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Zqx3oMFNb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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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可能又係上床改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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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這條友是大陸偷渡香港,後來移民美國入美籍。
    現在鬧人不受中國。
    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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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聽呢條梁仆街bullshit咗三分鐘,真懷疑短幾年命,唉,生命可貴,即刻轉片,唔係,容乜易暴弊當場,要死,都係呢條PK梁立人前紅衛兵死先,世界多分美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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